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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成長愈高愈好?政治人物與經濟學家,如何攜手「增加GDP」?

經濟成長愈高愈好?政治人物與經濟學家,如何攜手「增加GDP」?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政府若光以GDP作為終極目標,很容易忽略了「值」而僅顧到「量」。例如製造大量的污染反而會增加整體的GDP,因為會需要去清潔,打掃,乃至清運,如果你僅追求數字,那都被計入了年度的GDP裡面。

人一出生,必經的過程是「成長」,從滿地亂爬的嬰兒,到逐漸能直立行走,進而長大成人,這是一個很正常的階段,我們每個人都能體驗到這股成長的奧妙。

但試想一下,如果告訴你,我們會無限制的成長下去,無論是身高還是體重,數字每年都一定要比前一年來得高,且這樣的成長必須永無止境......你一定會覺得瘋了,直覺告訴你這根本不可能,即便可能——以體重為例——在你有生之年不斷的增肥讓每年都比前一年更重,這也是件極度不健康的事,很可能導致你提早死於諸如心血管並發症。

自然界亦是如此,任何生物的成長會有其限制,即便是物理上的增長,越逼近上限,勢必要投入越大的資源,加溫,加壓,增加能量等,方能讓「數值」不斷上升,除非你打算在實驗室裡測試極限值,否則這這麼做的意義並不大,而且成本效益算下來,一點都不划算。

如果我們都接受這個簡單的道理,那談到經濟成長的時候,事情就很有趣了。

製造越多污染GDP可能越高?這是怎麼計算的?

大千世界包含我們自己,都不可能無限增長,但談到經濟GDP的時候,政府,大眾與主流輿論,似乎都直覺地認為GDP就是應該要不斷上升,但凡出現「趨緩」,「景氣黃燈」,「今年要保N」之類的標題,都會惹來檢討與撻伐。如果人的一生,成長會某個時候趨緩乃至停滯,那為什麼經濟就必須扶搖直上?這難道不是另一種很畸形的狀態嗎?

當今各國習以為常的指標GDP,其實滿近晚才出現的。1930年代,正值世界大蕭條,美國政府迫切需要一套新的指標,來衡量政府投入與達成的績效,於是俄裔的美國經濟學博士顧志耐(Simon Kuznets),領其團隊開發出了GDP,也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

GDP = C + I + G + (X - M)

國內生產總值 = 消費+投資+政府支出+(出口-進口)

發展至今,全球幾乎所有主要的政府與國際組織,莫不以該指標作為衡量經濟表現的重要,可能也是唯一的依據。

既然測量有了標準,那為了對內對國民有所交代,彰顯政府有努力拼經濟,對外美其名是保有競爭力,實則為了面子,與保住在OECD,G20等富國俱樂部中的席位,各國政府莫不積極以各種手段,促使GDP一年要比一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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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AP / 達志影像

經濟成長不是不好,而是若以狹隘思維去看代,甚至是以錯誤的方式去操作,很多時候反而會適得其反。譬如,政府若光以GDP作為終極目標,因為他只計算最終的產值,很容易忽略了「值」而僅僅顧及到「量」。

舉個可能稍微有點政治不正確的例子,若要增加GDP,那你千萬不要娶你的保姆,因為在過去,所有的家務,照顧小孩,洗衣做飯,都是按時薪或月薪來支付的勞務,但當你們結婚,所有事情一樣是同個人來做(當然,夫妻雙方應該要相互分工),但此時你不需要再支付任何報酬,GDP便會因此而下降。

反之,如果你大量的去製造污染(當然這很不可取,拜託別這麼做),從亂丟垃圾到傾倒有毒廢棄物,這反而會增加整體的GDP,因為會需要雇人去清潔,打掃,乃至清運。所以污染者反而幫助了經濟成長,如果你僅追求數字,那很多可怕的行為,都默默地被計入了年度的GDP裡面。

所以那些環評標準較不嚴謹的開發中國家,GDP動輒可以5,6,7,甚至兩位數成長,就不難明白了吧。

政治人物與經濟學家,如何攜手「增加GDP」?

如果同意基本的經濟學原理:一個人的支出,會等於另一個人的收入,那GDP公式中,無論是消費(C),投資(I),或是政府支出(G)都應該是好事,至少代表了創造收入,促進了經濟的成長。

但事實如此嗎?並不盡然,第一,以政府支出來看,花越多錢當然造就的GDP數字會越高,在理性的狀態下,這些支出被導引到更具生產力或前瞻性的領域,例如「真正需要的」基礎建設,或是在能能源研發等,自然是美事一樁。

然而,我們來看看根據台灣審計部的統計,從2004到2015年,從中央到地方,超過700座被標定效能過低及使用頻率不高的「活化閒置公共設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創的說法)。什麼是低使用效率的「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在民間,我有個更貼切的說法,叫「蚊子館」。

傅(山昆)萁青年住宅訂購率低 蔡碧仲:恐成蚊子館
Photo Credit: 中央社

大興土木加上取得土地的成本,也通通併入當年度的GDP了呢。第二,金融機構更是另一大問題。我們都知道經濟成長,來自於生產力的提升(無論是生產技術創新還是單位勞動的效能增加),而「資本」在這之中應作為輔助功能,意即,資本財的投入,理應作為提高生產力的燃料,再進而促使經濟成長,而經濟成長的利潤,扣除勞動所得後,一部分才會回到資本家手中。

然而,從1980年期開始,也大概是大概第三波全球化,資本利得的成長(資本報酬率)已大幅超過了實質的經濟成長率,這也是法國經濟學家皮凱提所謂「r > g」的問題。撇開貧富不均不說,很多人其實不知道,在1970年以年,金融機構(financial sector)很大部份並未被納入GDP的計算。我猜想理由可能是,當談到國內「生產」總額的時候,直覺上你總是要「產出」些什麼吧?不管是有形的商品或無形的服務。

而金融業,要了解他們在幹嘛,用一個很生動的比喻,就是打開冰箱,拿出一塊肥肉,再放回去。這時,你沒有真正生產,創造,或改變什麼,但卻會「滿手的肥油」。

在經濟學者Mariana Mazzucato著作「萬物的價值」一書中,她解釋到在過去,金融機構的行為,需有很明確「對價」,才會被納入GDP。例如你去銀行辦房貸,所支付的貸款利息,這個會是GDP的一部分,因為你真的購買了一項有形的資產。但單純因存款產生的孳息,照理說是不計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