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臉時代下,中國正在「智慧」與「風險」之間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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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臉識別引領的科技智慧化風潮,既充滿著人性設計、便利生活等優勢,也同時有侵犯隱私和資安風險的代價,必然在利弊權衡之間左支右絀。這不僅是中國大陸眼下面臨的治理挑戰,也是台灣乃至全世界都需及早省思的課題。
文:李虎門
走到門前,將臉正對鏡頭,「嗶」的一聲,大門應「臉」而開,歡迎來到刷臉時代。隨著人臉識別科技普及化,之後出門忘了攜帶鑰匙,在門前跺腳懊惱的場景,或將成為歷史記憶。
但是,這項現在看來高科技的應用技術,難免令人起疑,「刷臉」背後的技術安全保障值得信賴嗎?2021年2月3日,中國大陸官方也意識到了社會普遍焦慮,回應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將「就新技術新應用相關領域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進行深入研究論證,對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進行修改完善。」
而官方此番說法,既可看作官方將針對人臉等科技識別技術制定更完整規範的訊號,也是緩解當前中國大陸民眾對一些場所安裝人臉識別是否安全的疑慮。
秀出臉蛋,行遍天下
近年來,極具先進指標的人臉識別技術,不斷的被安裝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不只在中國大陸,香港、台灣等地的街頭巷隅,都能輕易體驗這類刷臉科技帶來的生活便利性。舉凡台港民眾日常必需的銀行自動取款機(ATM),許多業者都已加裝「刷臉提款」服務,不需透過金融卡或手機,只要將臉頰湊近鏡頭即可領取鈔票。
不僅如此,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時常發生老年人走失情況。警方也仰賴人臉識別科技的進步,只要將「警用電腦『人臉』辨識系統」(M-Police)往當事人臉上一掃,便能快速確認走失的老年人,不須再透過層層抽絲剝繭。
不過,相比台港在使用刷臉科技的時間進程,作為數位科技使用最激進化、普及化的中國大陸,其刷臉技術的應用,早已普遍落地且大量頻繁使用。2017年9月1日,中國大陸知名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寶」在肯德基旗下子餐廳推出刷臉支付,不需帶手機,只要秀出一張臉即可支付,這也是刷臉支付在全球的首次商用試點。
2018年12月,支付寶推陳出新,將刷臉支付獨立為另一手機App「蜻蜓」;2019年3月,中國大陸通訊軟體微信也跟進,推出刷臉支付「青蛙」,頗有「後有青蛙吃蜻蜓」兩相較勁的味道。此外,較為單純驗證身份功能的刷臉機制,更在中國大陸銀行、飯店、公司行號行之有年。也就是說,「刷臉」場景在中國大陸市場、社會已是家常便飯,且早早進入了大規模的應用階段。

科技探照,隱私卸防
然而,科技革新總是充滿了兩面性,在舊與新的交會之際,「新」的問題必然產生。隨刷臉技術在中國大陸鋪天蓋地而來,卻也讓有心人士不懷好意。
像是陸媒《北京青年報》2019年9月曾披露,有商家在電子商務平台銷售人臉數據,數量達17萬條。令人惶恐的是,這17萬條涵蓋2000人肖像,每人約有50張到100張照片,每張照片還搭配一份數據,包括人臉106處關鍵特徵,如眼睛、耳朵、鼻子、嘴巴等輪廓訊息,甚至標註了性別、情緒、顏值、是否配戴眼鏡等。
2019年8月初,安徽南斗星仿真機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兼CEO王峻向媒體爆料,他曾用自己幾年前製作的3D列印蠟像頭,騙過了支付寶人臉識別系統,成功買了一張從南京到寶華山的火車票。即便此案例純屬「示警」意味,但實際上在2020年10月,湖北省警方曾破獲一樁運用人臉識別來牟利的案件。據當地警方指出,不肖之徒透過受害者的自拍照,並利用照片活化技術,騙過微信人臉識別驗證,進而轉移受害者的帳戶餘額。
此外,莫以為人臉識別技術只在中國大陸「栽跟頭」。美國電商巨頭亞馬遜(Amazon)曾在2016年推出圖像識別的人工智慧系統——Rekognition。為了測試該系統辨識準確程度,美國民權聯盟(ACLU)將535名美國國會議員的臉部資料,與資料庫中2.5萬名犯罪者的臉部資料進行比對,結果顯示有28位議員都是罪犯,也因此鬧出了技術性笑話。
透過這些案例,即能理解人臉辨識技術實屬高階的科技產物;但另一方面,人臉又不像其他生物識別特徵如聲音、指紋等具有封閉、可藏匿的性質。基本上,如全面使用人臉識別,就好比將自身的安全、隱私、財產等暴露於大街上,任人汲取、蒐集。
這也難怪中國大陸各地近期頻頻傳出,有社區在進行安裝人臉識別門禁系統時,遭到居民強力反對。許多居民頗為無奈表示:「人臉是自己的生物資訊,怎能隨意被人拿走,一旦洩露,造成的後果誰來承擔?」對照先前人臉識別技術不完善所衍生的違法案例來看,說明了中國大陸民眾的擔憂其來有自。中共官媒新華社、《人民日報》等也多次進行深入報導,探討「刷臉」在中國大陸為何存在極大的風險,將之形容為公民上街猶如「裸奔」,後果不堪設想。
要不要「臉」?全球難題
除此之外,人臉識別不只在中國大陸起了爭議。2019年11月,鐵路管理局耗費鉅資建置了「智慧型影像監控系統」,其中一項功能是人臉識別,並稱是為了預防犯罪所設。一旦黑名單上的通緝犯出現在車站,這套系統能即時通知站務員;不過該做法也引發了台灣社會爭議,台鐵隨即緊急宣佈,因各界對人臉識別及適法性存有疑慮,決定取消人臉識別功能。
又如2020年7月,正值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國家冰球聯盟(NHL)為活絡比賽氣氛和紓緩財政壓力,宣佈將使用涵蓋眼膜、指紋、人臉檢測的生物識別系統,意圖在疫情期間,針對入館的職員、球員、球迷等進行身體狀況檢查,排除帶有病毒或是不遵守衛生規定的人們,藉此吸引球迷入場。但國家冰球聯盟做法,也引起了美國社會討論,多半認為聯盟此舉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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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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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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