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豪的童話》導讀:這些大作家們已為我們示範,童話創作其實大有可為

《大文豪的童話》導讀:這些大作家們已為我們示範,童話創作其實大有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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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寫的是童話,自然必須恪遵若干童話的規則。但「法豈為我輩而設」?規行矩步豈不讓大作家也落了俗套。他們才是真正的文學立法者,文類的解放者,不斷在拓展和界定既有的疆域與意涵。

〈藍鬍子〉的故事由貝洛開其端,成為童話中最重要的一樁公案,早已引起後世無數的仿作與續作,直到二十一世紀仍然層出不窮。擅長描寫「勢佬」(snob)的小說家薩克萊在〈藍鬍子的幽靈〉(Bluebeard’s Ghost, 1843)中不改辛辣的嘲諷本色,揭露世情冷酷,充滿江湖詐術。而法朗士沉穩的筆調有如在還原歷史真相,以〈藍鬍子和他的七個太太〉(The Seven Wives of Bluebeard, 1909)一心要為頗富爭議而歹命的藍鬍子平反,娓娓道來,如做考證。

狄更斯的〈魔法魚骨〉(The Magic Fishbone, 1868)中的角色雖然以國王、王后、公主、王子的名號出現,骨子裡卻是不折不扣的寫實主義作品,反映維多利亞時期小資產階級追求小確幸的生活觀。馬克.吐溫(Mark Twain, 1835-1910)曾經說過,在文學作品的表現上,英國人滑稽,法國人機智,美國人詼諧。薩克萊與狄更斯的作品讀來的確有濃厚的漫畫味道,在誇張中見真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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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作家查爾斯・狄更斯

有些童話其實更接近寓言,托爾斯泰雖然改編過不少俄羅斯民間故事,作為孩童的語文教材,但多數童話學者並不把他列為童話作家。〈三個問題〉(The Three Questions, 1903)警世意味濃厚,讀來令人震撼。這正是托爾斯泰偉大之處,明知道他的作品總是文以載道,讀者卻心悅誠服的臣服在他高超的藝術下引頸受教。

馬克.吐溫除了以密西西比河三部曲成為最重要的美國作家外,也寫過奇幻故事和偵探小說,他被奉為幽默大師,以優雅的散文寫成〈生命中的五種恩賜〉(The Five Boons of Life, 1902)這種寓言童話,實在是出人意表。《金銀島》與《化身博士》的作者史蒂文生是最受孩童歡迎的作家與詩人,他的作品平鋪直敘,淺顯易懂,但他這篇寫於凋謝之年的〈明日之歌〉(The Song of Morrow, 1894)卻令人費解,需細細品嘗才能明瞭他對光陰的寓意,也讓我們見識到他風格的另一面貌。

瑞典劇作家史特林堡〈無我的猶八〉(The Story of Jubal, Who Had No “I”, 1903)為那些在名利場中迷失自我的人做了啟示,而里爾克的〈叛亂降臨俄羅斯〉(How Treason Came to Russia, 1904)自然是一則權力贏不了公理的政治寓言。愛沃德簡潔的〈童話的故事〉(The Story of Fairytale, 1905)為童話的存在做了強有力的宣告,在童話的魅力下,功名利祿、醇酒美人皆不足觀。

麥唐納的〈日童與夜女〉(The Day Boy and the Night Girl, 1879)是一則典型的邪不勝正的故事。童話發展到維多利亞時代,已經和小說合流了,雖然人物單純,但情節的布局變得相當縝密。麥唐納顯然特別善於運用物理學現象作為想像力的來源,他的另一篇故事〈輕輕公主〉運用了重力原理,〈日童與夜女〉則是對光學的巧思。男女主角其一怕暗、其一懼光,最後陰陽合體,克服巫婆的擺布。德拉梅爾的〈美麗的麥凡薇〉(The Lovely Myfanwy, 1925)讀來似曾相識,儼然是阿普留斯《金驢記》、莎士比亞《李爾王》和貝洛〈驢皮公主〉的綜合體。

這兩篇故事都環繞在女主角的觀點與行動,令人想起,童話故事中的角色以女性更為足智多謀者居多。赫塞的〈森林居民〉(The Forest Dweller, 1918)對於林中人懼光的描述和麥唐納的〈日童與夜女〉相互輝映,讀來有如人類學著作,父權制社會的淫威與神怪儀式歷歷在目;但〈森林居民〉又帶有德國教育小說的內涵,主角經歷一番浪遊,得以自我省察,回歸本族成為救世主。

美國作家的確比較樂於把童話作為一種詼諧的遊戲體裁,詩人桑德堡的〈珀麗希.萍波與金色鹿皮鬚的魔法故事〉(The Story of Blixie Bimber and the Power of the Gold Buckskin Whincher, 1922)非常具有美國中西部的本土色彩。善於文字遊戲的康明思〈吃蚊子餅的房子〉(The House That Ate Mosquito Pie, 1924)故事極其簡單,詩人寫作,故事本身往往不是首要,趣味必須藉由朗讀表現。瑟伯的〈花園裡的獨角獸〉(The Unicorn in the Garden, 1940)戲謔美國現代人的夫妻生活,總能令人會心一笑。童話超越國界,卻又能判然表現民族色彩,即使不標明三位作者的國籍,也能讀出美國文化的趣味。

堅持以意第緒語寫作的辛格以弘揚猶太文化為己任,是童話與小說足以等量齊觀的作家,其〈孟納瑟之夢〉(Menaseh’s Dream, 1968)反映猶太信仰的生死觀,主角離家進入森林,於夢境中進入城堡宮殿,與已故親人重逢,領悟前世今生,醒來遇見夢中注定的新娘,收拾孤兒的身分,快樂的回歸現實,宛如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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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科幻小說之父威爾斯

童話歷經千餘年的發展,早已具備各種可能的文學表述形式。從最早的史詩、韻文、口語化的散文、戲劇、小說到圖像與影像,有時甚至可以結合不同的形式,無奇不有。思想家有思想家的措辭,像伏爾泰;詩人有詩人的口吻,像普希金;劇作家有劇作家的神情,像史特林堡;小說家有小說家的布局,像法朗士。有的作家兼具多重文學身分,我們即可從中讀出多樣的趣味,像歌德、王爾德或葉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