《為什麼我們想要的比需要的多?》:「自我」其實是由我們所擁有的東西來定義

《為什麼我們想要的比需要的多?》:「自我」其實是由我們所擁有的東西來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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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們把身心視為自己的一部分並不令人意外,畢竟還有誰可以主張這兩樣東西的所有權?不過詹姆斯的清單上有些東西對我們來說並非獨一無二,其他人也可能擁有。房子、土地和遊艇都是買來的資產,失去這些東西會造成如此深的影響就令人訝異了。

文:布魯斯・胡德(Bruce Hood)

延伸的自我

內斯瑞特・杜蘭尼(Nusrat Durrani)看起來像個搖滾明星。二○一七年我和他見面時,他的身分是MTV的資深執行製作,不過就算你不知道他的身分,光看他的樣子大概也猜得到他在娛樂圈工作。他穿著設計師品牌的服裝,大多是黑色或皮衣,配上苗條的身材,一頭黑長髮又戴著墨鏡,活脫脫是印度版喬伊・雷蒙(Joey Ramone)。即使在威尼斯一場受邀才能參與的網路專業人士聚會,身邊滿是時尚達人、未來主義者、基金經理人與企業家,但內斯瑞特還是讓人眼睛一亮。只不過我們碰面的時候,他實在不怎麼體面。

那時候他剛從羅馬趕過來,但前一晚在羅馬的餐廳裡,幾名看準時機的小偷竊走了他的袋子。羅馬的失業率高達四成,小打小鬧和偷觀光客的東西已經成了窮人的主要收入來源。雖然丟了東西很麻煩,但內斯瑞特是個有錢人,他有環遊世界的本錢,所以東西沒了隨便再買就有。原本他還輕鬆看待這起事件,態度冷靜自持。不過接下來幾天,他卻因這件事愈來愈焦躁。就像生命中許多不請自來的意外,遭遇竊盜一開始會讓人不知所措,接著就是愈來愈強烈的憤怒感。

內斯瑞特的反應很正常。不論多有錢,也不論多想保持冷靜優雅,被偷被搶所帶來的沮喪往往會強烈到令我們自己都覺得驚訝。這是因為我們所擁有的東西是我們自己的延伸。闖空門事件特別令人擔憂害怕,是因為這個行為侵犯到我們覺得安全的領域。在英國,有三分之二家中遭竊的受害者出現極度沮喪的情緒,併發噁心、焦慮、哭泣、顫抖以及一再回想等各種症狀。根據保險公司的報告,受害者平均大概要花上八個月的時間才能重獲安全感,但其中有八分之一的人情緒永遠難以平復。讓受害者難過的不僅是財物的損失,還有一種強烈的被侵犯感。有人未經邀請就闖入我們的領域,損害我們的控制權。

當我們被迫放棄自己的東西時,這樣的損失也會令人難受。這種不願放手的情緒正是個人與所有物之間一種值得深思的關係。想想消費主義風行了二十多年後,在一九六○年代後期起飛的倉儲空間出租業。每年都有更多的人把東西擺進倉庫去而非處理掉。現今美國的自助倉儲設施比麥當勞的分店還多,而且這些個人倉庫的租用者中,有百分之六十五家裡都有車庫。很多車庫其實都已經不再停放車,而是堆滿屋裡塞不下的東西。為什麼我們不願意斷捨離?為什麼我們不斷用幾乎沒有價值的個人物品填滿這些空間呢?為什麼我們對自己所擁有的東西會產生這種特別的情感依附呢?

原因在於:我們是我們所擁有的。一八九○年,北美心理學之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寫下了「自我」其實是由我們所擁有的東西來定義:

從最廣義的角度來看,一個人的自我就是一切他能夠稱為屬於他的東西的總和,不僅僅是身體與心靈力量,也包括他的衣服、房子、妻子、孩子、祖先、朋友、名譽、工作、土地、遊艇和銀行帳戶。所有這一切都帶有情感意義。如果這些東西有所增加,他就會覺得成功;如果減少或消失,他就會感到沮喪。對每樣東西的情緒波動不見得都相同,但心情都一樣。

詹姆斯描述的是心理學家所稱的「自我建構」(self-construal),這是我們思考自己是誰的方法,以及失去擁有物的情緒後果。我們把身心視為自己的一部分並不令人意外,畢竟還有誰可以主張這兩樣東西的所有權?不過詹姆斯的清單上有些東西對我們來說並非獨一無二,其他人也可能擁有。房子、土地和遊艇都是買來的資產,失去這些東西會造成如此深的影響就令人訝異了。

許多思想家都曾思考過我們與物質之間的關係。柏拉圖對於物質世界不屑一顧的態度眾所周知,他認為我們應該追求更高的非物質體驗。他主張「集體擁有」可促進眾人追求共同利益,避免私有財產因不公與竊盜所帶來的社會分裂。他那個永遠都在和老師爭辯的學生亞里斯多德就比較接地氣,強調研究物質世界的重要性;他認為私人所有權可以增進節儉與責任感,但也提及人們如何輕易生出嫉妒之心。

兩千年後,法國哲學家沙特(Jean-Paul Sartre)主張我們之所以想要擁有,唯一的原因就是強化自我的感覺,而要知道我們是誰的唯一方式,就是觀察我們擁有什麼——差不多就是說我們必須透過我們所擁有的東西來表達自己。我們買的東西是成功的有形標記。就像美國的財富研究顯示,年收入達到七萬五千美元以上,也許無法為我們帶來更多的快樂,但看到自己所擁有的東西卻可以更加肯定自己的成功。我們不僅透過擁有的東西向別人傳送訊號,也會發送訊號給自己,讓我們知道自己是誰。

沙特在《存在與虛無》(Being and Nothingness)一書中,領悟到人被擁有的東西所定義:「我擁有的總和反映出我存在的總和……我就是我擁有的東西……屬於我的都是我自己。」他提出這種現象出現的許多方式。首先,主張對某樣東西具獨有的控制權,從而表示它是你的;這一點我們在孩童身上就可以看到證據。第二種方式與洛克的觀點一致,亦即憑空創造出一樣東西,就代表你擁有那樣東西。最後,沙特認為擁有可以激起熱情。

人們對擁有東西的熱情會展現在不斷累積擁有。一七六九年,另一位法國哲學家德尼・狄德羅(Denis Diderot)寫下擁有如何影響行為。他買了一件他以為會讓自己很開心的奢華禮服,之後卻發現它讓他變得有多悲慘,甚至改變了他的人生。這件禮服不但沒有豐富他的生命,反而在它強烈的反襯下顯示出他原本擁有的東西有多糟糕。沒多久他發現自己得不斷購買可以配得上這件禮服的東西。問題是他並不富裕,消費不斷增加讓他變得更不快樂。相較於本來連在打掃時也能穿得自在衣服,穿上這件禮服他什麼都不能做。他這麼寫道:「我是舊服的主人,卻成了新服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