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院推動「修憲」的同時,也該做好高門檻「釋憲」的準備

在立法院推動「修憲」的同時,也該做好高門檻「釋憲」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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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這次修憲委員會所陳列的提案不管是在種類跟範圍上,都相當的多樣,是一個難得的機會,但如果修憲的門檻如此高,以致所有修憲案都失敗收場,民主對話的機會註定會在這個歷史的時刻戛然而止,這樣的代價之大,是不可承受之重。

文:郭奕賢(國立台北大學法律系學生)

立法院在去年(2020)9月14日經由朝野協商達成共識,成立修憲委員會。並於同年10月6日正式通過修憲委員會委員名單,依照比例由民主進步黨22人、中國國民黨14人、台灣民眾黨兩人及時代力量一人,共39人組成。目前總共有41項提案,從人性尊嚴入憲、廢除考監、落實轉型正義到改為總統制,涵蓋的範圍相當廣闊。

其中,最有共識的項目則是將選舉與被選舉的年齡限制下修的提案。事實上,距離上一次的修憲已有15年的時間,這一次不論是成立修憲委員會或是從提案的種類角度來看,都可以發現台灣現在無疑是處在最關鍵的憲改時刻。

然而,在啟動修憲工程的這個當下,我們不可避免地必須要面對「修憲門檻」這個先決問題。2005年修憲的時候,憲法增修條文增訂了第12條,將憲法第174條修憲必須由國民大會或立法院提案,並由國民大會決議或複決的規定,改以須由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後,始能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經公告半年後,交由選舉人投票複決,於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後,即為通過的規定適用。

這樣的修憲門檻不只從文字上看來複雜,實際上的適用也非常不容易。

以現在立法院總共113席立委來看,至少要有29人提議、85人出席,並出席人數中要有至少64人支持議案,才能「提出」憲法修正案。其後還必須經由半年的公告期間,再由1931萬的有效選舉人數中的半數,也就是至少要965萬5千多人,始能通過憲法修正案,對比在台灣島上的選舉紀錄最高得票數817萬票萬票而言,仍有將近150萬票的差距,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數字。

也因為在選舉實務上還沒有出現過這麼高的同意或支持票數,所以對這一次修憲結果抱持悲觀態度的人也不在少數。

監院人事同意權案  民進黨立委投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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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非常實際的問題,憲法修正牽扯到國家根本的價值決定,而現在的政治生態多樣,彼此意見分歧,要能夠跨過門檻,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當初門檻的設計有學者說是要讓彼此休養生息,讓經歷了七次修改的憲法能夠有喘息並妥善適用的空間。但反過來說,修憲的門檻如果太高,反而會讓憲法改革的工程停滯,對於全體國民來說,未必是一件好事。

我國作為一個以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基礎的主權國家,主權在民及民主國原則的落實必不可缺。如果修憲的門檻是不合常理的高,那麼民意就很難撼動憲法,造成原本用來維持憲法規範穩定的美意,反過來成為掐死國民主權原則的元兇。當人民意見的總和不再能決定由自己構成的國家的方向,那麼這個國家還能夠稱得上是把人民當作主人嗎?

面對這樣的困境,其實不是沒有解套的方法。從司法院釋字第499號的解釋意旨來看,我國憲法第一條所樹立的民主共和國原則及第二條所指稱的主權在民原則,具有本質上的重要性,是為整體憲法的基本原則所在,並同時與保障人民權利及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原則形成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而為現行憲法賴以存立的基礎。

從學理上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解釋結果,宣示了我國的憲法規範裡,有一個內在而絕對不可侵犯或修改的界線,當年司法院釋字第499號解釋正是透過這樣的理論基礎,將第三屆國民大會於1999年9月4日通過的多項憲法修正案,宣告失其效力。

換言之,即便是憲法,也會有違憲之虞。

今天我們要面對的修憲門檻,雖然是白紙黑字寫在憲法增修條文裡,但並不代表它就沒有因為抵觸國民主權原則或民主國原則而失其效力的可能。如果門檻的難度是如此之高,讓民意決定憲法的這件事情窒礙難行,或許到最後也只能透過釋憲的方式尋找突破口。

點亮司法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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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修憲委員會所陳列的提案不管是在種類跟範圍上,都相當的多樣,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我們除了需要好好珍惜之外,更切記要落實民主的意涵,讓不同意見的人都能互相交流,最後做出決定結果。然而,最害怕的就是連開始的機會都沒有,如果今天的門檻是如此高的嚇人,以致於不論提出什麼樣的修憲案都註定失敗收場,那麼民主對話的機會也同樣註定在這個歷史的時刻戛然而止,這樣的代價之大,是不可承受之重。

當然,對於民主最基本的尊重,還是要讓人民實際地體現自己的權利,不應該讓司法機關過早地介入,干擾民意的形成。然而,當未來的我們已經發現到,這樣的修憲門檻其實堅不可摧,那麼不妨回頭想想,有問題的其實不是人民匯流的意志,而是門檻被設定的高度。到時候,透過釋憲的方式直接挑戰修憲門檻,或許是僅存的唯一能夠讓民意落實、向前的方法。

憲改勢在必行,不只是時勢所趨,更是為了落實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在修憲前後做好萬全的準備,不被陳年的束縛打倒,才能夠真正迎接光輝的憲法時刻,做自己國家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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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