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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國家公園擬開放釣魚?保育團體:小妥協、大禍患

墾丁國家公園擬開放釣魚?保育團體:小妥協、大禍患
Photo Credit: Johnson Wang @Flickr CC BY SA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國家公園法明文規定,一般管制區或遊憩區內垂釣,需經國家公園管理處許可,違者可罰3000元,但墾丁國家公園31年來申請件數為零。

墾丁31年前成為國家公園後,依法釣客在墾丁釣魚「需經許可」,卻始終無人申請,去年底有釣客被取締開單,竟發生鎮長帶民眾抗議「管太多」,墾管處疑因壓力,擬有條件鬆綁垂釣禁令。

聯合報導,釣魚禁令將鬆綁,掌聲和罵聲交相激盪;釣友認為誠意不足,地方保育團體抨擊「小妥協、大禍患」;「這不是讓步」,墾管處保育研究課長馬協群說,而是更有效地經營管理海洋資源。

墾管處在一般管制區海域規畫10處岸釣垂釣點,範圍為垂釣點方圓50公尺,船釣是距岸五500公尺以外;許可釣獲的魚種45種,多為經濟價值低的尋常魚種,限定每人一支釣竿、二枚釣鉤,且禁止布撒誘餌集魚、活體動物作誘餌,禁釣期為每年3月至5月及颱風警報日。

國家公園法明文規定,一般管制區或遊憩區內垂釣,需經國家公園管理處許可,違者可罰3000元,但墾丁國家公園31年來申請件數為零。

台灣環保聯盟屏東分會理事長洪輝祥說,墾管處屈服民意壓力鬆綁,令人憂心;釣魚是友善漁法,但在夜間潛水打魚未遏止,開放釣點易讓非法掩護合法,此例一開,後患無窮。

「不通情理的法令就該鬆綁」,恆春區漁會理事長潘明坤說,禁釣令解除是貼近民心的具體作法,但有進步空間。

釣友張義隆說,墾管處只開放10個釣點,總長度約1公里,誠意不夠。釣友張光藝說,支持墾管處強力取締毒魚、炸魚、網魚和潛水打魚,但釣魚影響不大,何不開放。

很難管,竟然就…墾丁開放釣魚(聯合)
新聞眼/國家公園保育重於觀光(聯合)
申請許可挨轟管太多 墾丁擬開放釣魚(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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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Johnson Wang @Flickr CC BY SA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