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台灣漁船印尼海域被扣押,駐印尼代表處:嚴正交涉確保合法權益

傳台灣漁船印尼海域被扣押,駐印尼代表處:嚴正交涉確保合法權益
Photo Credit:Reuters/ 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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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印尼的漁業法規,漁船在印尼專屬經濟海域非法捕魚,最高可處6年徒刑和200億印尼盾(約新台幣3990萬元)的罰金。

(中央社)印尼海軍日前扣押屏東東港籍漁船海建興20號,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處今天說,第一時間已與印尼外交部、海軍司令部聯繫,瞭解漁船被扣押的理由與過程,持續與印方嚴正交涉。

印尼海軍23日指出,22日例行巡邏時在印尼的專屬經濟海域北納吐納海(North Natuna Sea)發現海建興20號(Hai Chien Hsing 20)疑似在捕魚,登船檢查後發現該船沒有捕魚許可,船上有12公噸漁獲,已將漁船拖到海軍基地調查。

代表處回應中央社記者詢問時指出,中華民國籍漁船海建興20號22日上午在印尼納土納群島(Natuna Islands)北方海域被印尼軍艦登船檢查,23日下午被帶到印尼蘭巴海峽(Selat Lampa)的軍港留置扣押。該軍港位於廖內省(Riau Islands)。

代表處指出,代表處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與印尼外交部以及海軍司令部等相關機關聯繫,了解漁船被扣押的理由與過程,此刻正持續與印尼相關單位嚴正交涉當中,以確保中華民國漁船的合法權益以及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東港區漁會總幹事林漢丑24日稍早指出,漁船是否侵入印尼海域待釐清,盼相關監控資料能釐清漁船作業位置。漁業署則表示,漁業署正透過外交部、印尼代表處協助了解漁船被印尼公務船扣押的相關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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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杜晉軒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