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被親中媒體促取締,黎智英被判刑並加控「國安罪名」

蘋果日報被親中媒體促取締,黎智英被判刑並加控「國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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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壹傳媒及旗下的《蘋果日報》被警務處處長及《大公報》批評「危害國家安全」後,黎智英今日被判刑,並因《國安法》案遭加控兩罪。

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15)日暗示壹傳媒「不停用誤導、炒作、不盡不實報道,從而分化人心,挑起社會國家仇恨」之後,親中媒體《大公報》今日刊登評論文章,點名《蘋果日報》是「扮演着最為惡劣、最為猖狂的角色」,並要求「依法取締」《蘋果日報》等「『煽暴煽獨』、挑戰國安法的媒體」。

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欺詐與違反《國安法》,至今(16日)已還押106日。黎智英今日分別就前年「818」及「831」兩宗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分別遭判刑12個月及8個月;至於違反《國安法》及欺詐兩案於下午2時半提堂,控方卻申請新增兩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親中媒體:《蘋果》不除香港難安

中央社)香港親北京的大公報今天刊登評論,聲稱應該依法取締蘋果日報,「蘋果不除,香港國安仍然存在漏洞」。

署名「方靖之」的評論稱,香港能夠由亂及治,在於北京中央推出港區國安法及完善選舉制度等,但不同範疇和領域的亂象仍然不斷,一些媒體仍然利用其所謂「第四權」的身分,從事勾結外國勢力、煽暴造假、挑戰國安的勾當,其中「蘋果日報更扮演著最為惡劣、最為猖狂的角色」。

評論並稱,在傳媒這一塊,國安漏洞卻仍然存在,「蘋果日報等反中媒體繼續以報導之名,行『港獨』宣傳、挑戰國安法之實。」

評論還稱,蘋果日報已經成為香港國安的一大漏洞,「蘋果不除,香港國安仍然存在漏洞,依法取締蘋果等『煽暴煽獨』、挑戰國安法的媒體,已是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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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非法集結案宣判,黎智英被判1年、李柱銘11個月

中央社)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9人被裁定前年8月18日參與及組織非法集結罪名成立,法院今天宣判,黎智英被判囚1年,李柱銘被判11個月但緩刑2年。

綜合本地媒體報導,西九龍裁判法院下午宣判,按照各被告的次序裁定黎智英入獄1年、李卓人1年、吳靄儀1年(緩刑2年)、梁國雄18個月、何秀蘭8個月、何俊仁1年(緩刑2年)、梁耀忠8個月(緩刑1年)、李柱銘11個月(緩刑2年)、區諾軒10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出,各被告都是知名人士,帶頭集結必會引來人群聚集,雖然當天的未經批准集結和平進行,但在2019年的動蕩及騷動背景下,如此規模的集結有機會引致暴力場面,又指集結令交通及道路受阻,對其他造成不便,認為判處監禁是唯一合適刑罰。

法官同時表示,考慮到年齡因素,給予李柱銘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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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法》案提堂遭加控兩罪

至於被控欺詐、違《國安法》一案中,《立場新聞》報導,控方新增「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兩罪。案件押至6月15日再訊,以調查財務資料,期間反對被告保釋;辯方表示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新增控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黎智英亦另被指空於2020年7月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陳梓華、李宇軒及其他人串謀,意圖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在李宇軒被香港警務處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責任編輯:Alex
核稿編輯:Alv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