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西方國家持續制裁之際,中國拋棄曖昧態度稱敏昂萊為「緬甸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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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高舉價值外交的西方國家,中國已拋棄曖昧態度稱敏昂萊「緬甸領導人」。學者指出,儘管過去翁山蘇姬與中國關係比軍方更密切,但選邊站並非中國首要考量的,因為中國在緬甸的經濟利益與區域穩定更重要。
文:向凌
今年2月緬甸發生政變,西方民主國家先後對緬甸軍政府進行譴責並採取制裁措施,但至今未正式認同任何一方為緬甸的領導人。中國駐緬甸大使則在本月初與發動政變的軍方將領會面,稱其為「緬甸領導人」。
自緬甸發生政變至今已逾4個月,以美國為主的西方民主國家先後對緬甸軍政府提出譴責,並採取了各項制裁措施。儘管如此,美國至今沒有正式承認任何一方為緬甸的領導人。
政變之初,中國的態度曖昧,沒有明確表態。但是,6月5日,中國駐緬甸大使陳海卻與發動政變的軍方將領敏昂萊(Min Aung Hlaing)在奈比多舉行會晤。中國駐緬甸大使館的聲明更稱敏昂萊為「緬甸領導人」。在此之前,中國祇稱呼敏昂萊為「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或是「國防軍總司令」。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緊接著在主持紀念中國—東協建立對話關係30週年的特別外長會時,特別針對緬甸局勢闡述了中國的立場,強調要避免單邊制裁和不當介入。這一系列的動作不禁令人思考,中國是否已經承認軍政府為緬甸的合法政權。
中國重利而非政治目的
澳大利亞駐緬甸大使、蒙納許大學教授考柏(Nicholas Coppel)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目前就斷定中國承認緬甸軍方是緬甸合法政府為時過早。他認為中國的舉措更多是出於經濟利益,因為它在緬甸的利益受到政變的不利影響,例如工廠被燒毀,經濟機會減少,反華情緒高漲等。此外,政變導致武裝部隊和少數民族武裝組織之間的衝突激增,也是希望邊境穩定的中國所不樂見的。
考柏說:「其實很難判斷中國究竟比較傾向軍政府還是民主政府,因為中國在緬甸的利益考慮並非政治性的。中國重視長達約2000公里的中緬邊境的穩定,也重視緬甸內部的穩定,因為中國的企業在緬甸有大量的經濟活動,投資與工廠運作。特別是中國在緬甸的一帶一路項目非常多,其中最大宗的中緬油氣管道從雲南一直通到若開邦皎漂,絕對是中國要保護的投資重點。所以中國與軍政府保持良好關係,其實是從根本的雙邊經濟利益考慮。」
翁山蘇姬與中國關係更密切
緬甸軍方今年2月初發動政變,逮捕了翁山蘇姬( Aung San Suu Kyi,港譯「昂山素姬」)及她所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NLD)的眾多議員。
與軍政府相比,翁山蘇姬領導的民主政府與中國的關係更加密切。中國在緬甸的最大的一帶一路項目為「中緬經濟走廊」,將緬甸的皎漂港與雲南省相連,這個在翁山蘇姬主導的政府時提出的項目一旦完成,中國西南省份的貿易可以不必通過馬六甲海峽而直通印度洋,從而大幅提升中國在印度洋的戰略優勢。 2020年初,習近平訪問緬甸,簽署了33項協議,宣布要加速中緬經濟走廊的建設。
緬甸軍方對於中國的一帶一路項目不如民主政府那麼熱衷。數年前,中國投資的另一個大型計劃密松(Myitsone)水力發電廠工程在軍政府主政時提出,但因種種爭議與反對聲浪,政府宣布停建,一部分原因是軍方不想過度依賴中國,中國要求賠償至今未果。
除此之外,緬甸軍方與邊境少數民族武裝組織的交戰始終未斷,軍方懷疑這些組織的武器是由中國提供的,而緬甸軍方又向俄羅斯採購武器,因此中國與緬甸軍方的關係不如它與民主政府的穩固。
中緬修好由來已久
台灣淡江大學教授,東南亞與南亞協會理事長林若雩則認為,其實中國希望對民選與軍方政府都保持良好關係,目前與軍政府的頻繁互動是出於過往的關係與利益考慮。
她對美國之音說:「去年元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曾經訪問緬甸,與緬甸高階國務資政翁山蘇姬互動相當良好。而大概自1962年奈溫將軍(Ne Wen)掌權以來,中國和緬甸軍方關係就很良好。另一個原因,中國與緬甸維持良好情誼,也合乎中國的國家利益,而東協方面也沒有跟反軍方的影子政府有太多接觸。所以,中國已經表示緬甸領導人的地位相當穩定。」
王毅在1月訪問緬甸時,就分別與翁山蘇姬和敏昂萊會面。
繼續制裁無法解決內政問題
直到目前,加拿大、美國、歐盟、英國等陸續發佈各項制裁措施,包括凍結緬甸軍方或相關聯之個人或實體在該國資產;停止核發前述人士入境及旅遊簽證;禁止國內個人、企業與實體直接或間接提供可用資金給前述人士及進行商務往來。
美國財政部在4月又對軍政府下重手,將兩家緬甸木材與珠寶國有企業納入貿易黑名單。阻斷軍政府的金流。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 表示,美國將繼續瞄準緬甸軍政府的資金渠道,更將繼續支持緬甸人民拒絕政變,呼籲緬甸軍政府停止暴力,釋放所有被不公正拘留的人,恢復緬甸的民主道路。緬甸駐聯合國大使覺莫敦(Kyaw Moe Tun)更在5月初呼籲美國再加重對軍政府制裁,目標鎖定國有石油、天然氣公司及銀行。
自今年二月初緬甸爆發軍事政變後,緬甸駐聯合國大使覺莫敦隨即宣布與軍人政權切割,同時要求國際社會立即終結政變。
考柏認為,這些制裁固然必要,卻無助於改變緬甸內政。他說:「軍政府在緬甸主政早已行之有年,即使許多國家曾經施以制裁,但因為制裁併非全球性,而緬甸本身獨立性太高,所以軍政府把持權力的情形一直沒有改變。因此許多人提議持續加強制裁施壓,使軍政府下台,現實上是不可能發生的,反而有可能傷害到緬甸人民。針對軍方特定人士的制裁則可以避免傷及緬甸國民,表達民主國家對於民主體制的明確支持,對於在緬甸國內持續抗爭的人民會起到鼓勵效用。但以緬甸的狀況,這些制裁還是會流於象徵性,無法帶來內部的改變。」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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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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