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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董啟章(一):我曾經收到一個陌生人從獄中的來信

請問董啟章(一):我曾經收到一個陌生人從獄中的來信
Photo Credit: 香港文學館提供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們傾向以為,文學讀者有特定的背景和同質性,而且圈子很小。但我們永遠沒法想像,怎麼樣的人會讀文學,會受它影響。我們也沒法預期,怎麼樣的人會對文學有犀利的見解,甚至有令人意想不到的潛能。

相隔三年再出新長篇,董啟章除了把兩年多前在新加坡駐校潛心思索的主題搬上小說,也首次接受前輩作家、編輯、學者妻子跟記者的提問,關於生活、關於創作,更關於10月7日上市的《後人間喜劇》。

關於愛,那些必須寫下的

  • Q1:董郎的兒子亦已邁開作家腳步了。黃念欣也是學者也是作家。一家三口可曾因為閱讀選擇和創作取向而爭論甚至爭吵?好奇此事,只因我有此煩惱......(作家 馬家輝)

馬兄原來有這麼高層次的煩惱!家裡出現文學品味的三角爭持,應該是令人愜意的煩惱吧。

我和兒子當然也有分歧,但層次就低很多。主要還是嘮叨他多看點書,也不敢指望是文學書了。平素不怎麼寫字和閱讀的他,早前忽然嚷著要「寫書」,嚇我一跳,但內心也有竊喜。於是就不惜工本幫他印出來和免費擔任校對,甚至還正經八百地給他寫了篇序。當然不是甚麼文學創作啦,只是抒發少年情感的一些散文吧。用來調整一下身心也好,促進和親戚朋友的交流也好,都算是一件有益的事。

吾兒不看我寫的書就不在話下了。唯一看過的是《命子》,也只是看跟他有關的部分。所以實在沒有多少跟他討論書本的機會。不過他瞎扯起來有時也會戳中要害。他小時候寫過一篇叫做〈寫文章不一定要長〉的短文,似乎不是特別針對我的,但我看了卻捏一把汗。

至於吾妻和我,因為文學興趣相近,討論多而爭論少,算是和諧共處。但她也試過對我的小說感到不滿。被身邊人挑戰和被評論家挑戰不同。作家可以對評論家嗤之以鼻,但身邊人的意見就很難無視。加上這位身邊人又是一位學者和評論家,簡直就是內外夾擊,怎能不投降?不過這種情形其實很少見。另外,我不得不承認,吾妻的專欄寫得比我的好看,行文和取材也比我優勝。這方面我願意認輸。

《後人間喜劇》是一本得到吾妻認可的書。至於吾兒,我打算以科幻、偵探、懸疑、驚慄等等來騙他一看。會否成功就不敢說了。

  • Q2:未來你會寫更多關於愛情的故事嗎?(合作過的編輯〔現為時報總編〕 胡金倫)

哈哈哈,金倫為甚麼對這個特別感興趣?愛情當然不能不寫啦!透露一下吧,計劃中的下一本書,就是關於愛情的。不過,被「狼來了」多次騙倒的讀者可能不會相信,董啟章這個人真的會老老實實地寫一個愛情故事,一定又是借愛情去講其他甚麼的哲學或思辨的東西。看來要寫一本真正感人的書真的很難,但我會努力嘗試的。

金倫說到「更多」,顯然是覺得我已經有寫愛情了,所指的應該是《愛妻》吧。寫夫妻關係居然還扯到愛,在這個時代可能已經夠新穎(或者懷舊)了。以「婚」為座標,讀者最感興趣的,應該是刺激犯禁的「婚外情」,其次是青春純真的「婚前情」,再來個口味特殊的「婚後情」也不錯,就是不願意看最無趣無聊的「婚內情」。「婚內情」這個詞,單是聽就已經夠滑稽了,還好說去搞?所以「愛妻」這個題材,可一不可再。還是換換口味,寫些別的愛情關係吧。

可是,我對於打正旗號寫愛情,是十分猶豫的。我一直對所謂的「純愛」有保留,覺得那種「世界上除了愛甚麼都不重要」的作品很假,很脫離現實。用很容易招人討厭的分析頭腦拆解下去,甚至會發現「純愛」並不純,也就是說不自然,很造作,全都是刻意裝出來的。所以像我這種人,跟「純愛」是無緣的了。

當然,愛情和純愛是兩回事。純愛小說並不等於愛情小說。或者說,「純愛」並不一定要是整部作品的唯一意圖,它也可以是一個成分。可以有「純愛」,也有「雜愛」。這樣想「純愛」又變得誘人了,很想去寫它了。不過,雖然人可以在精神上進入「純愛的境界」,但人身處的世界卻永遠不可能是一個「純的世界」,不論是「純愛」、「純真」、「純善」、「純美」,或者是「純恨」、「純假」、「純惡」、「純醜」。前者的不純令人哀嘆,後者的不純卻令人安慰。我們至少可以肯定,世界縱使不可能完美,它也不會壞到底、爛到盡。

我會把心中想寫的「純愛」設想在未來。對於未來世界,許多科幻作家也曾嘗試用「愛」來考察它,也就是想測知,人類情感在機器、演算法和大數據的時代,究竟還有甚麼意義,甚至還存不存在。有些人可能會堅信,愛情是無可替代的、人類生命最珍貴的本質,但也有些人會冷酷地認為,愛情只是人類一廂情願的假象。我認為兩方面也有道理,有點舉棋不定。但我們為甚麼一定要二選其一呢?假使宇宙最終的真理不是排拒性的,而是覆疊性的。純愛既真又假。這麼一來就有趣了。簡直是令人蠢蠢欲動!

  • Q3:董生,新果對爸爸玩公仔有何高見?小玩偶給予你的力量是什麼?(作家 廖偉棠)

很可惜,吾兒除了沒有繼承我的文學興趣,也沒有像我一樣喜歡毛公仔。他從小就對毛公仔沒有興趣,是一隻也沒有玩過的程度。唯一喜歡過的卡通人物是湯馬士小火車頭。湯馬士和他的朋友們,當然不是毛毛造的。他對於自己的老爸年過五十,居然玩起毛公仔來,大概是感到不以為然吧。不過他沒有公開反對過,只是當作沒有看見便是了。

我和兒子完全不同,小時候很喜歡動物毛公仔,但因為家境不好,也沒有買一大堆的,只是老玩那幾隻巴掌大小的便宜貨,直至它們老舊了,自己也長大了。那時候我還每晚祈禱它們變成真的。不過不必效驗,我已經把它們當成真的小動物看待了。拿著那幾隻公仔,天天在家上演處境劇,讓它們扮演不同的角色,也可以算是我最早的故事創作吧。這種玩意到高小才停止,後來許多年也沒有恢復過,也沒有再擁有過任何玩偶,除了幾隻備而不玩的芝麻街怪獸。

吾妻也是對公仔沒興趣的,結婚後沒有把居所弄成玩偶之家。幾年前她去英國劍橋交流,在那邊待了一年,買回來一對狐狸和刺蝟,是送給我的,她自己不玩。這兩隻小東西樣子很有靈性,跟真狐狸和刺蝟也十分神似,我立即便愛上了牠們。我覺得牠們是有生命的,常常跟牠們說話,牠們也做出各種反應。當然,因為牠們是動物,所以是不說話的。我非常討厭卡通片裡面會說話的動物,覺得很假。(我小時候還未有這種想法,玩的動物都會說話的。)真動物是不說話的,我的動物也是不說話的,所以牠們顯得比較真。牠們不會說,但會聽。時時和牠們說話很有益處,會得到很多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