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西方社會種族歧視,別再當個被規訓的「啞」洲人

面對西方社會種族歧視,別再當個被規訓的「啞」洲人
Photo Credit: Reuters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許多亞洲人在異地選擇當「啞」洲人,對於歧視、霸凌、騷擾等往往不去追究,正是符合亞洲倫理道德的「正確觀念」:「從小被教育要聽話、保持沉默。」

文:黃亭茹(政大傳院學生)

在3月16日發生了驚人的亞特蘭大按摩院槍擊案,兇手為21歲白人男性羅伯特・艾倫・朗恩(Robert Aaron Long),其接連在三家皆為亞洲按摩店進行槍擊射殺,共造成8名女性死亡,其中就有6名為亞裔;這6名亞裔之中又有4名為韓裔。

被捕後朗恩聲稱其是患上「性成癮」,故想要「射殺掉這些讓他產生欲望的罪惡之地,一切並無關乎種族。」負責此事件的調查人員補充:「朗恩熱愛上帝和槍枝」。

「感受的共同體」:華人的共感

從以前的歷史作為梳理,西方「白人種族主義」一直是大為盛行的趨勢,借助其自身軍事力量、經濟、文化到五官深刻且人高馬大的容貌,以殖民、侵略的方式深入世界各地,把「亞洲」視為「較為低劣的民族」。

此「白人至上」的意識形態,透過各種傳播媒介灌輸進入我們的潛意識,漸漸成為統一的價值觀,抑或世界觀。最明顯的例子則是美國好萊塢以西方觀點、美式英雄與個人主義的觀點,一步步地灌輸世界所有的觀看者,使我們容易落入「以西方觀點進行自我投射,甚至是自我歧視」的圈套。

是不是很多人在所謂的「白人」面前會感到自卑且弱小呢?

對的,筆者承認「以前的自己」的確如此,如同上述所說的「以西方價值觀來檢視自己的所有價值觀與行為。」雖然極不願承認,但我相信大部分的台灣人和「以前的我」都擁有這樣的「共感」。

舉目所及的例子:許多台灣人在出生之後馬上取一個英文名字,台灣可算是亞洲當中最愛取英文名字的國家了吧!反觀,西方人會在出生之後就取一個中文名字嗎?肯定不會。再者,最常見的是「糾正他人的口音不『標準』」。標準為何?不就是以「西方」,抑或是「美式英語」為「台灣人應該學會的英語腔調」。反觀,我們會糾正「外國人」說中文的口音嗎?倒不是,反而還會稱讚他們說中文講得真好。

仇亞比例快速攀升

華人在美國仍然屬於少數族裔,隨處可見的種族歧視可說是不勝枚舉。

隨著近年新冠病毒(COVID-19)的大肆盛行,使得西方國家「仇亞」的比例急速攀升,甚至是亞洲國家之間也會有歧視的問題。在此以近年興起的非營利組織《Stop AAPI Hate》的數據為參考數據(該中心注重美國對亞裔美國人和太平洋島民的仇恨和歧視事件;成立於2020年,是為應對COVID-19流行病對亞洲社區的種族主義襲擊而成立的)。

以下以「亞裔被歧視」的類型區分,以總數近4000的被訪者中:以「形式」來說,Verbal Harassment / Name Calling 佔68.1%為最高比例,再以亞裔之間的「種族」區分的話,Chinese(中國人)則佔了高達42%的比例;以「性別」,女性被歧視的比例超過男性的兩倍,女性為68%,男性則為29%;而以「年紀」,18-45之間的年紀占較高的比例。

以美國為例,發生最多歧視案件的州以加州為首,共發生了1691件歧視亞裔事件,佔總數的45%,排名第二是紐約。

且根據英國倫敦警察廳(London Metropolitan Police)的資料,2020年6月至9月間,針對東亞移民的仇恨犯罪發生超過200起,比前一年高出96%。

「拜登-沉默即共犯」:沉默即是平庸之惡

在槍擊案發生之後,正逢3月21日為「消除種族歧視的國際日」,現任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即在聲明中說:「仇恨在美國沒有安全港。它在世界各地都不應有安全港。我們必須聯合起來阻止它。」

再者,拜登還說了:「作為美國人,把我們團結在一起的核心價值和信念之一,就是反對仇恨和種族主義;儘管我們承認,系統性種族主義和白人至上是長期困擾美國的醜惡毒藥,但我們必須改變在我們國家允許歧視的法律,我們必須改變我們的心態。」

筆者認為上述拜登總統所說的話是非常值得讚賞的,美國長期以來種族歧視事件層出不窮,社會陋習仍然存在,更多的民眾選擇視而不見。

令人難過的是,許多亞洲人在異地選擇當「啞」洲人,對於歧視、霸凌、騷擾等往往不去追究,正是符合亞洲倫理道德的「正確觀念」:「從小被教育要聽話、保持沉默。」

而西方人往往看中「亞洲人習慣容忍」的特點加以攻擊、謾罵,加上從小被灌輸的「做人處事的道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忍一忍就過了」、「聽話就好,不要有意見」,這些觀念我們著實耳熟能詳。

但現今的種族歧視已經如此嚴重且到荒腔走板的程度了,難道我們還不願站出來為自己發聲嗎?若我們寧願持續當個「啞」洲人,在這個弱肉蠶食、充滿種族主義的西方社會下,亞裔只能繼續以委屈的低姿態當著「被歧視的少數族裔」。這樣的聲稱也招致大量的批評,

「沉默與發聲:不該成為集體之惡」

沉默是二十世紀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所言的「平庸之惡」,沉默等於放棄了發聲的權利。

沉默的不正當,為發聲提供絕對的道德基礎,發聲作為一種人皆該盡的義務,總比沉默好。鄂蘭提出的「平庸之惡」,原意並非批評人在面對不公義時沉默,而是批評人拒絕獨立批判思考,將判斷力拱手讓予其他人。

在此不是說「沉默」這個行為就是不好,若沉默時是在思考,避免盲從且隨波逐流發聲,那「沉默」即是應該經歷的過程;在此的「發聲」也不是說人們應毫無脈絡的盲從發聲,那麼說出口的話也將成為無意義的舉動,故此「發聲」是必須經過獨立思考,且為自身與事件做出判斷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