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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國會通過修法,懷孕未滿12週的女性可合法墮胎

泰國國會通過修法,懷孕未滿12週的女性可合法墮胎
示意圖。Photo Credit:Reuters / 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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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國會通過修法婦女懷孕未超過12週可合法墮胎,但是懷孕12週以上者仍在特定情況才可以合法墮胎,女性權益團體呼籲,政府應將墮胎完全除罪化。

泰國國會昨日(1月26日)通過法律修正案,允許懷孕未滿12週的女性墮胎,惟超過12週者仍受懲罰。支持墮胎權的擁護選擇(pro-choice)派倡議人士則批評,這仍不足以保障母親的權利。

路透社》報導,參議院前天舉行會議,以166票對7票通過法律修正案。根據修正案內容,婦女懷孕未超過12週可合法墮胎(abortion,也稱人工流產、終止妊娠等),但是懷孕12週以上者,只有醫師判定胎兒畸形風險高將威脅母體的生命,以及因為性侵、欺騙或脅迫造成懷孕等狀況,才可以合法墮胎。否則,仍將被判處最高6個月徒刑或1萬泰銖(約新台幣9343元)罰款,或者兩者並罰。

「我們希望廢除所有懲罰,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結束孕期而不受懲罰。」支持墮胎權組織Tam Tang成員妮莎拉(Nisarat Jongwisan)告訴路透社,「處罰會讓女性不敢求助於安全的醫療管道,並傷害女性尊嚴。」

中央社》報導,泰國憲法法庭去年(2020年)宣告規定婦女墮胎違法的法律違憲,並限期政府在今年2月19日期限內修改《刑法》。

泰國內閣會議去年底通過法律修正草案,讓懷孕未超過12週的女性可以合法墮胎。12週是泰國醫事委員會(Medical Council of Thailand)和泰國皇家婦產科醫學院(The Royal Thai College of the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建議可以安全墮胎的區間。

曼谷郵報》報導,眾議院1月20日通過內閣版本的法律修正草案,根據內容,修正《刑法》第3條,是規定婦女懷孕超過12週墮胎為違法,此前,不論幾週只要墮胎都是違法的。另外也修訂《刑法》第4條,讓醫生可在合乎規定下合法實施墮胎手術。

禁墮胎違憲

Prachatai》報導,去年2月19日,泰國憲法法庭裁定《刑法》第301條違憲。這件釋憲案是由一名婦產科醫生Srisamai Chueachart提出,她曾在2018年因為診所為婦女提供墮胎手術因被捕,因而要求法院裁定《刑法》第301條與第305條是否違憲。

《刑法》第301條規定,任何懷孕婦女終止妊娠或其協助者,將判處最高3年徒刑或6萬泰銖(約新台幣5萬6059元)罰款或者兩者並罰;《刑法》第305條規定,任何開業醫生為婦女實施終止妊娠手術,必須是懷孕危及母體健康、性侵懷孕或15歲以下懷孕少女。

憲法法庭裁定結果是《刑法》第301條違反《憲法》第27條(規範人人平等、男女應享有同等權利並禁止歧視)和第28條(規範人人均平等享有個人和生命的自由);《刑法》第305條並無違憲。

憲法法庭法官Twekiat Menakanist司法意見書指出,《刑法》第301條只罰女人並剝奪她的選擇權,構成性別歧視和剝奪他為自己身體做決定的權利,因此違反《憲法》第27條和第28條。

不過,憲法法院裁定並未提及《刑法》第302條。這條法律規定,為婦女提供墮胎手術的醫生必須符合《刑法》第305條規定,否則將處以5年以下徒刑或10萬泰銖(約新台幣9萬3432元)罰款,或者兩者並罰。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指出,參議院通過的提案,對原先墮胎完全是違法的泰國而言,是一項進展,不過眾議院當時仍駁回了另一項由反對黨提出、將合法墮胎週數提高到24週的提案。泰國國會仍有時間修改修正案,應該將墮胎完全合法化。

湯森·路透基金會 (Thomson Reuters Foundation)在2020年末列舉8個未來可觀察墮胎權進展的國家,泰國、菲律賓都在其中。目前,在菲律賓墮胎仍是違法的,最高可處6年徒刑,女性權益團體已經提出墮胎除罪化的草案,正在尋求議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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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徐卉馨
核稿編輯:杜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