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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人物的解剖》:創作常常會在塑造角色時卡關,但要如何突破僵局?

《角色人物的解剖》:創作常常會在塑造角色時卡關,但要如何突破僵局?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如果作者寫得不夠周到,我們就會發現人物是籠統而非具體的。也就是說,他們僅僅是出於情節需要而產生的。如果人物寫得好,他們就會對情節產生影響並迫使情節適應他們。他們不是情節的工具,也不是你傳達某種道德觀的工具。

文:琳達・席格(Linda Seger)

你寫人物為何卡關?

寫作者們會遇到困難,人物們也會遇到困難。有時候,想法就是不來。有時候,人物似乎哪裡也不肯去。所有這些基本問題──人物需要什麼?這個人物是什麼人?他/她在故事中做什麼?──都似乎得不到任何解答。對某些作者而言,這樣的時刻令他們愁眉不展。而另一些作者只把這當成創作過程的一環。

有時,作者們在人物上卡住,可能只是由於過度操勞疲倦,導致頭腦無法正常運轉。

有時,人物問題的產生是由於研究做得不夠。如果不理解人物的背景,那麼他們就不會奏效。

還有些問題是由於創作者們把過多時間用於寫作而停止了生活。卡爾・索特說:「你必須嘗試去生活。你必須意識到自己不只是個創作者,意識到外面還存在著一個世界。如果你不進入這個世界,你就會錯過正在發生的事情,你的寫作能力也就發揮不出來。」

人物問題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每個創作者都遇到過。通常,問題可以被分為以下幾類:

10.1 你的人物不討喜

當茱蒂絲・蓋斯特寫《凡夫俗子》時,她在理解貝絲這個人物上遇到了困難。她說:「在定義情節和驅動故事上,貝絲是很有效的。但作為創作者的我看來,她卻是一個失敗的人物。很多人都對我說『我討厭她』。作為一名作家,這是我自己的失誤,因為我的本意不是讓人們討厭她,儘管在開始寫作時我的確討厭過她。我曾經因為康拉德的遭遇而責怪她。但寫得越多,情況對我就越複雜,我就越少去責怪她。由於害怕發現自己對她的內心活動知之甚少,我決定不進入她的頭腦。同時,我告訴我朋友,同行的小說家蕾貝卡・希爾(Rebecca Hill),說自己無法進入這個人物。她回答說:『我告訴你為什麼吧。因為你討厭她,所以她不肯向你揭示自身。』

有時,作家不理解人物,是由於他們討厭自己的某些部分,而這些人物反映了這些部分。我覺得,進入這些部分並去感受它們,有助於你處理人物。我的確認為,我們所有人都有殘酷、愚蠢、任性的一面。人物身上所有你不喜歡的特質,就是你試圖在自己身上糾正和壓抑的特質,就是你假想自己身上不存在的特質。而當你在別人身上看到它們時,你就會怒火中燒。所以,我覺得接受你自己的這些部分或許是個辦法。你甚至可以去愛它們,因為它們是你自己的一部分。」

羅伯・班頓(Robert Benton)贊同道:「有些人物是我必須寫又不能寫的,因為我不喜歡他們。於是,我覺得必須去尋找其他人物。然而,這樣就經常會寫出一個根本不該存在的人物。這種解決方式從來都是無效的。」

如果一個人物反映了你自身的陰影面,他/她就很難討你喜歡。然而,理解並接受自身的心理,會使你更有能力去寫作那些你認為是負面的人物。

10.2 你的人物拒絕被你理解

作家經常無法認清他們筆下的人物。無論下多少功夫,人物還是在回避他們。法蘭克・皮爾森(Frank Pierson)建議可以寫出劇本中沒有出現過的場景,這將讓你更瞭解這些人物:

也許,你對人物以及彼此間的關係瞭解不夠⋯⋯有一種處理方法是,把這些人物放進和劇本完全無關的場景中,例如:其中一人點了午餐但又把它退回廚房,其他人則為此人的行為感到羞愧。他們會如何談論此事?如何爭論乃至爭吵?在雨中的聖塔莫尼卡高速公路上,這些人物會如何更換輪胎?在午夜的底特律,他們如何把一百塊換成零錢?寫下這些場景幾乎比其他任何方式更能讓你瞭解這些人物。

10.3 你的人物面目不清

人物就像人一樣,是獨特、複雜、具體的。有時,人物不奏效是由於他們過於籠統和模糊。

羅伯・班頓說:「如果寫得不夠周到,我就會發現人物是籠統而非具體的。也就是說,他們僅僅是出於情節需要而產生的。如果人物寫得好,他們就會對情節產生影響並迫使情節適應他們。他們不是情節的工具,也不是你傳達某種道德觀的工具。有時,我使人物變得過於單調;有時,我讓他們評論自己;有時,我把他們變成了抽象的概念。如果這些情況發生了,我就拋棄他們,並從頭再做構思。

我最常做的,就是以一個我知道或認識的人作為人物原型。如果你選擇了一個熟識的人,那麼你必定對他相當瞭解。如果我寫的人物,其原型是一個電影人物,也就是來自其他電影的人物,我寫起來就會很困難。如果我嘗試寫一個約翰・韋恩(John Wayne)式的人物──例如《赤膽屠龍》(Rio Bravo)中的那個,那麼人物就絕不會鮮活生動。我試過很多次,但只有當我把寫實人物和虛構人物重疊在一起時,才會成功。我反覆使用某些人──使用他們的不同面向。我就以我的妻子為人物原型,以二十多種不同面貌呈現在我的許多劇本中。

在寫《克拉瑪對克拉瑪》(Kramer vs. Kramer)時,達斯汀・霍夫曼教會我一件有關寫作的事,也就是每個人物在每個時刻都是具體的。當我們為影片工作時,他真的讓我認識到,人物在任何時刻都不能是籠統的,他必須具體而精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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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克拉瑪對克拉瑪》(Kramer vs. Kramer)

10.6 是「人物」出問題還是「故事」出問題?

有時,人物不生動是由於故事出了問題而非人物出了問題。寇特・呂德克解釋道:「當人物真的出了問題,我首先想到的不是修補他而是甩掉他。如果你試圖修補他,你總是可以做些什麼使他有趣。但是,這麼做非常刻意。為他們想出某種行為模式、有特色的小動作、往事、服裝或個人風格並不困難。我不否認這麼做還蠻有娛樂效果的,但它會令我感到不安。我認為,與另外再寫一個更有生命、更有趣的人物相比,這種權宜之計有點廉價。我寧可甩掉一個拒絕生動的人物,並尋找另一個願意生動的人物。

也許,有些故事上的特定原因使你不能甩掉這個人物。但是,故事是可以再經鍛造的。如果人物不生動,也許你需要從故事層面去檢視──可能有些故事瑕疵是你未曾發現的。如果這個人物必不可少,如果故事也是正確的,那麼他憑什麼不肯生動起來呢?可見,這必定是故事出了問題,而非人物有了瑕疵。我猜想當你正在推動情節時,你會想利用某個人物進入故事、打開故事的機關、然後離開。也許你覺得這是個不錯的故事手段,但假如它不奏效,我首先會去考察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