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群聚風險,中選會宣布公投延期至12/18,「刪Q」罷免案8/28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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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案發起人之一的黃士修表示,延期至12月18日,就保證不會再有疫情、疫苗施打率能達到群體免疫嗎?因此他認為「不在籍投票」才是真正關鍵。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日舉行委員會議決議,原定2021年8月28日舉行全國性公民投票,因受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選務工作進行並增加群聚風險,確定改定於12月18日辦理。中選會也另外宣布,審查通過陳柏惟罷免案,定於原本公投日8月28日投票,是否因為疫情延後,將再提委員會議審議。
選務人員和場地難找、群聚風險高,公投確定延期
中選會說明,本會於110年5月27日發布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公民投票公告,定於110年8月28日舉行投票,超過1980萬投票權人將於遍佈全國1萬,479個投票所進行投票,選務機關所招募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則將近27萬人。選務工作繁瑣,除需動員相當人力外,亦需歴經相當時間籌備辦理。
然而COVID-19疫情在5月間轉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11日宣布全國進入二級警戒,又於5月15日提升雙北市為三級警戒進而擴及全國,日前復延長至7月12日。除禁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外,並關閉校園、社區活動中心和宮廟教會等場所,選務工作亦受到嚴重影響與延遲。
中選會進一步表示,《公投法》準用《選罷法》第60條規定,全國約27萬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都應接受選舉委員會所辦之講習。此項講習活動平均每場次超過200人參加,人數眾多,顯逾現階段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指引而無法辦理。
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負責查驗投票權人身分、發放公投票、協助投票、維持秩序及辦理防疫事務等,與投票權人密切接觸,容易成為病毒傳播的破口。因此,地方選舉委員會反應,盼選務人員能優先施打疫苗,否則將引發辭退潮。
另外選舉業務龐雜繁複,多靠地方政府兼辦協助,而各地方政府現在無不傾全力辦理各項防疫工作,公所人力相當吃緊,實無暇再兼顧選務。
投開票所場地洽借困難。本次公投全國預定設置1萬7479個投票所,其中全國中小學校教室佔44%,依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規定,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縱日後調降疫情警戒標準,全國中小學校園於第二級警戒期間仍停止對外開放,勢必無法提供設置投票所。
中選會也說,另外根據許多媒體報導與研究顯示,在國外各種節慶活動人流群聚之後,往往引發疫情升溫。鑒於公投日為全國近期最大規模人流移動與群聚活動,值此疫情蔓延之際,允宜避免因群聚造成疫情爆發之嚴重後果。
李進勇說,委員們認為,以上情形已符合依《公投法》第24條準用《公職選罷法》第66條第1項、第2項規定,公民投票投票日前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可預見不能投票或開票之投開票所將達全國三分之一以上改定投票日期之要件,並參酌司法院釋字第553號解釋,避免依原定日期投票將產生立即嚴重之後果。為了確保公民投票之權利,維護全民防疫之成果,考量政府提高全民施打疫苗覆蓋率的時程,及選務作業調整所需時間,全體委員一致通過,改定投票日為110年12月18日。
中選會也補充說明,他們徵詢指揮中心對於疫情發展及疫情警戒措施等相關意見,指揮中心表示,由於影響疫情因素眾多且不確定性高,長期疫情趨勢尚待密切觀察監測。依國際疫情狀況,於疫苗覆蓋率不足、未嚴格管制下,重要節日或大型活動均會造成人口流動增加、民眾防疫遵從度下降,提高社區傳播風險,加上傳播力較高之變異株陸續出現,即使原本受控制疫情,仍有很大機率會再度快速升溫。
今距原定公投投票日不足2個月,預期投票活動將使外出人數增加,同時增加返鄉人流,可能助長病毒傳播風險,提高政府控制疫情難度。地方政府及地方選舉委員會對於依原定日期投票或改定投票日期意見不一,不過多數支持由中選會參酌指揮中心之防疫規範及意見後作決定。依今日委員會議通過修正後的公投案工作進程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 7月2日發布改定投票日期公告
- 8月8日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完成
- 11月8日公告投票所設置地點
- 11月13日至12月11日辦理公民投票案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
- 12月14日前公告投票權人人數
- 12月18日投票、開票
- 12月24日前審定公民投票結果
- 12月24日公告公民投票結果
就有關投票權人名冊編造之基準,為凡於2021年8月8日(含當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投票權人資格者,應一律編入投票權人名冊;至於已編入名冊之投票權人於2021年8月9日(含當日)以後遷出者,仍應在原戶籍地行使投票權。
「重啟核四」公投案團體:重點還是不在籍投票
「重啟核四」公投案發起人黃士修透過聲明稿表示,現在公投確定延期,對民進黨來說,好處是避免疫苗民怨的報復性投票,以及有更多時間砸資源做宣傳,期望能將藻礁案和核四案翻盤。對公投領銜人來說,不用擔心三級警戒之下,投票率太低導致公投被封殺。
但他仍然要提醒,延期至12月18日,就保證不會再有疫情、疫苗施打率能達到群體免疫嗎?因此他認為「不在籍投票」才是真正關鍵。黃士修說,國民黨與民眾黨皆已提案召開立法院臨時會,希望民進黨能夠從善如流,不要再以私利考量,長年阻擋不在籍投票法案。
黃士修也表示,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主張的移轉投票,更是不需要修法的最簡便形式,戶政系統可立即處理,因此也希望行政機關能夠及早準備,請數位政委唐鳳督導協助,不應消極等待立院修法進度。
陳柏惟罷免案成案暫定於8月28日舉行
另外原本有望可以「綁大選」的台中市第2選舉區第10屆立法委員陳柏惟罷免案,中選會今天也宣告成立,也討論通過該罷免案定於110年8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
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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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