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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綠能的高估與低估:核能、地面光電、屋頂光電的爭議與未來

台灣綠能的高估與低估:核能、地面光電、屋頂光電的爭議與未來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氣候變遷加上核能漸成昂貴又緩不濟急的選項,綠能在台灣不斷發展,然而對照政府的規劃與實際完成度,有什麼部分高估?什麼部分低估?又該如何面對綠能發展時的爭議呢?

文:蔡卉荀(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

2020年世界各國為肺炎疫情疲於奔命的同時,全球各地也正遭受極端氣候重擊。中國長江流域劇烈暴雨,令130萬人遷離;美國加州史上第二大野火,燒毀等同5個台北市面積土地;日本九州強降雨造成山體滑坡、44人死亡,驚悚畫面震驚全球。

面對極端氣候,台灣也無法倖免。1900至2012年間,台灣均溫增幅比全球還高。今年二月久旱導致河水鹽化,數十公頃秧苗因此枯黃;五月暴雨成災,西南沿海魚塭潰堤,漁民血本無歸;七月台北氣象站更測到有史以來首次39.7度高溫,國家災防中心氣候變遷小組更預測,未來突破40度高溫恐是常態。

氣候緊急時代,各地弱勢人民、生態環境、農漁產業,往往也是最大、最直接的受害者。為了減緩氣候變遷、減少化石燃料使用與二氧化碳排放,啟動能源轉型,發展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以建立碳中和甚至負碳排放的國度,是全球各國刻不容緩的責任。

全球瘋綠電,台灣的現況又如何?

當Apple、Google等跨國企業也紛紛加入RE100行列,公開承諾在2020至2050年間達成100%使用綠電。這意味著以外銷為主的台灣產業鏈,像台積電、日月光等企業,也必須快速跟進使用再生能源,才能維持國際競爭力。

但台灣高達92%能源仰賴進口石油、煤炭與天然氣等化石燃料,再生能源因起步落後,目前僅佔全國電力5.5%,完全供不應求。更嚴重的是,過往重度使用化石燃料,造成台灣中南部空氣污染嚴重,排碳量居高不下,直接賠上人民的健康與環境品質。

為了減污、減煤,再加上台灣三座老舊核電廠在2025年前將陸續屆齡除役,蔡政府訂定2025年能源轉型的階段目標,燃煤發電將從46%降到27%,降幅超過核電,取而代之的是天然氣增加到50%、再生能源20%。如果天然氣與再生能源無法達成目標,則燃煤恐難以降到27%,無法滿足國人及國際社會對於台灣減污、減碳的要求。


資料來源:地球公民整理繪圖

核電不是選項,昂貴又緩不濟急!

那有可能讓核電多發電來減少燃煤嗎?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

第一、核電延役至少需要5年時間進行檢修、採購、汰換老舊零件,還須通過安全測試,並至少運轉10年以上才能符合經濟效益。

第二、台灣三座核電廠都已不能申請延役,核一廠已經開始拆除作業,而核二及核三廠也都已進入除役環評程序,核四廠則還沒蓋好,完工遙遙無期,不可能在2025年前商轉,就算未來某一年核四蓋完了,最多也只能貢獻6%電力。

第三、再生能源的成本快速下降、建置快,更經濟、更安全、更符合國際市場要求。相對於再生能源,核電昂貴又緩不濟急, 根本不符減碳減污的時程和需求,不如趕快對核電死了心,好好發展再生能源。

總而言之,2025年5月核三廠二號機屆齡除役後,台灣確定將邁入非核家園。

另一方面,燃氣發電量受限於天然氣進口量,在天然氣接收站與儲槽存量擴展不易的限制下,使得燃氣發電難以再大幅提高。儘管燃氣發電時所排放的PM2.5、硫氧化物等污染物只有燃煤電力的2~4%、氮氧化物與二氧化碳也不到四成,是相對乾淨的化石燃料,但為了達到碳中和,燃氣發電在2025年後也要逐步減少,甚至淘汰。

因此,如果要落實減煤,甚至加速減煤減污減碳,台灣只有一條路可以走——必須同時發展再生能源與積極推動節能。

屋頂型光電提前達標,顯示潛力嚴重低估

再生能源的特性,就是善用所在地區源源不絕、可再生的天然資源,轉化為因地制宜的能源,太陽能、風力、水力、生質能、地熱、海洋能…等都是台灣可以利用的再生能源。但目前就技術與可發展規模來說,台灣的再生能源仍以太陽能與風力為主,水力與其他類型為輔,未來若地熱、海洋能獲得突破性成長,就能再加速台灣再生能源發展。

為了達到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20%的目標,蔡政府設定2025年風電設置6.7GW、太陽光電20GW的目標,下表列出陸域及離岸風電、屋頂型與地面型光電的目標與進度。


資料來源:能源局簡報,地球公民整理
註:「屋頂型光電」指設置在建築物、畜禽舍與溫室屋頂、或附屬在既有設施上的光電系統;反之,舉凡直接架設在土地上或水面上的光電系統,就屬於「地面型光電」

從表可知,屋頂光電超乎預期,提前達標,顯示政府低估了屋頂光電的發展潛力。提高屋頂型光電的設置量,可以減少地面型光電的壓力。地球公民與眾多友團2020年4月召開體檢光電記者會,首要訴求就是提高屋頂光電的設置目標,7月立法院公聽會中,更再次痛批各部會推動屋頂光電欠缺積極的目標和策略。

反觀地面型光電,卻是所有類型中進度最遲滯的,因為地面光電在各地爆發與土地原有的生態及農漁產業價值衝突的問題。這情形也出現在歐美日韓等國,許多國家正在發展解決方案,而台灣因為地狹人稠,面臨的問題與挑戰也就更加嚴峻。

究竟我們需要多少光電與土地呢?以2025年地面光電設置目標14GW,大約需要1.4萬公頃土地,約佔台灣平地1.3%,但這只是階段目標。若要在2050年與世界同步達到碳中和,在國內其他再生能源未具規模前,還需要更多太陽光電,也意味著需要更多土地或屋頂。

地面光電爭議多,那可以不做嗎?

我們認為屋頂光電一定要優先推動,要設法讓家家戶戶都盡可能裝上並使用太陽光電。但我們也不能忽視一個事實:光靠屋頂光電是不夠的。

根據核研所[1]的研究報告:「屋頂型太陽光電潛能若僅以近20年建築面積估算可達8.14GW」,雖然台灣屋頂光電潛力不僅如此,但如果未來再生能源要提升到100%,光靠屋頂型光電顯然是不夠的,我們恐怕難以避免設置地面型光電。因此,問題在於該設多少?設在哪裡?又該如何處理地面光電的爭議?政府是否已準備好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