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第一「公共出借權」在台已試辦一年,2月開放出版者登記、5月起發放補償酬金

亞洲第一「公共出借權」在台已試辦一年,2月開放出版者登記、5月起發放補償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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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教育部統計,試辦2館開放符合登記範圍書目合計約11萬餘種,2020年度累計借閱逾79萬冊次。訂於今年2月1日分階段受理創作者及出版者線上登記,5月陸續發放去年借閱次數的補償酬金。

為落實公共圖書館核心價值及鼓勵文化創作力,文化部與教育部共同合作試行「公共出借權」制度,以位於台中市南區的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資圖)和位於新北市中和的國立台灣圖書館(國台圖)2館為試辦場域,自去(2020)年起試辦3年,依規劃期程,訂於今(2021)年2月1日分階段受理創作者及出版者線上登記,5月陸續發放去年借閱次數的補償酬金。

依據教育部的新聞稿,補償酬金發放對象為創作者及出版者,民眾每借1本書就補償新台幣3元,補償酬金分配比率為創作者70%、出版者30%,試辦階段以國立台灣圖書館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2館年度外借資料作為計算基準。

此試辦計畫適用的著作範圍為本國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立案的法人或民間團體以國家語言或外語創作,且在台灣出版、具ISBN的紙本圖書。

至於翻譯圖書能否申請補償金,依據依據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的問答,須視創作者是否包含本國人或本國團體、以及該著作是否有符合本計畫適用著作範圍而定。如果著作僅有外國創作者及譯者,則不符合本計畫發放對象及適用著作範圍、不可申請補償酬金。

教育部指出,補償酬金之發放採事後登記制,由試辦圖書館統計公告前一年度圖書借閱次數後,再由符合資格者於公告期限內進行線上登記申請發放補償酬金。經統計,試辦2館開放符合登記範圍書目合計約11萬餘種,2020年度累計借閱逾79萬冊次。

為了讓創作者及出版者了解線上登記作業與申請補償酬金的流程,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已於去年讓登記系統平台正式上線,並舉辦數場說明會。接下來的線上登記作業共規劃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開放出版者登記,第二階段開放創作者登記。

「公共出借權」制度是什麼?台灣如何試辦?

依據教育部於2019年年底的新聞稿,「公共出借權」(Public Lending Right, PLR)起源於西元1940年北歐國家,最早由丹麥於1946年實行。此制度為民眾向圖書館借閱書籍,由政府補貼作者與出版社。

全球至今已有30幾個國家推動「公共出借權」,包括澳洲、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紐西蘭、英國等,歐洲是推動國家數最多的地區。亞洲則是由台灣首推此制度。

前任文化部長鄭麗君在試辦制度上路時,曾在臉書表示,公共出借權由教育部成立試辦專案小組,更另外編列預算,在不影響圖書館採購預算的前提下,首先在國台圖、國資圖推行試辦;文化部則負責制度設計,成立諮詢小組整合各種意見,並持續進行試辦評估。期待公共出借權在經過試辦後,能夠早日進入全面實施的階段。

出版業怎麼看?

《Nownews》報導,時報出版社董事長趙政岷過去曾表示,對作者來講估計效益不會非常好,可能只對少數暢銷書作者有利。近年圖書館統計,最暢銷的仍是金庸系列、其餘則是哈利波特系列、日本作家東野圭吾等,民眾借閱大宗還是那些暢銷作者,但更多的作者都只是小人物,也許實質效益不強、鼓勵性質較高,「可能只是一點補償的感覺,對創作者意願實質作用不大但聊勝於無。」

趙政岷建議,日前出版社力推圖書統一定價制沒辦法從圖書館落實,圖書館也一直以四、五折等低折扣在採購,如果可以提高到七、八折,對作者也是好事一件。但建議對創作者與出版社最大的鼓勵,還是積極培養閱讀風氣。

《中央社》報導,具有作家與出版社負責人身分的陳夏民曾表示,他認為圖書館當初跟出版社採購時,就已經是折扣關係,書是以較便宜的價格賣斷給圖書館,從源頭來看就已無利潤。所以,圖書館在採購時若能提高價格,會比事後經由出借,再用補償金機制回饋,效果更為直接。

陳夏民解釋,單就借閱的補償機制來看,一本書要被借出很多次,這些零頭補償金才能補償到原書價值。但是像影音出版品若作為公版出售,價格就是定價的5到6倍,因此,書籍作為公版的價格應該要提高,如此一來,公共借閱的書籍也才有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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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