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漢心理學》:痴漢行為是一種稱為「性成癮症」的疾病

《痴漢心理學》:痴漢行為是一種稱為「性成癮症」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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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日本第一本痴漢專書,由臨床輔導、研究經驗豐富的性犯罪專家執筆,具有專業度與可信度。分享作者10多年來的輔導經驗,從真實案例全面性剖析痴漢的成因、預防方法、世人偏見、治療方式,甚至加害者家屬心理等層面,能作為心理諮商、社工等相關從業人員的參考書。

文:齊藤章佳

不可一味地將痴漢行為視為「疾病」

「痴漢是一種稱為性成癮症的疾病」。

我希望這個概念能成為某種常識,讓更多擔心老公或兒子因為痴漢行為被一再逮捕的家人能夠了解,但在使用這類詞彙時,卻有絕不可忽略的一件事。

那就是當我們盲目地將痴漢行為視為疾病,痴漢本人很可能會覺得「既然是這樣的話,我會想犯案也很正常吧」、「既然是一種病,就怪不得我了」、「因為是一種病,所以會復發」。

但這只是一種規避責任的藉口,而且就算真的是一種病,被害者受的傷害也不會因此減輕,讓加害者得到合理脫罪的權利是一種非常不負責任且危險的事。將痴漢診斷為疾病是一種「病理化」的過程,但大前提是,不能將所有犯行都視為疾病,否則加害人便不需負起應當的責任。

為了防止療程的學員如此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我們在進行治療的時候,非常重視「從被害人的角度出發」這點,這也是因為痴漢與其他性暴力的加害人有「忘記犯行」的習性。

加害者老早就把加害他人的記憶拋諸腦後,是真的忘得一乾二淨。就算不是被害人,這也讓人很氣憤吧。永遠忘不掉自己遭受不合理暴力的被害人與加害他人,卻忘得一乾二淨的加害人恰恰形成對比。

所以我們在進行再犯防止療程時,總是會問他們:

「如果被害者聽到你忘記了,她們會怎麼想?」

「如果你是被害人,你希望加害人怎麼做?」

「如果你很重視的人遭遇相同的性騷擾,你會有什麼感覺?」

的確,痴漢有病理的一面,但加害人的這類行為卻是絕不可寬恕的,不管是他們還是我們,都必須堅守這個原則。第五章將進一步說明加害者的記憶。

此外,性成癮症是一種疾病,所以痴漢才會是治療對象,但成癮症沒有所謂的「痊癒」,「能康復,但難以痊癒」是目前的實際情形。

至於這裡提到的「康復」必須從行動面與精神面同時評量,不管是誰,被診斷為痴漢之後,都能透過治療學會抑制內心衝動的技巧與方法。只要持續抑制這類痴漢行為,也的確能在行動面上被評估為康復,但只要藏在他們內心深處的想法以及生存方式沒有改變,就不能斷定精神面也康復。

讓我們另以酒精中毒為例吧。如果能每天不喝酒,這就是在行動面上康復的意思,假設能進一步讓身邊的朋友知道你不愛喝酒,或是不再以酒力自誇,抑或懂得感謝所有事情,就能斷定在精神面上康復。反之,縱使數年不喝酒,一喝酒就變了一個人,這就不能說是「康復」,而是所謂「乾式酒醉」〈Dry Drunk〉,也就是沒喝酒卻宛如酒醉的心理狀態。

在康復的過程中,「社會性的成長」是相當重要的一環。成癮症是一種源自生存方式的疾病。由於這些患者太過在意外界的看法與期待,只好不斷地膨脹自我,卻又陷入無法與任何人訴苦的內心糾結中,等到再也無法承受這種來自內心深處的苦楚,只要一點點小事,就會讓他們故態復萌,回到忍不住喝酒的生活。

同理可證,性成癮症也是一樣,痴漢不僅要在行為上改善,更要矯正男尊女卑的思維,重新看待女性與「性」這件事,否則不能算是康復,至於治療的細節,請容我在其他的章節說明。

觸發痴漢行為的原因是什麼?

接下來要跟大家談談,人在什麼情況下會犯下痴漢行為,因為在談論成癮症的時候,了解「成癮的原因」是非常重要的。

不管是哪種痴漢, 都有「第一次犯行的日子」。一如第一章所述,大部分的痴漢都是再平凡不過的男性,也不是生來就俱備成為痴漢的要素,只是因為某些理由而犯下痴漢行為就此難以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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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墨刻出版

「犯罪白皮書平成二十七年版」明確記載了各類性犯罪的「初犯」年齡層【圖二】。在「痴漢型」項目之中,占最高比例的年齡為二十九歲以下,平均年齡為三十三點一歲,於犯案時,被逮個正著的平均年齡為四十一點四歲,兩個平均年齡之間的差距約有八年,相隔時間遠比其他的性犯罪來得長。若是這些痴漢在這段期間屢屢犯案,恐怕已出現許多位被害人吧。

不過我們從學員的公聽會發現,許多人早在國高中時期就開始犯案,因此被害者的人數恐怕高出帳面上的數據許多。

在治療過程中,我們問的不只是初犯的年齡,也會詢問是基於什麼事件才犯案。其實每個痴漢的犯案動機都不一樣,也很難分類他們,但是若硬要提出一個典型的例子,那就是下列故事之中的主角。

【實例一】

公司有個很討厭的上司。我剛進公司的時候,就跟他不太合,我也覺得自己好像被他盯上了,今天也因為一些小事而被他罵得狗血淋頭,但我覺得他大可不用在同事或後輩的面前對我人身攻擊吧,我的自尊心都被踐踏得蕩然無存了。唉,真想辭職,心情又悶又亂,覺得無可奈何。

正當我這麼想的時候,身體隨著電車搖晃的我,不小心拿著包包的那隻手的手背碰到前方女性的屁股。那股柔軟的觸感彷彿電流般直擊我的大腦。靜下來之後,我悄悄地把手背靠在這位女性的屁股上面。明明我是故意的,但這位女性卻毫無察覺。太棒了,這真是前所未有的興奮感,我彷彿著魔般地,沉醉在這股興奮之中,甚至覺得被上司人身攻擊的事也不值得一提了。

雖然這麼說對被害人很抱歉,不過對這些痴漢而言,這不過是「新手的好運氣」,明明是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碰到女性的身體,卻沒被罵,也沒被逮捕,讓這些痴漢誤以為「原來犯案這麼簡單啊」。

我們的確會因為隨著電車搖晃而不小心碰到別人的身體,尤其擠滿人的電車更是如此。就算對方是女性,也不會覺得被碰到有什麼好奇怪的,但這偶然的身體接觸,卻有可能催生出一名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