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尼洛條款到雷特事件:台灣職業聯盟「限制洋將流動」的奇特現象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PLG規章裡限制洋將的規章跟「賽格威條款」一樣,雖然立意可能是為了防止惡意挖角,但到頭來會變成限制球員流動。這理想上是為了求「公平」,但實際上可能反倒成為阻礙進步的絆腳石。
文:一貫三
開始主題前,我要先講古一下。
1992年兄弟象找了一個洋投,叫尼洛,希望能補強投手戰力。最後雖然尼洛因為沒有火力支援,只拿下七勝六敗,但是防禦率2.86高居全聯盟第四,完美達到了當初兄弟球團對他的期待。
然而,金冠軍賽第四戰(當年兄弟象上下半季第一,直接取得總冠軍,所以聯盟就搞出一個兄弟對其他三隊聯軍的金冠軍賽),尼洛連續兩局被砲轟,承擔敗戰,讓兄弟象吞下系列賽第一敗。結果隔天,尼洛就被解約了,理由是「與其他球員之間有點格格不入,個人主義太強,與球隊的理念不合」。
即使到現在,大概都很難看到哪支球隊一個系列賽打到一半突然宣布跟選手解約,如果把時空背景換到現在,大概馬上就會有各式各樣的故事出現在媒體上了吧。也還好,那是1992年,即使球迷覺得很奇怪也很難跟球團反映,所以也就這麼過了。
但是尼洛雖然可能在場下有問題,但場上的成績總是很好的,所以統一就有意延攬。但當時六隊有個「默契」,就是互不吸收離隊洋將。甚至規章裡還說:「合約期滿或中途解約之球員,如未有原球團同意書,在一年內不得參加任何原球團以外之隊伍訓練活動及聯盟任何活動。」所以聯盟拒絕尼洛登錄。
不過有趣的是,尼洛不是那年唯一跳槽的。前一年效力統一的湯尼,也跳槽到新成立的俊國熊,而且也順利出賽了⋯⋯。因此有球迷一狀告到公交會,說兄弟象不讓尼洛跳槽,違反《公平交易法》。
雖然公交會最後沒有受理,但還是逼得聯盟訂出確定的辦法(編按:俗稱「尼洛條款」),不過這辦法卻是「受雇於中華職棒的外籍球員於離開原屬的球隊後,兩年內除原屬球隊同意外,不得加入任何其他中華職棒旗下球隊。」這條款一看就知道很不合理,哪有洋將都已經離隊了,還要等兩年才能加入其他隊的道理?
最後尼洛當然沒加入統一,不過他反而因禍得福,1994年他回歸美國職棒體系,還連兩年登上大聯盟。最後他1996年又回到台灣加盟時報鷹,但季末又因為管理問題,還有疑似涉入簽賭案被解約。連續兩支球隊用差不多的原因解約,大概他真的是休息室內的氣氛大師吧。
- 尼洛2002年重回亞洲,加入KBO的LG雙子:
你可能要說,尼洛條款已經廢除啦,現在好好的,管過去幹什麼?因為後來,又冒出了一個性質類似的「賽格威條款」。
賽格威2015年季中被統一找來,大部分時間擔任後援,整體來講成績不算太出色,ERA+不過是83.0。隔年,他季中又加入Lamigo,這次他就投得很好,在彈力球年防禦率只有4.11,2017年Lamigo續約,他拿下勝投王。但2017年季後,Lamigo沒有跟他續約。
隔年,他轉投中信兄弟。不過呢,事情就是在這時候發生的。富邦悍將在「優先議約期滿之前」也跟賽格威有接觸,而且也跟中信兄弟的伍鐸還有統一的布魯斯接觸,後來也順利簽下他們兩個。所以引起其他球隊抗議,最後確定原球團跟洋將優先議約期到隔年球季2月底,如果有洋將真的轉隊,3月10日前不能參與新球團的春訓或是任何新球團舉辦的活動。
這也是一個很奇妙的條款,通常中職球季最遲在11月初就會結束,如果你簽的是年約,那到真的約滿前,還有接近兩個月的時間可以談新約,保障這個優先議約期就讓人想問,你球季結束前到年底,都在做什麼?更有趣的是還規定3月10日前不能參加春訓,中職球季大多三月中就開始,如果真是這樣,那我簽一個保證不可能趕上開季的洋將做什麼?
其實說穿了,都是在限制球隊花錢。可我們知道,搞職業球團怎麼可能不花錢?要怎麼阻止對方挖角洋將,那你就讓洋將覺得「本斥但多」就好,而不是用一些奇怪的限制,讓球隊有錢也沒處花。
然後,就是「雷特事件」。我原本以為,中職的前車之鑑會讓P.League+有個學習的榜樣,什麼事不要做什麼事要做,結果看起來學到錯誤的方向⋯⋯
雷特今(2021)年在攻城獅出賽11場,場均時間33分鐘,繳出場均14.6分、11.5籃板的成績。不過卻在過年的時候被解約,理由也很簡單,攻城獅的戰績實在太可怕,需要做出改變。剩下的洋將,塔壁要坐鎮禁區,狠投是全聯盟排名第三的射手,所以雷特才被割捨。
結果才過一天,領航猿就宣布跟雷特簽約,而且官方粉絲團已經宣布他的加入。但連兩場,雷特都沒有上場,昨天就突然宣布,因為牴觸聯盟規章,所以無法註冊。
原來根據PLG規章33.2這樣寫:「球隊得於截止日前不限次數進行註冊調整。外籍球員(洋將)同一球季只能註冊於同一隊之名單上。(若有特殊需求,得向賽務決策委員會申請特例處理。)」雖然領航猿申請因為疫情難找其他洋將來台,但還是被賽務委員會否決了。
PLG規章這一條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是,為什麼洋將一季只能註冊一隊?如果洋將打不好被解約,那其他球隊想要也不能找他來嗎?這跟前面的賽格威條款一樣,雖然立意可能是為了防止「惡意挖角」,但到頭來就會變成限制球員流動。
「良禽擇木而棲」本是正常,要怎麼防止「惡意挖角」,就是拿出一箱又一箱的錢,直到對方覺得「本斥但多」為止。如果你給的薪水很優渥,在你這邊打球很舒適,那還怕別人挖角嗎?如果洋將被解約,想換隊,本來也是當然。搞不好他在你這邊打不好是適應不良,換個環境就好了。
10大南投農會伴手禮【上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南投縣為台灣觀光首都,好山好水、景色秀麗、文化薈萃、資源豐富,而外出旅遊特色伴手禮必不可少,許多南投地區農會也推出特色伴手禮,以下為大家介紹南投10大農會伴手禮的前5項。
根據「行政院農委會」網站說明,「農會」的功用為推動農民終身學習,培育優質農業人力資源;營造農村健康生活及生產支援體系,活化鄉村社區組織。輔導農漁民團體永續經營,增進服務功能;加強國際農業合作與兩岸農業交流,擴展農業發展空間等。
農會在台灣農業生產和行銷過程中,一直扮演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包裝、行銷地方特產,打出知名度,甚至外銷到全球,農會都是其舉足輕重的推動者。
台灣農會最知名的,就是南投信義鄉農會與其產品《馬拉桑》。《馬拉桑》是臺灣導演魏德聖執導的電影《海角七號》中,所出現的一個小米酒品牌,馬拉桑在阿美族語裡原本的意思是「喝醉了」(阿美語:Malasang)。這項產品由南投縣信義鄉農會所研發、生產,其廣告標語為「千年傳統,全新感受」。是白色甜酒,味頗像市面酵母飲料,喝多易醉。其誕生原因是2006年魏德聖為拍攝《海角七號》劇情的需要,商請南投縣信義鄉農會研發一種「有點俗、有點可愛,且具有在地感」的酒品,於是該單位以一個月的時間進行研發,推出名為「馬拉桑」的小米酒,並於前述電影上映後推出為實體商品,持續販賣至今。靠著該電影的一砲而紅,成為信義鄉著名的南投伴手禮,該項伴手禮也常賣到缺貨。
南投除了信義鄉農會,還有許多農會推出其特色伴手禮,以下為大家介紹南投10大農會伴手禮。
1. 信義鄉農會
推薦人氣伴手禮:雙金迎百紀念酒禮盒
紀念酒堅守台灣工藝核心價值,兩個鄰近的台灣在地產因為價值觀的結合,終於開花結果。其酸甜適口,不徐不燥的特性像是氣質美少女。是梅子夢工廠產品中擁有信義鄉婦女溫柔特性的代表酒品。信義鄉地處偏遠,物質生活不便讓許多外鄉女子不敢下嫁信義鄉,所以勇敢嫁到信義鄉的女性多半擁有著過人的毅力、溫柔與感性。不拘泥於形而外的物質,只為與伴侶長相廝守、共同奮鬥。酒液的酸甜口感,像極了堅毅愛情的前段;果肉香甜的溫暖後勁,則有如長相廝守努力下生命中所產生的心靈富足。金牌的狂野與柔水透過堅守台灣在地工藝的「添興窯」陶藝,創作結合,讓百年的歡慶更加具台灣精神,與看見台灣工藝的核心價值。
成分:金牌柔水釀造酒、黃梅、砂糖
容量:375毫升
售價:1580元
2. 魚池鄉農會
推薦人氣伴手禮:典藏紅茶禮盒
典藏禮盒的設計係以茶業改良場魚池分場為發想,以一棟帶著濃厚英國風的錫蘭式建築物為主體。外圍分別由紅茶之父「新井耕吉郎」揭開魚池鄉紅茶的製程和發展歷史;象徵了921之後魚池紅茶產業復甦的橄欖樹;以及年輕茶農遠眺日月潭,呈現出將魚池鄉紅茶帶入新頁的意象。盒內採用紙漿塑糢將本會產品撐起,整體形象磅然大氣又不失環保之本意。
「台茶18號-紅玉」茶業改良場以台灣山茶與緬甸大葉種Burma選育,歷經五十餘年育種試驗,所選育適作紅茶之優良品種。茶湯水色艷紅上層戴著黃金環,散發出淡淡之薄荷加肉桂香,滋味醇厚。夏茶具收斂性,茶湯入口後,會有些微澀的感覺,但會逐漸化開而回甘,且會持續一段時間。此乃茶多酚含量高,經全發酵後,轉化成茶黃質及茶紅質,有豐富內涵之呈現。此種迷人之香氣及滋味,即源自於原生種台灣山茶,曾被紅茶專家讚譽為「台灣紅」、「台灣香」,足可代表台灣紅茶與眾多世界知名紅茶爭鋒,是極為獨特之品種。
「阿薩姆紅茶」1936年,日本人在魚池鄉日月潭畔之貓囒山設立「魚池紅茶試驗支所」,並自印度引進阿薩姆茶種,發展紅茶產業 ,亦曾在倫敦拍賣會中名列頂級,也是日本天皇的御用珍品,民國四十年至六十年間,更是台灣農產品外銷主力。茶湯水色深紅,滋味濃郁甘醇帶有天然的麥芽香;除單獨飲用外,亦適合加入鮮奶調製成奶茶,茶湯轉成琥珀色,茶香中伴隨著奶香,「色」「香」「味」俱佳,且冷、熱飲用各有不同之風味。
成分:紅玉茶葉、阿薩姆紅茶茶葉
容量:75g*2罐
售價:1600元
3. 水里鄉農會
推薦人氣伴手禮:佐梅香三入組
水里鄉隸屬南投三大青梅產區之一,知名度雖不如信義鄉,但因鄉內梅樹大多改良為矮樹品種以便採收,也因此更方便遊客近距離欣賞拍照,故成為部落客所熱愛的「賞梅秘境」。
水里鄉內擁有上安、郡坑、新山、興隆、永興、玉峰、車埕、新興等八大梅園社區。由於青梅擁有「一月賞梅、四月採梅」的特質,梅樹在不同季節展現不同的風情。產季初期的青梅熟度較低,適合做脆梅;清明之後青梅熟度較高、風味鮮明,適合做Q梅、梅酒或梅醋。產期初期青梅梅果小顏色較青,後期果實大但顏色些微轉黃。水里鄉農會依據青梅不同產期之特性推出系列商品,讓您品味不同的酸甜與青澀的滋味。
成分:熟梅藏香酒+烏梅魯醬+蜂蜜梅醋
容量:250ml*3瓶
售價:690元
4. 竹山鎮農會
推薦人氣伴手禮:杉林溪烏龍組(參等獎)
竹山鎮,舊稱「林圯埔」,隸屬於中華民國臺灣南投縣,位於該縣西南隅,地處濁水溪南岸、清水溪東岸,因清代曾為雲林縣縣治,而有「前山第一城」之稱,並因地理位置與歷史文化等因素,至今仍與斗六市關係密切,是臺灣僅次於花蓮縣玉里鎮的面積第二大鎮,亦為南投縣之觀光旅遊聖地。位於竹山鎮的杉林溪烏龍茶,因受高海拔自然環境條件之賜,日夜溫差大,茶菁平均生長期超過五十五天以上,故其葉片肥厚、柔軟、內涵豐富,經茶農精心研製,控制適當發酵,所製成之成茶,呈現獨特之高山茶特色風味,外觀勻整富有光澤,茶湯金黃、透明度佳、香氣幽雅、滋味甘醇。
成分:茶葉
容量:600公克/盒
售價:2500元
5. 中寮鄉農會
推薦人氣伴手禮:中寮肉桂茶
中寮鄉為傳統農村形態,早年因香蕉輸日而盛極一時,現今農田零星分佈,以栽種龍眼、竹筍、香蕉、柑桔等作物為主。中寮鄉所產龍眼肉質飽含水份屬於上品,每當八月生產期枝繁葉茂、結果纍纍,待產季過後將生過剩的龍眼烘焙製成龍眼乾,滋補養頻,廣受消費者喜愛。近來,中寮鄉農會更積極投入藥用植物的栽種及藥膳食補的推行,並多次舉辦藥膳料理品嚐 、促銷及講習等,致力為農民尋得另一個農業新機,而「 農特產展售中心」的成立,提供農民更多元的銷售管道,其中龍眼加工品、肉桂茶、桂圓紅棗茶、明日葉茶包等,為目前積極推廣之農特產品。中寮肉桂茶,由南投的好山好水所孕育,生長在無環境污染的肉桂森林,天然養成、健康、安全、優質,其茶湯入喉甘潤甜美,香味濃郁。是來中寮遊客,必買之伴手禮。
成分:肉桂茶包
容量:3公克*20入/盒
售價:280元
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農業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