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府不敢制定《難民法》,台灣社會缺乏獨立完善的庇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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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黨政各層級人士並不支持訂定《難民法》,表面理由是現有法律已足以適用,然實際上是為避免刺激中共當局及兩岸關係進一步惡化,同時也擔心境外敵對勢力藉此渠道滲透,影響國家安全維護。
日前香港邊城青年、台灣公民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團,呼籲民進黨政府儘速訂定具體法令如《難民法》、《港澳條例》,以協助遭《港區國安法》迫害的香港反送中抗議者來台。
這些公民團體冀望立法院能即時修訂《難民法》,提出目前台灣仍缺乏一套對香港抗爭者的庇護的法律制度,存在許多問題包括程序不明、缺乏專業人力、跨部會協調困難等。然台灣公民團體及在野政黨呼籲民進黨政府制定《難民法》,並未獲得有效回應。從法律上看,儘管台灣能夠為香港抗議者提供居留等幫助,但缺乏完整、完善的政治庇護機制。
總統蔡英文曾於8月19日接見澳大利亞前國防部長時公開表示,雖支持香港人追求民主自由,憂心香港局勢惡化,但不會介入;9月4日宣稱台灣現有法律已足夠適用,公開拒絕香港民運領袖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修訂《難民法》呼籲,且對《香港人權民主法案》完全沒有回應。
事實上,《難民法》議題早在台灣社會討論已久,2002年民進黨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曾決議推動制定《難民法》,明訂建立相關難民庇護機制;主管機關內政部亦推動《難民法》制定事宜,然皆未立法獲通過。而現在蔡英文執政民進黨政府不願意制定《難民法》,反對的聲音主要是擔心「如果法律通過會不會對我們的國家安全有影響,或者說會不會導致中國的滲透」。
民進黨政府從積極推動《難民法》到遲疑退卻,其因也在於可能增加台灣被滲透風險,造成所謂國安危機。
許多台灣公民團體與政黨呼應黃之鋒主張,要求民進黨政府制定《難民法》
黃之鋒曾投書《蘋果日報》,刊登〈《緊急法》將把港帶入末日〉一文,呼籲民進黨政府能立法通過《難民法》與仿照美國經驗增訂《香港人權民主法》,冀圖民進黨政府加強對香港的支持力度,給予香港抗議人士和示威者實質協助。黃之鋒試圖以政治庇護方式,在香港政治異議人士遭人身安全危機時,期待民進黨政府可以成為香港示威者最強的後盾與避風港。

自2019年香港反修例風波引發抗爭社會事件以來,香港民眾感到自身人權遭受威脅,因而對難民產生同理心。對於來香港尋求庇護者和難民的態度產生支持性立場轉變,根據12月8日香港教育大學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發布調查結果顯示,香港民眾對人權問題愈來愈感興趣,對難民的看法也轉趨正面;逾六成人民眾支持在港出生的難民子女獲得香港居留權,同時有六成五民眾認為香港政府需要改善人權政策,比對上一次調查大增5.9%。
香港民眾重視其自身人權,也呼籲香港政府保障在港出生難民子女,這也會拓展當其人權被壓制,他國或地區亦能以《難民法》提供協助庇護。
民進黨政府並不願意制定《難民法》,且認為目前法律機制已相當完善
其主因,在於避免刺激中共當局及保障國家安全。蔡英文總統表示民進黨政府沒有介入香港問題,但支持香港人民追求自由民主,而現行法律已經足夠在必要時提供香港人民必要協助;行政院長蘇貞昌認為目前台灣相關法律機制運作已十分完備,將依據現行機制應用;前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邑認為《難民法》草案,在立法院完成初審是在沒有完全討論下被送出委員會,其初審是有問題的。
以上足見,民進黨黨政各層級人士並不支持訂定《難民法》,表面理由是現有法律已足以適用;然實際上是為避免刺激中共當局及兩岸關係進一步惡化,同時也擔心境外敵對勢力藉此渠道滲透,影響國家安全維護。
台灣社會公民團體如台權會一再呼籲民進黨要盡速通過《難民法》,但民進黨政府仍將《難民法》置之立法院而不願推動,繼續重申現行法規即已完備的說法,等於拒絕黃之鋒和相關公民團體如台權會的呼籲。
《港澳條例》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有所不足,台灣社會尚缺乏獨立完善的庇護機制
依據法律規定主要有兩途徑:
一、《港澳條例》第18條授予政府協助港人空間,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內政部得基於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專案許可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申請居留之類別及數額,得予限制;其類別及數額,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若當適用《港澳條例》失效,香港示威者即會被視為中國大陸人民,仍可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有關政治庇護的條文尋求台灣協助,「仍然有機會申請台灣居留」。

《難民法》制定在界定難民身份上確實存在高度敏感政治議題,一般難民的定義係屬外國籍。但若針對「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地區人民」制定《難民法》,這涉及兩岸關係、港台關係互動和國籍認定爭議,究竟中國大陸人民或香港人民是外國人?若是外國人當然適用《難民法》。然目前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港澳條例》界定中國大陸人民、香港人民皆非外國人。
換言之,民進黨政府沒有通過《難民法》,其關鍵之處在於根據現在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港澳條例》皆無法界定大陸地區、港澳地區人民為具外國籍人士的認定。一旦以外國籍人士認定「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地區人民」身份,這將違背蔡英文總統所宣稱,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律,來處理兩岸事務的政治承諾。
庇護港人機制的侷限性,無法處理經非正常管道到達台灣的香港社會運動抗爭者
然而,無論是依照《港澳條例》18條,或者目前所公布人道救援方案,其處理對象都是循合法管道進入台灣的香港地區民眾。這主要是針對合法入境提供協助及居留,但當香港政治異議人士因參與抗爭活動或因違反《港區國安法》,其旅行證件被沒收或扣留而遭限制出境,根本無法循正常管道來台。
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