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文創遇上法律》:誰擁有著作權?別以為自己的創作一定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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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賴文智
著作權歸屬(誰擁有著作權)
著作權歸屬,從文義上來看,就是著作權應該「歸」予誰、「屬」於誰。受到法國大革命有關「天賦人權」理論的影響,近代財產權的理論,多認為「物」的製作人應該享有該「物」的所有權。例如:當你手工完成一把木頭凳子的製作時,你就當然是該凳子的「所有人」,該凳子的「所有權」即屬於你。著作權領域除了受到十八世紀英國自「安妮法案」(世界上第一部保護著作人權利之法律)以來的「版權法」體系影響之外,也受到「天賦人權」理論的影響,認為作者無形的精神產出,就如同實體物一樣,應該就該創作成果享有「著作權」。
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方面規定「著作人」(即創作著作之人)在其所創作的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源於天賦人權),二方面又規定第11條有關受雇人職務上完成著作、第12條出資聘人完成著作,以及著作財產權可以事後讓與他人等制度(源於版權法體系)。
以下即由《著作權法》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的條文介紹,讓文創產業相關從業人員更容易了解著作權的歸屬。別以為自己的創作一定是自己的喔!弄清楚著作權究竟是誰的,當然是文創產業最重要的事,因為這是一切權利的源頭。
1. 創作著作之人
《著作權法》對於著作人的定義,在第2條規定:「著作人:指創作著作之人。」《著作權法》是在保障「創作」,所以,沒有參與實際「創作」的人,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並非「著作人」。以「劇本」為例,劇本的創作除了實際執筆撰寫之外,還需要大量的背景資料、文獻蒐集等工作,但即使再辛苦地幫忙蒐集資料、文獻,甚至參與討論、提供意見,只要不是實際進行劇本寫作的人,在《著作權法》上都不能稱為「著作人」。
就如同碩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可能在擇定題目、論文寫作方向、相關問題啟發、引導上做了很多貢獻,但實際上必須是碩博士生自己要把論文寫出來,而不是由指導教授代筆,則指導教授不能主張自己是共同著作人,這是相同的道理。
過去曾遇過有工藝家為了感謝太太一直以來的陪伴與協助,在其工藝作品上都會標示夫妻倆的名字,有典藏單位購藏時,因為需要取得一定範圍的授權利用,而要求工藝家簽署授權同意書,工藝家自然而然簽署自己的名字。但因為作品上標示兩人的名字,典藏單位擔心在作品上標示姓名的人會被推定為著作人,因此要求授權同意書應該由二人共同簽署,就產生一點小爭執。這個案件後來由太太出具一份聲明書,聲明該工藝作品是先生一個人單獨創作,只是為了感謝太太而將標示太太的姓名,先生有完整權利簽署授權同意書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了解「著作」最源頭的實際創作者是誰,除了能夠確認誰有權作為著作人享有著作權外,也才能夠據此循線確認後續相關的法律關係,包括著作權歸屬約定是否有效、著作財產權是否合法讓與或授權他人,甚至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的判斷,也與誰是實際的創作者有關係,因為「終身+50年」的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是要依據著作人(作者)的死亡時間來判斷。
2. 受雇人職務上完成之創作
「學成文武藝,貨予帝王家。」(編按:出自元代雜劇典故,意指不論學成各種技藝,最終都是要奉獻給朝廷以謀生)。不僅古代如此,現代亦同。創作者需要面對每日的柴米油鹽,謀得一份好差事,換來生活無憂,成為現代人很重要的生活型態。相對的,雇主承擔企業經營的風險,受雇人職務上所完成的發明、創作,法律上就給予雇主取得智慧財產權的機會。
《著作權法》並不是採取「讓與」著作財產權的方式,而是允許直接約定以雇主為著作人,甚至在契約沒有特別約定的情形下,著作人雖然是員工,但著作財產權是直接歸屬於雇主。因此,絕大多數的情形,我們是不能利用在前雇主任職期間內所完成的創作,許多人因為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以為自己的創作就是自己的,無論是自行創業或在新雇主處使用前雇主時期完成的創作,就容易陷於著作權侵害的訴訟風暴中。
《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Ⅰ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Ⅱ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Ⅲ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如果契約沒有特別約定著作權歸屬,原則上員工雖然是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則是屬於公司的。
另外,坊間也常見公司直接約定職務上完成的著作以公司為著作人,這種情形下,著作人直接是「公司」,不是員工個人,無論是著作人格權或是著作財產權,都是屬於公司的。須進一步釐清的是,本條規範僅適用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並不是指所有在受雇期間內完成的著作。
舉例來說,如果有一位攝影師受雇於廣告公司從事廣告業務企劃,被同事發現他參加攝影比賽的得獎作品非常適合當作客戶製作廣告的素材,雖然是受雇於廣告公司期間所拍攝的作品,但因並非「職務上完成之著作」,著作權還是屬於攝影師個人,廣告公司必須取得攝影師同意後才能利用。人們雖然受雇於公司,但並不是「賣身」給公司,「非職務上」完成的著作,《著作權法》還是規定屬於員工個人所享有,公司也不能以契約約定「非職務上」所完成之著作屬於公司所享有,如果有這樣的約定,依法是「無效」的。
3. 出資聘人完成之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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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力歐陪你喝一杯】方穎豐的小夢想成就少棒之家的大志氣!安麗與棒球校長為小小球員建立以「家」為核心的棒球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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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會教棒球到成為少棒界的棒球校長,方穎豐憑藉著對教育的使命與對體育的熱愛,在台東成立少棒之家。這一路走來,歷經許多挫敗與艱難,幸好有各方志同道合的人支持,尤其是安麗希望工場慈善基金會十年來的贊助,讓少棒之家至今仍持續培育小小選手,在棒球的路上勇敢追夢。
談到少棒,許多人一定會立即聯想到台東,因為不少優秀的棒球選手都來自台東,其中少棒之家更可說是棒球選手的育成中心,如中華職棒統一獅的左投林詔恩、U12世界少棒錦標賽季軍成員簡紹翔。而培育無數小小球員追夢的少棒之家,背後的重要推手則是在少棒界有「棒球校長」之稱的方穎豐校長。
從事教育工作長達35年的方穎豐校長,原不是棒球專業,而是體育班的導師。因原本帶領棒球隊的教練離去,讓他因緣際會接手棒球隊。但剛開始,他才發現自己不會教棒球,連打擊都常揮棒落空。為了帶領球隊,他開始研讀棒球相關書籍,請教棒球教練、前輩,仔細、認真地觀看每一場棒球比賽。初期,棒球隊出賽常常十比零提前結束,方穎豐在球場告訴自己,「孩子在球場的每個成長階段都是重要的,我應該要對這些孩子負責任,我一定要在這紅土球場站起來。」約十年的時間,他不僅讓球隊拿到台灣區比賽的第一個冠軍,還成為球場常勝軍。

棒球是人生的縮影必須築夢踏實
對棒球如此執著,並不是因為以主流價值觀而言,棒球隊可培養孩子的團隊精神、對挫折的容忍力、強大自己的心理素養等。對方穎豐來說,棒球其實就是人生的縮影。他帶領球隊並沒有過多複雜的想法,純粹因為孩子喜歡棒球,那就讓他們好好打棒球。而棒球運動在台灣的發展又剛好有職業球隊,所以就以打到冠軍、打到職業隊作為夢想與目標。他以「築夢踏實」的精神,期望從一場場比賽中,為這群孩子建立生活的態度,面對困難、阻礙如何再站起來。
少棒之家的雛型源自張家五兄弟
為什麼會想成立少棒之家?方穎豐說到,他原先在基隆的學校服務,在偶然的機會帶隊到台東比賽,他驚豔台東的孩子打起棒球就如同他們唱歌般,個個都是天生好手,不論是球感、打擊、運動神經都非常優秀,各方面的協調性極佳。因為校長任期及家庭等因素,方穎豐請調至台東任教,之後便積極籌組棒球隊,想一圓棒球夢。
方穎豐回想,少棒之家最早的雛形來自於「張家五兄弟」。當時球隊有個阿美族的小孩張進德,擁有棒球天賦與極佳的球感,但卻因為家庭因素必須轉學,無法再參加棒球隊。於是,連族語都不會說的方穎豐,只好帶著學校裡會說族語的護理人員,一同去拜訪學生家長,想勸說張進德的阿嬤讓他繼續留在棒球隊,甚至承諾會提供張進德的三餐、住宿、球具裝備以及生活照顧等。
護士將方穎豐的承諾如實翻譯給阿嬤後,沒想到阿嬤回覆讓護士大笑說,「校長你賺到了。阿嬤說,我有五個孫子,全部都給你。」就這樣,他硬著頭皮帶回五個小孩,將校長宿舍改為兄弟五人的住所,平時除了上學、訓練外,同時提供食宿、生活起居照料。
不只是棒球隊 而是充滿關愛的「家」
方穎豐說,張家五兄弟是讓他堅持在棒球教育這條路上,一直往前走的重要因素。當時,張家大哥張進德才小學五年級,雖然球技不凡,卻有學習障礙。最小的弟弟張偉聖,也才幼稚園,正是需要有人陪伴、關心的年紀。
為照顧張家五兄弟,再加上台東學童的狀況,方穎豐開始思考,他想要的不只是棒球隊,他想要給這群孩子一個家。家不是只提供三餐溫飽,棒球訓練而己,家是有人可以輔導他們學業,照顧他們生活、關心他們的成長。所以他將棒球隊取名為「少棒之家」,讓參與球隊的學童們都一起住校,一起訓練,一起上課,他像爸爸一樣關心、照顧這群孩子的生活。
因為少棒之家給球員們的不僅是球技訓練,方穎豐如兄、如父的照顧,讓這群來自台東的棒球選手有了家的溫暖,在學習及訓練上都更加認真,日後這群選手紛紛以不凡的成績回報方穎豐的關愛。張家五兄弟中的老大張進德、老二張進龍、老三張育成以及最小的弟弟張偉聖,都在職棒的領域中有不錯的表現。方穎豐笑說,這是他有史以來投報率最好的招生,不僅一次招到五位選手,而且還有四個在職棒領域擁有傲人的成績。

「小夢想 大志氣」翻轉少棒之家的未來
少棒之家成立後,面對孩子的住宿、三餐、裝備、球具、球衣等,龐大的開銷讓方穎豐一度喘不過氣來。此時安麗希望工場慈善基金會甫成立,以「小夢想 大志氣」追夢計畫召募公益合作夥伴,讓方穎豐看見了持續下去的希望。
安麗希望工場慈善基金會資深公關經理黃南瑄表示,安麗在三十周年慶時成立「安麗希望工場慈善基金會」,希望秉持著安麗以人為主、利他共好的宗旨,透過基金會幫助需要資助的團體。2013年基金會展開「小夢想 大志氣」追夢計畫,少棒之家即為第一屆頭獎的得主,因此牽起雙方的合作。

方穎豐笑說,安麗「小夢想 大志氣」追夢計畫是他寫過最難寫的企畫案,短短6頁卻比其他機構要求的50頁還難寫。不過在安麗甄選的過程中,卻是讓方穎豐收穫最多的。他在撰寫計畫書與評審提問的過程中,逐一檢視自己有哪些沒做到,哪些可以加強,讓他在經營少棒之家時有了更多的想法,也讓少棒之家更好、更完善。
懂得感恩、惜福的少棒之家
少棒之家成立至今,方穎豐表示這是集眾人之力才有如今的成果。少棒隊球衣上繡著「惜福」二字,源自於最早支持他成立棒球隊的贊助商洪百吉先生,洪百吉不要方穎豐在球員球衣上印上企業名稱,而希望以「惜福」代替,讓孩子懂得感恩並珍惜所得一切來自眾人的力量。
十年前,安麗與方穎豐因為「小夢想 大志氣」追夢計畫開起合作機緣。十年間,安麗的會員也陸續提供各方面的協助,例如提供營養協助,帶著孩子做營養午餐等,也由於安麗的協助,更多人看到少棒之家,瞭解少棒之家,紛紛加入資助的行列。近年,少棒之家更是安麗「愛陪伴課輔計畫」的合作對象,提供孩子課業輔導,希望孩子不僅球打得好,學業也能保持水準。
過去十年,安麗透過「小夢想 大志氣追夢計畫」以及「愛陪伴課輔計畫」幫助弱勢的孩子,希望他們有翻轉未來的機會。未來,安麗會繼續透過多元的評審以及完善的甄選機制,針對具影響力且可持續執行的兒少專案進行合作贊助,讓弱勢孩子也能成功追夢、實現自我,擁有不一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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