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摸一下又不會怎樣」兒少性侵,往往來自沈默與社會不明白的譴責

「被摸一下又不會怎樣」兒少性侵,往往來自沈默與社會不明白的譴責
Photo Credit : 衛生福利部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性侵害像是一道深深地割在倖存者身上的傷口,隨著時間、生命經驗的增加,傷口只會不斷地流出組織液,最終形成難以遮掩的疤痕。衛福部保護司統計顯示約有 6 成的受害者為 18 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

你知道嗎?在台灣,每 30 分鐘就會發生一起足以影響人一生運行的「性侵」事件。根據衛福部保護司近年的統計數據顯示,不只性侵案通報的數字驚人地高,其中更有約有 6 成的受害者為18 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而加害者將近 8 成為「兒童所認識的人」。包含我們在成長階段關係最為親密的長輩、親戚的家內性侵行為,或是週遭師長所造成的家外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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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 衛生福利部
衛福部公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性侵害事件的統計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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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公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性侵害事件的統計圖像。

華人社會的「威信」教育間接促使受害者選擇壓抑痛苦,這些公開的數字,僅僅只是「主動通報」的案例。孩童從小就被教育長輩在關係中是具有「威信」的權力不對等關係,於是當孩童在遭受性不當對待時,往往都會因為對方之於自己的上下地位,而不敢輕易伸張,尤其當家內性侵發生時,對性一知半解的孩童,不只無法理解此行為是「侵犯」、覺得「怪怪的」、「不舒服」,更多則是因為對大人的敬畏心態,而不得不容忍。而加害者也會因為藉由性行為壓迫較為弱勢的群體,而在心理與病理上皆獲得滿足,造成無法輕易斬斷的惡性循環。

輔仁大學臨床心理系黃建助理教授提到,在幼時有遭受過性不當對待經驗的倖存者,在成長過程中除了身心靈會相較沒有安全感之外,在未來展開情感關係時,也會難以輕易對另一半展現信任,面對人群時,也會有情緒與行為掌控能力失序的狀況產生。不只是性議題,過往的經驗會演變成一個人在生命中找不到自我認同的困境,除了尋求親密關係的依存,也會想透過「他人」來找到真正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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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 衛生福利部
輔仁大學臨床心理系黃健助理教授。

而透過黃軍義教授在 2015 年發表的論文《男性性侵害循環的發生機制》調查數字裡,更揭露了「性侵害循環理論」,男性性侵倖存者未來成為加害者的比例,比起未遭受相關對待者要高出 4 倍之多,邱惟真教授 2016 年發表的《臺灣少年性侵害循環影響因子與司法處遇之探討》研究中,也顯示 47% 的受害者,曾出現過性侵害他人的行為。

在衛福部保護照護司今年 4 月的輔導調查中顯示,由於政府單位提高性侵害防治的管轄標準,通報的來源最高比例來自於警政、教育以及醫院,但對受害者來說,若是遭受性侵的狀況東窗事發,不僅會破壞當事人原先的生活圈,更有可能因為他人的閒言閒語,對當事者造成更嚴重的二度傷害,最終形成的結果就是個案通常面對此情形,都會因為難以對輔導人員自我揭露,反而會傾向和「身旁同儕好友」傾訴,而不是能夠實質給予輔導的相關單位,透過統計我們更發現,被害人的年齡越小、與加害人的熟悉度越高,通報比例會因此降低,學者也指出,或許在考慮倖存者的身心狀況之下,可讓個案自行選擇是否要通報和接受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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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 衛生福利部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羅燦煐教授。

不過,這也產生了另一個問題,政府雖然加強了通報的配套措施,也鼓勵倖存者接受輔導,但為何作為當事人,大家都不願意揭開傷疤向前邁進呢?原因非常單純卻也相當複雜:「社會風氣」。

在習慣對性有污名化思維的東方社會,對於女性的被害人,不熟知情況的人經常會檢討被害人的穿著打扮或是行事風格,來定義受害事件,男性的被害者,則會被一句「男生被看一下又不會死」來搪塞對方的痛苦,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若是性侵事件和衣著有著正相關,那為何 6 至 12 歲的國小孩童,在穿著校服的情況下仍會被性侵呢?或許身為公民的我們也應該要正視他人的經驗,並以更宏觀的角度來設身處地感受他人的痛苦。

為預防性侵事件猖獗,身為公民的我們須擁有的集體意識

研究指出,有 53% 的加害者在 18 歲以前就有過相關念頭,於是學校與家庭成為性侵議題中最舉足輕重的角色。在校園現場,校方除了應該要對性教育進行更客觀的教學,師長本身也應該以自我進修來化解對性議題的誤解,發生事件時,比起挖掘當下的所有細節,更應該關注被害者的身心靈狀況是否能承受所謂的「關心」、加害者的壓力或是家庭狀況是否有異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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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 Anthony Tran on Unsplash

在家庭現場,黃健助理教授指出,作為家長除了需時刻關心孩子的「吃喝拉撒睡」基本生活模式是否有異樣之外,在接收到孩子的傾訴時,應該以鼓勵「自己是有能力可以改變」,取代不必要的指責。大眾通常會期待受害者在遭受性侵後能「更有危機意識」,但他的實務經驗發現,童年失敗的揭露經驗,會讓被害者有極大可能放棄爭取與為自己發聲,甚至會因為自我厭惡而放棄掙扎。

既不是當事者的親人、也不是他們的師長,身為社會公民的我們,可以做哪些事情呢?不只是針對被害者,而是要從根本地理解加害者又是身在怎麼樣的處境。除了從自我漸漸沖淡對性污穢的思維之外,對於他人的傷痛更應該謹言慎行,不同的個體之間要去理解彼此的感受屬實不易,但在不求完全接受的前提之下,每個人都應該設身處地尊重彼此的艱難,「建立一個不過度貼標籤但有警惕性的社會共同價值」,或許會是減少性侵事件的其中一個較為治本的方式。

當孩子向您說出他(她)的受虐遭遇時,勵馨基金會賴文珍在《兒童自我保護預防教育》一文中分享我們可以這樣做:

  1. 保持平靜
  2. 相信兒童,不只是認知上的相信,是內在深深的相信
  3. 相信兒童沒有責任
  4. 稱讚兒童的勇氣
  5. 傾聽、接納、不指責、不批判
  6. 面對現實,與兒童一起面對已經受虐的事實,而不是告知孩子:睡一覺就沒事了、哭一哭就沒事
  7. 不批評施虐者

延伸閱讀

  1. 衛福部保護照護司-社會安全網保護通報
  2. 《兒童自我保護預防教育》
  3. 《關係的責任》:在兒童性侵事件,強調關係體責任的人如何站得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