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傳統青草茶植物圖鑑》:這種常見的「雜草」,其實是能拿來熬「青草茶」的好用藥草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大花咸豐草一年生草本植物,是台灣常見的野生雜草,也是民間有名的藥草,在中海拔以下的路邊、空地、河岸、果園等地都可以見到。
文:李幸祥
如何自製美味可口的青草茶
炎炎夏日喝什麼最解渴?來杯清涼的青草茶!即便是寒冷的冬天,也能沏上一杯溫熱的青草茶來喝,振奮你的精神。不管你是採摘自家裡的庭院、野外或從青草市場買回來的青草,只要掌握幾個要領,就能煮出美味又養生的青草茶。
要在市面上買到適合自己體質又美味可口的「青草茶」並不容易,因此建議想調養身體又不想花太多工夫的你,不妨親自煮壺青草茶來喝,只要花一點時間,輕輕鬆鬆就能收到喝茶養生的效果,自己煮青草茶也更能符合健康觀念。
原料的取得和處理
其實在亞熱帶的台灣,植物生長極為豐富可觀,種類繁多,所以在取得青草茶原料上相當方便,一般你可以從野外摘取,也許在山上,也許在河畔,也許生長在溪澗,也許在水中,只要熟悉該種青草的生長習性,就不難發現其蹤跡。
當你找到所需要的青草時,草本性的植物可以直接拔起洗淨帶回。要提醒你的是拔起青草時,別忘記把青草枝上的種子撒回原處附近,讓它能生生不息,可以永續利用下去。另外一種方式就是自己種植,院子的空地或陽台盆栽都可用來種植;也可廢物利用,塑膠箱或保麗龍箱子盛裝泥土後,也可種上幾種自己喜歡的青草。如果是木本植物,那麼你必須攜帶鐮刀甚或斧鋸才能採集。
採回來的藥草最好是鮮用,一來新鮮,二來營養也沒有遭到破壞,此時的維生素含量較多。如果拔回來的量較多的話,不妨趁鮮切段曬乾備用,比較容易保存。
原料必須乾淨清潔
煮青草茶首先要注意的是原料的來源一定要乾淨清潔。所謂乾淨,是指你所取得的藥草不是生長在污染地區,這包括農藥、重金屬(諸如鎘、銅、鉛、鉻等)以及其他有毒物質。所以你採集的藥草,要遠離稻田、工廠、垃圾場及掩埋場、墓廬等地方,才不容易受到污染;最好是生長在大河畔、圳溝邊、曠野、山區、沼澤地、海濱、水源區。拔回後的青草要把灰塵、泥土及其他雜物、雜草完全清洗乾淨,然後才可放心下鍋熬煮。
原料搭配必須適合個人體質
記得有一次,有個朋友問我:「李老師!為什麼我喝了菊花茶後,總是感到非常疲倦呢?」我立刻問他:「你有沒有量血壓?」他說:「我是低血壓。」「那就對了!因為菊花本身是降血壓的藥,難怪你會感覺到疲倦了。」我斬釘截鐵的告訴他。
所以,絕對要針對自己的體質來使用青草茶,才能喝出好氣色,否則胡亂飲用與自己體質不合的青草茶,只有百害而無一益。藥有寒涼溫熱,人的體質同樣也有寒燥之分,這也是食補不得不慎的原因。不過,日常飲用的青草茶都以調到溫性平性為佳,因為溫性平性比較能適應任何體質的人。
口味色澤的講究藥是用來治病,而青草茶是拿來當日常飲料,目的不同,當然取捨也有不同。既然是藥,也就不用講究色澤好不好看或味道好不好喝;但是「青草茶」就不一樣了,不但要順口好喝,而且還要有好顏色才算是真本事。
一般來說,幾種青草合煮的顏色,跟一般煎藥的顏色沒什麼兩樣,都是接近黑褐色或琥珀色;當然,添加的佐料也會有影響,比如加入紅糖,顏色會較深;加入冰糖顏色較淡且較濃稠;加入白糖顏色清淡。若是只使用一種青草單煮的話,顏色可能就更多了,比如露兜樹果實是粉紅色、黃藥子是深紅色、白飯樹近琥珀色、欖仁是金黃色……,不勝枚舉。
煮一壺好喝的青草茶
一般煮青草茶要用較大的缽子,最好用陶瓷器或不鏽鋼製品,千萬不可用鋁製品,有醫學報告指出,經常使用鋁鍋煮食易得痴呆症,不可不慎。把洗淨的青草壓在缽底,再加入大量的水,先開大火煮,煮開後轉小火慢熬,最好能熬到草爛為止,一般約需一至二個小時。熬好待稍涼後飲用,沒喝完的要放入冰箱冷藏保存,否則隔日就會發酵變味,不能再飲用。

以下試舉一些「青草茶」配方:
- 長梗菊、野甘草、大花咸豐草、紫背草
- 白茅根、繖花龍吐珠、箭葉鳳尾蕨
- 一枝香、大花咸豐草、兔兒菜、地斬頭、金銀花
- 靈芝、甘草片(加蜂蜜調味)
- 淡竹葉、桑白皮、杭菊、甘草片、膨大海
- 山鹽青、孟棕竹根、玉米鬚加雞心
- 黃花酢醬草、麥冬、天冬、枇杷葉、雞兒腸
- 金絲草、車前草、木賊、鼠麴菊
- 露兜樹果實可單品使用。
煮好的「青草茶」如何飲用與保存青草茶是飲料,目的不是用來治病,這我們在前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青草茶是當茶來喝,你可以煮一大壺放在冰箱中慢慢喝,但要注意,從冰箱剛拿出來時不要馬上喝,要放到不會太冷涼時才喝,最好能加到溫熱後再飲用,否則「冷」對人體的傷害會在不知不覺之中累積,等你感覺到時已經來不及了。
有些人常常會覺得胸悶,而「ㄟ哼」「ㄟ哼」地發出怪聲,這就是受冷傷的緣故,治療起來會較麻煩,不可不慎。
青草茶其實也不要天天喝,天氣熱時,一、兩個星期煮一次就夠了,煮一次可以喝個二到三天。
大花咸豐草
一年生草本植物,是台灣常見的野生雜草,也是民間有名的藥草,在中海拔以下的路邊、空地、河岸、果園等地都可以見到,甚至在中山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上來的邊坡也能看到白花盛開,證明大花咸豐草天然旺盛的生命力。株高約66~100公分,全株無毛;莖直立,四稜形(方形),多分枝,綠色而帶淡紫色,節部尤其明顯。

莖中部和下部的葉對生,二回羽狀深裂;上部之葉則互生,較小,為羽狀分裂。四季開花,花白色或黃色,頂生或腋生。花後結瘦果,黑褐色,頂端有針狀冠毛,似鉗子一般,上有倒刺,可附人畜、衣物傳播繁殖。
- 特徵:最主要的辨別特點是莖與果實:莖方形,四稜;果實尖長,尾巴有如蝦腳般,只要一碰觸,就會牢牢沾黏在衣物上。
- 食用:採全草鮮用或曬乾使用,加水煮成茶飲,可消暑。嫩莖葉(尤其心葉)或幼苗可炒食,是常見的野菜,同時也是煮青草茶的極佳材料,配上長梗菊、紫背草、一枝香、箭葉鳳尾蕨同煮尤佳,不僅護肝且清熱排毒。
- 別名:鬼針草、婆婆針、白花婆婆針、盲腸草、恰查某、蝦公夾、鬼鍼草、咸豐草、南風草、含風草。(客家名:蝦公夾)
- 用途:性平、無毒,藥用上,是清熱、解毒、散瘀活血的良藥,可治風濕疼痛、濕熱黃疸、毒蛇咬傷、蜘蛛咬傷、割甲傷肉、糖尿病、乙型腦炎。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台灣傳統青草茶植物圖鑑(收錄常用青草茶植物113種,與24節氣獨家青草茶配方)》,貓頭鷹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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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幸祥
本書作者李幸祥老師鑽研中醫藥四十餘年,於港、台兩地出版多本藥草事典,為台灣傳統青草藥的專家。他由「養生」、「保健」的角度出發,精選生活周遭常見的113種青草茶植物,介紹它們使用的歷史、青草特性、利用部分、烹調法、療效等等,以及這些植物作為飲品之外的生活化用途。
此外,本書還獨家收錄了24種不同功效的獨家青草茶配方,包括消暑益肝、溫經止痛、安眠、明目、止咳化痰、潤膚活血、增強免疫、清熱解毒、延年益壽等,讓您在家也能輕鬆煮出一壺自然養生的好茶。

責任編輯:朱家儀
核稿編輯:王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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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