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服儀禁令建立在威權體制,當代的「自我物化糾察隊」根基於父權體制

過去的服儀禁令建立在威權體制,當代的「自我物化糾察隊」根基於父權體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在錯誤的性別想像裡,女性主義者跟性感無關,穿得很辣就是迎合父權,於是當你符合主流穿著,你就失去針貶性別的資格。這樣的身體糾察機制,其實跟威權政府的邏輯相去不遠:對自主人格的抹滅。

文:戴綺儀

回顧過去有服儀禁令的時代,威權政府透過控制身體,達到禁錮思想的目標,如今社群網絡時代,則有鄉民群起指責特定穿著是「自我物化」,兩件事之間有什麼關聯嗎?在1970年代,穿迷你裙是反抗,為何現在是「自我物化」?我們從服裝底下的思想及身體自由想一想。

當台南市議員林易瑩指責市長黃偉哲一篇發文有性別偏見,有網友翻出她大學時參選學生會長,製作過的比基尼照文宣,攻擊她雙標[1];當藝人鄭家純抱怨主持尾牙遇到性騷擾,網友以她拍過寫真、賣過飛機杯來抱怨她小題大作,甚至暗示這是她應得的。

留言網友不限生理性別或特質,其中也有不少陰柔的生理女。這些人共享了父權邏輯以「性」出發的管控,只要沒把這套邏輯代謝掉,人人都能使出「蕩婦羞辱」的技能。

比起生理性別、性別特質、性傾向的身分,真正重要的是性別意識的有無。

父權的性管控以「賺賠邏輯」為原則,女性扯上性就是賠,女性群體一刀切割為「『聖女』或『妓女』」,沒有模糊地帶。最終導致一群誤會性別議題只有物化 的人到處糾察,指責露身材的女子是「自我物化」,進行一連串性羞辱,試圖讓這些女子噤聲,回去好好當個花瓶。

彷彿只要指出女性特定穿著是「自我物化」,就能以「她都自我物化了」來認定這個人「沒有資格」指出其他性別問題。因為基於性出發的管控,只要是「和性有關的」都混為一談。

無所不在的身體管控

當代主流審美認為,好看的身體要瘦,該有的脂肪和肌肉也要有。這般扁平的審美標準形成一個管控機制,#把別人當成物品,僅用外型斷定其價值,就是物化/客體化(objectification)。

社會學家亞倫.強森(Allan Johnson(指出:「把人物化就是剝奪人的重要特質——人的『主體性』、經驗、渴望、需要以及欲求」。

審美標準的影響力展現在一個人不符標準的時候,旁人會藉著批評外貌,讓他產生罪惡感,進行「身體羞辱」。身體羞辱帶來「身體焦慮」,形成無所不在的管控機制,也形成一個活躍的消費市場。

英國媒體工作者Laurie Penny曾開玩笑說:「若地球上所有女性明天起床後,都對自己的身體感到滿意,將使全球經濟瞬間崩潰。」尤其社群媒體的連結加速身體印象刻板化,每個人都處於不斷的制約比較之中。

好的外貌之於女性是「基本分」,之於男性是「加分」,類似的概念使女性承受的外貌焦慮及物化風險遠大於男性。即使同為「網黃」(相對於網紅,此詞指透過身體裸露獲得網路聲量的人,通常帶有貶義),女性收到的貶抑比男性更有殺傷力;同為好看的人,女性更容易被認定成就是靠外貌。這就是為何物化議題經常是以「物化女性」的型態被討論。

面對無所不在的身體管控,不符合的女性被羞辱,符合的卻也被攻擊。「自我物化」的戰場,往往就開在那些符合主流審美的人。

曾在訪談中直言「我就是奶妹啊」的大尺度外拍模特Tiny也回應過「自我物化」一詞:「有人覺得我這樣是物化女性,我覺得這是一種交易。能夠靠物化自己賺錢,我當然願意物化自己啊!」她除了模特身份,同時是出版過兩本詩集的詩人,打開其instagram帳號「夾雜在奶照之間的是她正在讀或剛看完的《蒙馬特遺書》、《正常人》、《親愛的房客》、《幻愛》⋯⋯」[2],可以發現本人其實並沒有捨棄自己的經驗和需求。

那麼符合主流審美又敢露,為什麼會被說成「自我物化」?是誰在使用這個概念?怎麼運作的?我們從服裝的思想自由說起。

從服儀禁令到「自我物化糾察隊」

因為身體是人格的根本,身體表現自由是言論自由的一種體現,於是威權政府大多會限制裝扮自由來箝制人民思想。解嚴後,《違警罰法》繼續限制著衣著,該法第66條認定奇裝異服是妨礙風化,當時鬧區的少年警察隊甚至會帶著剪刀執勤,直接破壞「違法的衣物」,也一度請理髮師坐鎮警局。

當時,學生違反服儀禁令會被指責「想造反」,對於女性學生還會外加「打扮太挑逗想幹嘛」的指責,對於女學生服儀的管控,呈現出威權和父權的雙重壓迫。

經典衝突是1981年北一樂隊赴美表演事件,當時恰逢中(華民國)美斷交,政府想用國民外交向進步國家示好,然而頂著西瓜皮的學生看起來一點都不「進步」,於是教育部特地允許留長、燙髮。

1960年代,歐美時尚潮流和外資一起流入台灣,年輕人燙起捲髮、穿上迷你裙、厚底鞋、喇叭褲,用安靜的「奇裝異服」對威權政府的思想控制發出噪聲。

或許你會思考,為什麼1960至1970年代的女性,已經用這樣的型態抵抗威權、衝撞體制。在當今標榜自由的年代裡,女性穿著裸露、性感,還是受到不少的批評?甚至社會上有不少言論及不友善的眼光,帶來的不只是批評,而是限制。

因為女性所受到的壓迫,不只是威權,還有父權的管控。威權與父權有著相似邏輯,透過對個人的「身體控制」維持現有秩序的權力運作。

這就是為何林易瑩、鄭家純、Tiny或你我身邊的任何一位敢露的女性會被攻擊「自我物化」。事實就是民主數位時代的女性時時刻刻仍被服儀糾察著。

而討論到衣著自由難以迴避的論戰:這樣穿是為了「迎合他人期待」或者「自己開心」?其實這無法二選一,是兩者互相影響,穿著是個人喜好在文化互動下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