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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番薯王」談美國公路的魅力:其他國家為什麼沒有「公路文化」?

【專訪】「番薯王」談美國公路的魅力:其他國家為什麼沒有「公路文化」?
Photo Credit: AP / TPG Images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番薯王本名王涵智,畢業於美國的天普大學藝術史博士,現為美國巴特勒大學美術系講師,多數的文章主要圍繞在有關美國的公路題材,如公路文化類型下的電影、繪畫、視覺文化的討論,公路對藝術的意義是什麼?

文:漫遊藝術史編輯部

這次的專訪為漫遊藝術史的多產撰稿人之一番薯王,番薯王本名王涵智,畢業於美國的天普大學藝術史博士,現為美國巴特勒大學美術系講師,趁著番薯王去年聖誕假期回台,抓住難得的機會與撰稿人進行訪談。

番薯王刊登於漫遊藝術史上的文章,除了在美國的藝術史教學的經驗分享,多數的文章主要圍繞在有關美國的公路題材,如公路文化類型下的電影、繪畫、視覺文化的討論,且曾經與友人開車橫跨美國體驗公路的旅行,上述皆讓小編感受到撰稿人對美國公路與車子題材的強烈喜好。這次與撰稿人番薯王的訪談,也試圖為讀者一揭美國公路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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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番薯王提供
番薯王(右)與美國著名攝影師Stephen Shore(左),一同在2016年阿肯色州水晶橋美國藝術館,參加光圈基金會Aperture Foundation所策劃的「寬廣公路」(Open Road: Photography and the American Road Trip)展覽開幕的合照。
  • Q1:在漫遊藝術史中,您的多數文章、電影賞析圍繞在「公路」的主題上,而您的碩士論文中,也點出了「公路攝影」一詞。為何「公路文化」或「公路攝影」會如此吸引您?

唸碩士學位的時候,曾去美國的加州探親,當時在J. Paul Getty美術館正好看到長期居住於洛杉機的英國普普藝術家David Hockney(1937-)其一個利用相片拼貼的作品系列,裡面展現了加州一個寬廣的公路以及公路上存在的標誌。這讓我好奇,一個英國藝術家為何會對多數人認為平凡、乏味的公路風景感到興趣,並以此作為創作題材?

剛好後續回國修習了曾少千老師「風景與空間」的專題研究課程,便將之前提出的問題作為期末報告的主題,並在整理攝影史以及找尋相關藝術家的過程中,發現其中不少攝影家有「公路旅行」的題材,因此逐漸發展出研究的主題。有些東西還有待討論,或是此題材通常只被包含在單一藝術家來討論,而未被視為整體來看待,且每個年代之間應該都能夠有一些對話以及存在著環環相扣的關係,因此我藉著碩士論文再至博士論文,以較長的篇幅將其處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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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AP / TPG Images
David Hockney, 〈Pearblossom Highway〉, 11-18 April 1986, #2, Chromogenic print, 181.6 × 271.8 cm.
  • Q2:您在漫遊刊登的文章〈番薯看展覽:從《人生是一條公路》談藝術中的美國汽車文化〉提到了「汽車經常被美化成拜物商品的美學觀」,想請問您「汽車與拜物」的想法。

汽車最早發明的廠牌是德國賓士,然而真正達到普及化的是美國的福特公司,其生產線可節約時間與成本,以至銷售價格越來越便宜,讓更多人能夠擁有車子,另一方面,推出限量車款、超跑的商業模式,卻又相對有做為奢侈品的定位及被賦予了速度、馬力、陽剛氣息的象徵意義。

前陣子,有專門在收藏「火柴盒小汽車」的收藏愛好者Albert H. Small,將其收藏捐贈給位於華府的Smithsonian American Art Museum,當時美術館便與我合作來做挑選,將原本捐贈收藏的一千三百輛玩具汽車模型精挑細選到約100件,重新設計美術館的廊道空間,展示汽車模型帶領觀眾思考美國藝術的汽車意象,汽車與公路對於藝術家的啟發和美國日常生活的連結。人們在幼童時期被給予遊戲的玩具小汽車經驗,進而在成長的過程中認識汽車,或甚至對汽車產生迷戀,且延續至成人時期。

  • Q3:在美國進行博士學位的攻讀,「公路」的課題如何再行擴充。博士與碩士的研究強度有何差異?

碩士時期的論文較針對個別藝術家做討論,而博士論文則是將公路攝影視為一種類型來研究。Walker Evans(1903-1975)以及九○年代之後的相關藝術家在我的碩士論文中較沒有詳細提及,所以在博士論文中補足這一部份。

雖在碩士論文中談到六○年代的藝術家與其作品,如Ed Ruscha(1937-)與Lee Friedlander(1934-),但卻無法獨立為一章節,因此在博士論文中詳細地指出了他們如何更新了三○年代Walker Evans和五○年代Robert Frank(1924-2019)兩者的傳統,他們皆著重形式主義,但六○年代的藝術家則透過快拍的手法造成有趣的構圖。碩士論文建構了這個類型的雛形,但因為篇幅及時間的限制,而在博士論文中才能夠以時序的方式將其做更細緻的討論,像是以三○年代、五○年代、六○年代、七○年代至九○年代做章節的區分。

另外一方面是在美國博士班的訓練,讓我結識許多專門研究美國藝術與物質文化的學者,也幫助我把自己的研究放在整個美國藝術史和攝影史的脈絡之中。近年來也陸續有公路相關的專題展覽,或是我所關注特定藝術家的活動,彷彿整個美國都是我的教室和研究對象,有時恰好有機會看到原作,感受特別深刻。

  • Q4:「公路」如何作為美國重要的文化符碼?它延伸出了哪些意涵?

我在公路旅行的時候,經過亞利桑那州(Arizona),幾個小時的開車路程,眼睛所見的就是一片沙漠、同一片風景,也無法接收到電台訊號,這在長時間的駕駛中自然而然地成為了駕駛者的視覺經驗。平常在開車時,路旁的加油站所給予的駐足、休息、消費的體驗,路旁吸引人的廣告招牌則因重複出現增強了視覺的印象。我們可以將檔風玻璃想像成電視的螢幕,在公路行駛的過程中,這些不斷被「框取」的景色與物件便成為了公路旅行重要的視覺符號。

  • Q5:您曾經進行橫越美國的公路旅行,那是一個什麼樣的體驗?這對公路文化的研究有什麼樣的影響嗎?

2012年因為有幾個就讀天普大學的台灣友人剛好畢業,想說一起橫跨美國公路旅行,彷彿壯遊。大家都是國際學生為了省錢,我們決定月租,在29天內完成,好在第30天回到出發地費城還車。因為時間的限制,我們的行程規劃省略佛羅里達州跟新英格蘭地區,我們五月中暑假出發,先往南走避免之後氣候太炎熱,等到六月中的時候再從北方各州返回,途中也避免美國中部的幾個州,例如奧科拉荷馬、堪薩斯等,因為擔心遭遇龍捲風等極端氣候。(途中在喬治亞州的亞特蘭大和南達科他州總統山附近還是遇到了冰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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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漫遊藝術史
番薯王2012年的美國公路旅行路線圖,從費城出發,沿途經過數十個城市和景點,最後再回到賓州費城。

一趟近一個月的跨州公路旅行下來讓我更能體會公路旅行可能會遭遇到的情境。因為美國幅員遼闊,我們時常一天必須開八到十小時的車才能趕路抵達當天預計下榻的地方,在事前規劃路線時也因為預算的考量,選擇汽車旅館要避免價位太高的。(有的汽車旅館房門打開就是一股霉味)如果中間經過山路或者偏僻的地方也需要考慮油料的補給或沿路的餐廳。這也讓我連結公路旅行和西部拓荒的精神,有時候是自我放逐,但有時是自我獨立,或必須自給自足,途中也充分體認美國雄渾壯闊的土地與風景,特別是在大峽谷和黃石公園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