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柯市長的一封信:大舉擴充公私協力幼兒園可能帶來幼教災難

給柯市長的一封信:大舉擴充公私協力幼兒園可能帶來幼教災難
Photo Credit: Tzuhsun Hsu CC BY SA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筆者的建議,逐步的增加公幼、招聘正式老師、非營利幼兒園計畫持續進行,把關幼兒教育的品質,幼兒園為孩子第一個受教育的場域,值得更多資源的投入。

柯市長您好:

新聞報導提及您近來在評估台北市幼教政策 ── 以公私協力的方式擴充平價幼兒園,目的在於減輕年輕市民的負擔,立意良善。

平均來說,公幼費用每個月約0~4,000元(大班免學費計畫+弱勢加額補助最高全額免學費),私幼每個月約12,000元,兩者間至少有8,000元落差,以一小家庭而言這8,000元正好是維持生計所需;且您所提及的公幼停止增班而以公私協力幼兒園擴充平價幼兒園、公幼老師遇缺不補用代課老師、以教保員取代教師編制,並不是妥當的做法,希望以下意見您能列入參考。

一、代課教師、教保員流動性過高

幼兒園老師是幼兒在學校的情感依靠者,代課老師往往會因為考上正職或是個人因素而離職,經常更換老師,傷害幼兒與成人的互信關係;而同班老師也經常性的適應新同事,增加了磨合期,對於班級經營、親師關係建立與課程經營都非常不利。

教保員是不定期契約制,因為不能調動且部份教保員具有教師證,所以每年都有教保員考取他處而異動,同樣有流動率過高的情形。且改聘教保員取消教師編制,筆者以為將有台北市帶頭以較低的薪水聘用幼教工作者的質疑,形同是幼教界以約聘人員大量取代正式人員的做法。在《幼照法》第18條的規範中-「大班至少一位幼教師」,筆者以為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台北為首都,很多政策的做法對於其他縣市皆有示範的作用,應在學前教育上投入更多的資源,維持整合前的編制,每班兩位幼教師。

二、公私協力幼兒園形同利益輸送給私人營利

在幼托整合之後,台北市幼兒園公私比近3:7,柯市長希望四年的任期,用公私協力的方式,將公私比翻轉為7:3,這是很棒的政策,但公私協力本質仍是私幼。何謂公私協力幼兒園?與非營利幼兒園有何不同?筆者做了以下簡單的比較:

幼兒園比較

(圖表參考資料於此)

更改以後,可能會有的狀況,任何沒有教育理念、沒有幼教專業想要經營幼兒園的「財團」,都可以利用幼兒園賺現金財,而且擁有政府的資源與背書,加上財務不透明,用低薪聘用教保工作者從食材上省錢設備教具上省錢,將可達到營利之最大值,這些都是政府看不到的,卻是直接影響幼兒學習的一切。而這樣的狀況政府卻無法有效的管理,將使得台北市的幼教陷入前所未有的幼教災難循環。

幼教災難

柯市長,您提及:「五十年後,你希望臺北是一個什麼樣的臺北」,台北市的幼兒教育也需要同樣的思考高度,當您對於幼兒教育講求平價與效率時,您其實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 幼兒教育品質。您希望節省成本,推動「公私協力幼兒園」,但教育絕不能只是成本考量,為了平價而降低品質、失去把關機制;為了省錢而改招代理教師、失去教師編制改為教保員。年輕市民希望的是「平價有品質」,而不是「為了平價而降低品質」的學前教育,這不是幼兒之福,也不是年輕市民樂見的事情。

筆者的建議,逐步的增加公幼、招聘正式老師、非營利幼兒園計畫持續進行,把關幼兒教育的品質,幼兒園為孩子第一個受教育的場域,值得更多資源的投入。

Photo Credit: Tzuhsun Hsu CC BY SA 2.0

責任編輯:鄭少凡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