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填飽肚子跟保有人權,統獨跟主權還重要嗎?

只要能填飽肚子跟保有人權,統獨跟主權還重要嗎?
Photo Credit: Eddy Huang @ Flickr CC BY SA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或許是「東亞民主示範區」的宣示使然,多數台灣人並不認為有必要面對這樣的認知混淆,最常聽見的說法就是「只要能填飽肚子,統獨重要嗎?」、「只要活得有人權,主權重要嗎?」。確實,在馬斯洛的需求層級理論中,人類的需求是有順序之分的,只要能填飽肚子跟保有人權,統獨跟主權好像真的沒這麼重要。但如果這兩者是存在著連動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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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即便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以人治為主、司法只是其工具的中國司法實態,其審理和犯罪蒐證程序,皆難以服人。因此,美其名「兩岸司法互助」,事實上,依然像罔顧程序正義的30秒黑箱服貿協議一樣,無人監督。

對照這些兩岸協議所引發的爭議,以及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常被譏為「習近平傳令兵」的有趣現象來看,中華民國政府仍試圖要告訴我們:「只要能填飽肚子,統獨重要嗎?」、「只要活得有人權,主權重要嗎?」,更顯諷刺。當然也不用提那些兩岸間可能將在日後付出極大社會成本的二十幾條黑箱協議。

主權,意旨「一個國家對內實施行政立法司法、對外保持獨立自主的政治權力」,它使每一個公民權利能受到來自國家的保護;人權,意旨「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是我們身而為人應該享有的天賦權利。

但,身在台灣的我們真的擁有主權及人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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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珞軒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