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斷層帶上重新出發(下):陪伴居民打造「韌性社區」,化解高風險群體的災後創傷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韌性,指的是面對事物時,在思路、情緒、動作與決策等層面,都具備一定的強度,來面對眼前的突發狀況,並能在受到衝擊後,有自我修復的強韌能力。這項能力並非一朝一夕能獲得。
文:林巧湄
社區營造 × 災後重建
成大團隊深入的第三個社區,是在地震之後嚴重土壤液化的台南市安南區。安南區有大約320戶在震後出現土壤液化的現象。由於土壤液化涉及地質、建築物結構安全、都市更新、公共建設、生活環境營造等多個專業領域,當時由公部門主導的土壤液化受災建築物的判定與補助,在效率上與居民的期待有所落差,資訊片面殘缺,讓社區居民感到惶惑不安;加上居民對於災後補助款的各種認知差異,也讓安南區成為地震之後人心浮動的區域。
不同於永康區及玉井區,成大團隊在這裡因地制宜,採取了不同做法。起初在社區承租一個空間作為「溪頂里社區工作站」,透過工作站,團隊成員們有機會和居民博感情,認識彼此,逐步縮減了人與人之間的防備與隔閡。工作站也扮演了社區、公部門與大學三方的橋梁,邀請公部門代表、專業工作者進到社區對話,讓資訊能夠公開透明交流;也引進實踐型課程,安排師生進行實地參訪、田野調查、環境及建物分析,與居民一起討論未來社區的發展,以及面對土壤液化的各種可能相應措施。
然而,居民關注的土壤液化與房屋扶正或地基改良等問題,牽涉的專業判定及政策制度變革極其複雜,很難一蹴可幾。團隊與里長等人協商後,另從社區剛剛試辦的關懷據點著手,帶領居民及社區長輩進行健康活動、手工藝課程,同時加入防災議題,藉由防災地圖、防災包、水平儀(測量家屋是否傾斜)等教學設計,傳達防災減災的資訊,也讓居民在過程中抒發各自的受災經驗,釋放心理壓力。
受訪的團隊成員盧紀邦與林奕仁不約而同提到,印象最深的課程是製作水泥盆。那時居民剛剛經歷住家扶正灌漿的過程,藉由水泥盆的製作,可以了解土壤液化的嚴重性,以及低壓灌漿到建物基礎地盤下方的補強原理。值得一提的是,團隊成員最初為了準備灌水泥教學,還買了擠奶油的擠花袋當作道具,沒想到高度施壓之後袋子卻爆裂,泥漿噴得一塌糊塗,慘痛又好玩的經驗也驗證了不能以高壓灌漿的說法。這些結合社區切身經驗的DIY活動,開始喚起了居民的興趣,而願意嘗試更多防震減災的活動。

還有一次,團隊與社區合作測試非結構物(如櫥櫃、神龕、電視)防震方法。這些大型家具在地震發生後,容易位移、傾倒及碎裂,阻礙逃生通道或砸傷人體,需要事先鎖緊固定。不過一般民眾多半不願意自家牆面遭受破壞,或擔心固定後將不易挪動,造成推行上的困難。後來,團隊找到經過科學實證的矽利康進行校內測試,也送到國家地震中心實驗確認,考量其容易施作與刮除,並且固定方便的特性,而進一步推展到社區。
這時,也是溪頂里的居民主動打開家門,開放成員們到家裡去實作。這些持續互動後所累積的信任與默契,最讓團隊成員記掛於心;而大學參與之後所引進的多元資訊或行動方案,也加深在地住民對防災的認識,甚至擴大對社區樣貌的想像。
韌性社區,溫柔陪伴
除了硬體方面的介入,成大團隊還有另外一個願景——陪伴居民打造「韌性社區」,在建物檢測、土壤液化、社區營造、防災教育等面向之外,加入災後輔導與陪伴的實施,化解高風險群體的災後創傷,強化居民心理的韌性。
團隊第一個深入進行陪伴的對象,是歸仁區的歸仁國小與歸仁里社區。歸仁區在地震之後發生尚在興建中、未啟用的旺林飯店嚴重傾斜,場面怵目驚心。另一棟七層樓住宅幸福大樓則嚴重傾塌,震後從七樓變四樓,雖無住戶喪命,但大樓建築本身卻對鄰近住宅產生威脅,鄰里間都在擔憂,深怕餘震來臨時,會把其他建築物「拖下水」。看著量體甚大的斷垣殘壁,原本寧靜的小鎮,頓時蒙上一層不安。
「恐懼是不能被比較的。」盧紀邦坦言,震災之後,為數不少的團體紛紛進入校園進行心理輔導工作與災後創傷處置,歸仁區並沒有人在這次震災中失去生命,災損與其他地區相比較為輕微,可謂不幸中的大幸。然而,這樣的地方,反而容易成為輔導的死角,成為眾神忽略的荒漠。
時任歸仁國小的林志政校長(現已轉任台南市億載國小),深知震災帶給年幼的學童許多負面影響,而校內學童也有不少幸福大樓的受災戶。在雙方積極溝通後,歸仁國小與計畫團隊合作。初期由成大心理健康與諮商輔導領域老師,透過《我的地震紀念小書》的書寫繪製及訪談調查,評估小學師生的心理狀態,並對高風險者提供諮商服務。
另外,也與中、高年級各一個班級協作實驗課程,共同研發教案與教具,探索不同階段學童的防災教育內容及教學方法。課程分為心理重建、校園防災應變、校園防災地圖等三大主題,授課時間盡量在半小時內完成,以配合國小上課習慣。第一項「心理重建」課程,是讓學生透過經驗分享的過程,與他人分享自己在面對地震時的情緒,一旦能將自己的所聞所感描述出來,就意味著擁有一層基本的心理建設,能降低面對地震時的不確定感。
其次,「校園防災應變」課程的部分,成大團隊則透過情境模擬的方法,把地震災害的實況強調出來,在老師及研究團隊的帶領下,能理解並分辨災害應變措施的對錯,教導學生認識「地震發生該注意什麼」、「哪些是危險因子」、「哪些動作能救命」等議題。災害來襲時,一旦有了自主判斷的能力,恐懼與不安能相對降低,讓人盡可能沈著應對各種突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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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