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她和漢奸胡蘭成昏天黑地的短命愛情,後遭胡變心拋棄的下場,眾所周知。以她這段傷心羞辱的往事對照〈色,戒〉女角王佳芝的遭遇,以及小說套用的鄭丁歷史事件,我們發現三者有個最大的共同點:清純少女遭漢奸犧牲。
像王佳芝這樣臨陣把持不住的年輕女子其實經常出現在我們生活的周遭,本不足奇。涉世未深的少女在不明就裡的情況下委身於人,情竇初開不能自拔慘遭悲劇下場的,更是無日無之。張愛玲筆下的王佳芝正是這樣的人物。以張的細緻筆觸、飛揚文采,絕對可以把王在情欲上的迷離懵騰寫得傳神入微。讀者絕對不會責怪張那樣描述,因為這原是少女情懷的一種啊!
張最大的敗筆就是把這樣的少女放在鄭丁事件的抗日刺奸框架裡,除非她要凸顯的是中統局的無能昏聵,竟用這樣的女子做特務,或者是要揭示人性在敵我、公私、理智和情感交戰時所表現的張力。顯然兩者都不是張的選擇。
擅長人物布局的張愛玲,為何選了這樣一個下下策的搭配,把王佳芝這樣一個女子放在鄭丁事件的歷史框架裡,而且一再改寫了近三十年?所謂「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說穿了,是自己對這篇故事不滿的遁詞。冰雪聰明的張愛玲哪會沒有自知之明,不知自己的敗筆所在?令人費解的是,為何她會這樣見獵心喜、緊抓著鄭丁事件的框架不放,以至於做繭自縛;另一方面,又要全盤顛覆史實,寫那王佳芝的故事?
張愛玲如此矛盾的心態,不計成敗地寫王佳芝和漢奸悲慘情事的偏執,不禁令人想窺探她的內心深處。她和漢奸胡蘭成昏天黑地的短命愛情,後遭胡變心拋棄的下場,眾所周知。以她這段傷心羞辱的往事對照〈色,戒〉女角王佳芝的遭遇,以及小說套用的鄭丁歷史事件,我們發現三者有個最大的共同點:清純少女遭漢奸犧牲。順著這思路,我們便能理解張為何在史料的取捨上有這樣大的矛盾和糾纏。
為了吐露自己和胡奸的情事,她不得不借用鄭丁故事中的丁奸;為了交代自己和胡某的這段交往,又非得把烈女鄭蘋如改頭換面不可。張的矛盾是雙重的。除了這層在史料取捨上有借「史」「換」魂的困難外;如何換魂也有欲語還休的矛盾。畢竟寫自己遭漢奸遺棄犧牲的慘事,是羞於啟齒的,因而只能用偏筆、藏筆、曲筆吞吐閃爍,既想和盤托出,又要顧及顏面,結果便是〈色,戒〉這樣一篇畏首畏尾、語焉不詳的故事。
那句借別人之口說王佳芝對情欲頗感興趣的曲筆:「到女人心裡的路通過陰道」,正是一個鮮明的例子。曲筆的效果有時是欲蓋彌「張」的,也許張要透過這樣的筆法,輾轉吐露她對胡的感覺也未可知。因為做了歹事糗事或不願人知的事,往往會有想盡法子要把自己的隱祕抖出來的衝動。端看這句不倫不類的話語突兀的擺在故事裡,就不由得引人如此推測。
以文逆志本是最困難的,稍不留意就變成無聊機械的對號入座。上述的推理式的解讀就是要避免落入這樣的窠臼。《詩》無達詁,《易》無達占,《春秋》無達辭,更遑論虛虛實實的小說?關鍵是要有通情達理的說服力。把〈色,戒〉解讀為張愛玲影射自身和胡某難以啟齒又不吐不快的一段孽緣,非但立足於情理,更能幫助我們了解張取捨、顛覆史料的緣由,故事結構與內容之間矛盾糾纏的敗筆也真相大白。
我們恍然大悟,〈色,戒〉寫的只是一位自詡高潔若幽蘭的少女和一個變心漢奸郎的故事。易(姓)之為用,在其小(變心)而非其大(變節)!一如張愛玲其他的小說,〈色,戒〉關注的是人物的七情六欲,而非人物所處時空的大格局。硬把抗日和汪偽政府等塞在故事裡,已如上述,只不過是暗指女角所遇之不淑之人為一漢奸而已。無獨有偶,這樣解讀的讀者,包括李安在內,不在少數。所謂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色,戒〉是篇介乎中下乘的小說。僅就故事的編寫而論,作者不善掌握大時代與小人物之間有機的結合和其中應有的互動與張力,以至虛綁著一個抗日背景的大架子,出脫不清,語焉不詳。若以自傳的角度閱讀〈色,戒〉,我們只見女角當時惘然的一面——無怪乎這篇故事收在她題名《惘然記》的集子裡,而不見日後追憶時應提升到的妙悟境界,更何況那可是近一世的歲月啊!
春秋責備賢者。對張愛玲這樣優秀的作者,讀者的標準和要求應該嚴格,切「戒」戴著有「色」眼鏡一味喝采。若只是隔靴搔癢,讚又何益!

而李安拍〈色,戒〉,就是戴了這樣一副有色的眼鏡。他曾一再強調張的〈色,戒〉是完美無缺的。他的責任就是用電影的語言盡其所能展現小說裡的故事。他也認為對王佳芝的詮釋應該以張愛玲為準,不厭其煩的叮嚀湯唯演戲時要把自己想像成張愛玲,飾演其他角色的演員也要熟讀張的許多小說,以營造一個逼真的張愛玲世界。
問題是小說〈色,戒〉究竟在說一個什麼樣的故事?愛國天真的王佳芝謀刺易某的故事?還是要藉這個虛架子吐露張胡之間的孽緣?李安和張愛玲一樣的含糊。張的含糊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但是李安完全沒有這層顧忌。他可不必像張一樣硬背著這虛幌子說一個言不由衷的刺奸故事。既然李安已經意識到〈色,戒〉要寫的是張胡之間的事,而且要湯唯假想自己是張愛玲,那他為何不能拋棄張的虛架子,從男女私情的這個角度切入,重新定位〈色,戒〉的主題?
我無意要求李安非得這樣拍〈色,戒〉不可;我只是要指出李安的盲點。他既沒有看出張情非得已的苦衷,更不知因此之故,〈色,戒〉在內容和結構之間生硬浮泛的關係乃是張最大的敗筆。他只知亦步亦趨,用立體具像之聲光敷演原著平面抽象之敘述。因此,張小說裡的缺點和敗筆,電影幾乎都繼承了。而原著含蓄隱晦的,電影裡繪影繪聲繪色刻意的鋪陳展現,並沒有使故事增色加分。畢竟,原本虛弱的底子,若不能從正本清源下手,是越補越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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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