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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眺望時間的盡頭》:我們的祖先為什麼耗費寶貴的時間、能量和注意力,投入在說故事上?

《眺望時間的盡頭》:我們的祖先為什麼耗費寶貴的時間、能量和注意力,投入在說故事上?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眺望時間的盡頭》是布萊恩・葛林新推出的宇宙壯麗探索紀實,論述我們面對這片無垠浩瀚如何投身追尋意義。第三人稱的外部科學觀察,加上第一人稱的內在思索,將個人歷程、科學理念、概念與事實交織匯集。

文:布萊恩.葛林(Brian Greene)

講故事和直覺

喬治.史密斯(George Smith)的時間很趕。他的右手手指輕柔地在紅木長桌的桌緣黑檀木鑲邊上不斷地彈點。他才剛得知,博物館的石材文物首席修復師羅伯特.雷迪(Robert Ready)要好幾天之後才會回來。好幾天啊 !他哪裡等得下去?三年來,他總是匆匆套上外套,抓著他那份仔細調製的橘皮醬斯蒂爾頓起司三明治急忙上路,躲開群眾和馬車,奔赴大英博物館,在那裡利用他剩餘的午休時間,來潛心鑽研從尼尼微(Nineveh)考古出土的硬化黏土刻寫板碎片。他的家境貧困,十四歲就輟學習藝,當個鈔票雕刻學徒。他的前途看來沒什麼發展。不過喬治是個天才。他自學古代亞述文(Assyrian),後來還成為解讀楔形文字的專家。

博物館館員早就喜歡上這個總在午間現身的怪小孩,而且他們很快就發現,他破譯楔形文字雕刻的本領,勝過他們當中任何一個人,於是他們引領喬治進入他們的飛地,成為一位全職員工。到了這時,才只過了幾年,喬治已篩檢出好幾千件黏土碎片來組裝成第一片完整的刻寫板,而且也已經解譯出了大半內容。他發現,或者他相信,自己發現了一個了不起的祕密,從連串三角形和楔形刻痕透露出來——牽涉到舊約挪亞相關記述之前的一次洪水氾濫之謎——不過他需要雷迪以細膩手法清除擋住重要文字的一層外殼。喬治品嘗勝利的滋味。他想像這項發現如何把他推升上一種嶄新的生活便不由得全身顫抖。他控制不住自己。喬治決定冒險自己動手清理刻寫板。

好吧,我離題了。真實的喬治.史密斯停手等待。幾天過後,雷迪回來了,也發揮了他的技能,於是就這樣披露出我們這個物種有紀錄的故事當中最古老的一則,公元前第三個千年期間撰寫完成的美索不達米亞的《吉爾伽美什史詩》(Epic of Gilgamesh)。我這段自由形式的重述,也重現說故事的人——我們人類——早就開始做的事情:重現現實(我們對史上那位喬治.史密斯所知之事), 有時是平實的(就如這裡所述),有時具攻擊性,有時富高度戲劇性,有時是為後代而說,有時則是為了講述情節的純粹樂趣。

《吉爾伽美什史詩》內容敘述的傳說,有可能經過許多世代流傳下來的許多說法塑造而成,而撰寫這部史詩的那些人的藝術動機,如今並不清楚。不過在這段充滿戰鬥和夢想、傲慢和妒忌、腐敗和純真的故事當中,那些人物和他們所關切的事項,都跨越了數千年光陰,清楚地對我們講述。

而這實際上也就是情況那麼令人震撼的原因。《吉爾伽美什史詩》經記載下來大概五千年過後,歷史已然一次次目睹我們的種種轉變,好比我們的飲食和居住形式,還有我們的生活和溝通方式、我們的醫藥和生育做法,然而我們卻能夠馬上從那段不斷開展的敘事中看到自己。《吉爾伽美什史詩》和他的袍澤恩奇杜(Enkidu)啟程踏上一段能檢驗他們的勇氣、倫理道德和他們最終本色的艱辛旅程——新石器時代版的《末路狂花》(Thelma and Louise)。

到了旅途尾聲,故事談到吉爾伽美什在沒有生命的恩奇杜身邊流連不去,他的痛惜悲嘆,那樣的哀戚文筆,我們都太熟悉了:「他為他的朋友,像個新娘般,遮蓋上他的臉龐。他就像隻鷹,在他的身邊盤桓。他就像被奪走幼崽的母獅,往返來回踱步。他捲曲的(頭髮),他團團扯脫,他撕下身上的華麗服飾,(彷似)什麼忌諱的東西般把它拋開。」就像許多人,我也經歷過這種處境。幾十年前,在我那間小小的無電梯公寓,從一個房間衝往另一間,不知道該往哪裡去,瘋狂地想要躲開父親猝死的消息。即便經過了悠久的好幾百甚至幾千個世代,我們和我們的祖先仍有許多共通之處。

而且也不只是我們人類才普遍有悲傷和哀悼、悸動和歡欣,還有探索和好奇尋思。我們還普遍都渴望表達這所有一切,並藉由故事來處理所有這一切。《吉爾伽美什史詩》或許是現存最古老的書面故事,不過倘若我們這個物種在五千年前就已動手撰寫故事,那麼在那之前許久,我們肯定也早就開口說故事。這就是我們會做的事。而且是我們早就開始做的事。問題是為什麼?為什麼我們不多打幾隻野牛、野豬,多採集些根莖、果實,卻花時間來想像壞脾氣神靈的邪惡越軌情節,或者構思前往奇異世界的虛幻旅程?

你或許會答道,因為我們喜歡故事。是的,當然了。不然我們為什麼不顧明天就得繳交的報告作業,卻仍溜出去看電影?否則我們為什麼會感到一股罪惡的樂趣,仍然要擱下「真正的工作」, 繼續閱讀手頭那部小說,或者繼續看電視追劇?不過那只是解釋的開端,卻不是結局。我們為什麼吃冰淇淋?因為我們喜歡冰淇淋?是的,自然是。不過誠如演化心理學家令人信服的說法,分析還可以更深入進行。

我們有些祖先喜歡把肚子填滿肉質果實和成熟堅果一類的豐富能源,遇上荒年時,他們就比較能熬過貧瘠歲月,於是就能產出較多後裔,也把對甜食和脂肪的遺傳偏好傳播出去。今天對哈根達斯開心果冰淇淋的渴求,是昨日搜尋取食關鍵熱量重要習性的現代遺風,卻也不再受稱譽為促進健康的欲念。這是種達爾文式的自然選擇,不過是表現在行為傾向的層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