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案」釋憲言詞辯論:生態保育、槍枝管制與原住民族狩獵文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專家學者們大多認同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如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高涌誠皆表示文化權已屬於《憲法》層次的保障,原住民族應有權利使用現代且安全的工具來延續傳統文化。鑑定人蔡志偉教授也提到,《原住民族基本法》也已經賦予原住民族利用土地、使用資源的權利。
台東縣布農族獵人王光祿(Talum)於2013年為了讓年邁的母親嚐野味,便持獵槍獵捕山羌等野生保育動物(現在山羌已非保育類),在2015年遭最高法院判有期徒刑三年半定讞。經提起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理程序並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於2021年3月9日進行此釋憲案的言詞辯論,來看看這次說了些什麼,大家對於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又是否有所誤解呢?
「自製獵槍」爭議
此案大致上可以分為兩大爭點,其一是《野生動物保育法》對於原住民族狩獵一般野生動物及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管制問題,其二是原住民族狩獵文化與槍枝管制所出現的衝突問題。
聲請人方表示「獵人」二字代表的是「守護獵場之人」,真正的獵人在狩獵的同時也會維持生物多樣性、顧及生態保育而非濫捕濫殺,反倒是開發造成野生動物棲息地遭到破壞才是使生態受到影響的主因。而且現行狩獵制度採「事前許可制」也與傳統文化的作法相違,因為在原住民族文化中獵物是「天上的恩賜」,所以打獵是非常神聖的事,不會去預設打獵的目標或是要打多少數量。
另外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規定「原住民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或持有自製獵槍、魚槍,免除刑罰」,為什麼僅限制在「自製獵槍」的範疇呢?大家或許會以為「自製獵槍」也屬於原住民族傳統的一部分,其實「狩獵文化」才是傳統,而獵槍只是進行這個傳統文化的方式。
但法規卻僅准許原住民族使用危險性較高、容易產生膛炸風險的「自製獵槍」,若使用較安全、威力的較小的空氣槍卻反而會有刑責,顯不合理。鑑定人蔡志偉教授也補充,原住民族「只使用自製獵槍」的狀況其實是在過去威權統治時期的「山地行政」下,被打壓成只能使用這種低效能的獵槍,但警政署在民國86年考察時卻誤以為「原住民族一直以來就是使用這種獵槍」,結果就將錯就錯從此入法。
狩獵文化與槍枝管制
農委會雖然認同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定過於僵化,令原住民族產生反感,未來也將修法,簡化相關程序,並與各部落進行協商,以行政契約進行合作與管理,但仍認為狩獵的「事前許可制」有所必要,以「事前申請、事後回報」的方式進行才能確實的對生物資源進行管理,而且也可以確保不會侵犯其他部落的獵場以避免爭端,原住民族應該要對主管機關有更多的信任。
警政署則提到,就算在國外也少見僅針對特定族群例外許可使用槍枝,而且我國並未限制原住民族狩獵,僅是限制狩獵的工具。「自製獵槍」屬於「前膛槍」(從槍口填入火藥與鉛彈),雖然火力較小且連續擊發所耗時間長,但因為已能達到狩獵的需求且不易淪為犯罪工具,所以才會在法規許可範圍內。若使用火力較強大的槍枝也會提高流彈波及他人的可能性,所以認為僅開放「自製獵槍」已是權衡安全與平等原則的結果。
其他專家學者們也大多認同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如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高涌誠皆表示文化權已屬於《憲法》層次的保障,原住民族應有權利使用現代且安全的工具來延續傳統文化。鑑定人蔡志偉教授也提到,其實在《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到第23條就已經賦予原住民族利用土地、使用資源的權利。鑑定人裴家騏教授則補充,國際上研究發現,開放一定範圍的狩獵反而可以促進野生動物族群的復育,但可惜台灣並沒有狩獵的管理制度存在。
庭末審判長許宗力大法官諭知,本次釋憲將於一個月內指定公告解釋日期,法操將帶您持續關心最終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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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
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