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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馬拉松式」保釋聆訊原15人獲保釋,律政司即提覆核令所有人續還押

初選案「馬拉松式」保釋聆訊原15人獲保釋,律政司即提覆核令所有人續還押
Photo Credit: AP / 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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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4)晚7時許,總裁判官蘇惠德原批准因初選而被指控違反《國安法》當中的15人保釋,但律政司立即提出覆核,令15名被告需繼續還押,變相47人須繼續還押。

因2020年參與或協辦香港民主派立法會初選而被指控違反《國安法》「顛覆政權罪」的47人,2月28日被正式落案起訴,今(4)日是連續第四日提堂保釋聆訊。

今晚7時許,總裁判官蘇惠德原批准15人保釋,分別為劉偉聰、黃碧雲、楊雪盈、林景楠、彭卓棋、鄭達鴻、何啟明、譚文豪 、施德來、張可森 、伍健偉、郭家麒、呂智恆、柯耀林、李予信,但律政司立即對保釋決定提出覆核,不認同可讓15人保釋,總裁判官決定48小時後須到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律政司的覆核申請,15名被告需繼續還押,變相47人須繼續還押。

破天荒「馬拉松式」保釋聆訊,部分被告不適送院,亦有人不能更衣洗澡

是次保釋聆訊由本月1日開始,案件首日由下午12時50分開庭,至凌晨2時32分休庭,歷時逾13小時。接連兩日的聆訊長達10和8小時。由於案件共有逾47名被告,控方亦曾表示數目之多是前所未見。總裁判官蘇惠德與控方都曾表示,希望盡快完成處理保釋程序,故被告須經歷通宵扣查後直接上庭,被告在首日庭上半天不能進食或飲水,其中楊雪盈更在庭上暈倒,梁國雄、譚凱邦、林景楠也不適送院。

《眾新聞》報導,至第二日(3月2日)提堂後,一眾被告首晚在拘留室無法清潔或梳洗,而第二晚到收柙所時已是清晨,也未有梳洗時間。辯方律師於庭上表示希望總裁判官蘇惠德能因個人衛生問題,酌情容許家屬向被告轉交衣服替換,但蘇惠德認為要按照一般程序處理,有辯方代表提議短暫擔保讓被告到洗手間更衣亦被拒絕。在辯方多番請求協助下,蘇惠德才決定延遲翌日開庭時間,讓被告有時間可在收柙所內梳洗。

根據《眾新聞》,執業40年的資深刑事律師高恒(Colin Cohen)表示從未見過如此情況,因為涉及大量被告的審訊一般都會分批處理。他質疑被告如此被對待是不尋常及不需要,又形容聆訊至凌晨為難以置信。

17人獲「嚴格條件」下保釋律政司即覆核申請,部分家屬神傷、斥「趕盡殺絕」

直至今日晚上7時許,總裁判官蘇惠德原批准15人保釋,並提出各項保釋條件,當中包括:

  •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
  •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 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任何選舉。
  •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
  • 每天守晚12朝7的宵禁
  • 交出所有旅行證件,不准離港
  • 每週報到3至4次

然而,律政司於庭上指將就15人保釋提出覆核申請,並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H就要求扣押15名被告。總裁判官指48小時後須到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律政司的覆核申請,15名被告需繼續還押,也即是令所有被告繼續還押。

《立場新聞》報導,原可保釋的呂智恆養母聞得呂須還押後,情緒崩潰,在法院停車場尖叫。赤柱及石澳選區議員彭卓棋胞弟、同為區議員的彭家浩也斥香港法律條文的訂立明顯偏袒行政機關,但政府過往亦不會「去到咁盡」,今次律政司「趕盡殺絕」,故相當擔心胞兄未能重見天日,但希望47人「堅持堅強,唯一做到嘅嘢係撐落去!」

責任編輯:Alex
核稿編輯:Al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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