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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客《毛澤東的大饑荒》:在集體化的衝擊下,傳統社會對性的禁忌被打破,強姦像傳染病般蔓延

馮客《毛澤東的大饑荒》:在集體化的衝擊下,傳統社會對性的禁忌被打破,強姦像傳染病般蔓延
Photo Credit: iStock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過去西方世界談論二十世紀獨裁政權帶來的災難,多半聚焦希特勒與史達林,《毛澤東的大饑荒》一書則讓許多西方讀者警覺,當代中國也曾發生過這麼一段悲劇般的歷史。

除了疾病,婦女還要忍受其他方面的傷害。在這個男性主導的社會裡,處於社會邊緣的女性經常成為性侵害的對象。地方幹部的權力極大,而且社會的基本道德準則已被饑荒侵蝕。不僅如此,許多家庭中的男性外出逃荒、參軍或者務工,留在家中的女性得不到任何保護,根本無力抗拒當地惡霸的侵害。

強姦像傳染病般蔓延,僅舉幾例就可見一斑。一九六○年,在廣州以北的翁城,兩名公社的黨支部書記性侵了三十四名婦女。在河北衡水,有三名黨委書記和一名副縣長被查出經常性侵婦女,其中一人與幾十名婦女發生過性關係。在衡水以北的賈家莊村,黨委書記強姦了二十七名婦女。調查顯示,他幾乎對村裡所有的未婚女性都「為所欲為」。曲陌縣黨委書記李登民強姦了二十多名女性,其中有兩人未成年。在湖南耒陽,有些受到性侵的女孩年僅十一、二歲。湘潭有一名幹部把十個女孩編入「專業隊」,由他任意侵害。

未受強姦的女性也會遭遇其他形式的性羞辱。在集體化的衝擊下,傳統社會對性的克制和禁忌被打破。中國正經歷著一場大革命,顛覆了世代相傳的道德規範,導致許多一九四九年前無法想像的變態行為發生。在湖南武岡縣的一家工廠,幹部竟強迫全體女工裸體工作。一九五八年十一月的一天,裸體工作的女工多達三百多人,拒絕脫衣的則被捆綁起來。工廠甚至讓女工比賽,看誰的衣服脫得最快,獲勝者最高可以獲得五十元的現金獎勵,差不多相當於工人一個月的工資。

對此規定雖然有人積極回應,但大多數女工當然很反感,但無人敢公開反對。湖南的冬天很寒冷,有女工因此感冒生病,有人決定寫匿名信向毛澤東反應廠裡的問題。毛是否看了這些信不得而知,但後來有位中央的高官給長沙省委打電話,要求調查此事。工廠的領導辯稱,他們這麼做是為了「鼓勵」婦女以「競爭的精神」「打破封建禁忌」。似乎只要打著解放的幌子,任何人都可以為所欲為。

同樣粗野的羞辱方式還有逼迫婦女(偶爾也有男性)裸體示眾,這種情況全國各地都有發生。在浙江遂昌縣,被控犯有盜竊罪的男女被剝光衣服遊街。為首的周莫英已經六十歲,也被迫脫光衣服,還得敲鑼開道,鄉親們為她求情,但幹部完全置之不理。二十四歲的朱任皎因小偷小摸,被幹部勒令剝光衣服在本村遊行,她「事後覺得無臉見人」,要求換到另一個村子遊街,但遭到拒絕,事後她選擇了自殺。在廣東的一個村子裡,民兵剝光兩名女孩的衣服,把她們綁在樹上,用電筒對著其中一個女孩的私處照,並在另一個女孩的身上畫了一隻象徵男性生殖器的大烏龜。兩名女孩最終雙雙自殺。

還有一種在檔案或訪談中較少提及的現象,但在任何時代的饑荒中都會存在,那就是性交易。為了獲得食物和更好的工作,有些女人選擇用性來交換,與那些能為其提供安全感的男人保持不合法的性關係。這種行為大多是偷偷進行的,但地下性交易引起了官方的注意。

成都的一個教養所即關押了一百多名妓女和不良少女,其中有十幾人是重操舊業——她們在一九四九年前就從事此類工作,四九年後妓院被政府取締,妓女們不得不接受共產黨的「再教育」,但這些人拒絕自我改造,綽號「老媽媽」的王慶芝還介紹其他女性入行。一些新入行的女性會與男性小偷結成團夥,到全國各地遊蕩,足跡遍及西安、北京和天津。少數人獨來獨往,甚至把掙來的錢交給父母,而父母對其收入來源則故意視而不見。

上文提到,有些農村婦女逃荒到城裡後,也會以身體來換取食物,這種做法很自然會導致重婚的發生。為了嫁給城裡的男人,許多女人會謊報年齡或隱瞞婚史。有些女孩只有十五、六歲,遠低於法定結婚年齡,還有些人已經結婚,但為了生存選擇重婚。有人為了重婚打算拋棄自己的孩子,有人則結婚沒幾天又返回農村的家裡。

在農村更為普遍的現象是以婚姻為幌子進行交易。一九六○年大饑荒最嚴重時,河北有個村莊婚禮的數量翻了七倍。新娘大多來自赤貧地區,有些年僅十六歲。她們結婚時要求男方為其家人和親戚購買衣服、食物和其他物品,有些人婚後不久便離家出走,還有六、七個將娘家的其他女性成員介紹給丈夫,導致其重婚。

販賣婦女的案件也很多。例如,來自內蒙古的人口販子分散在全國各地,每個月都將數百名婦女帶回內蒙,其中大多數來自災情嚴重的甘肅,也有些來自山東,有些是已婚婦女,有些是寡婦,有些則是未成年的孩子。受害者來自各個社會階層,包括學生、教師,甚至幹部,絕大多數是被強迫的,有些人甚至被轉手多次。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僅在內蒙的六個村莊就發現了四十五名被拐賣的婦女。

婦女總是處於社會的邊緣,許多人受盡羞辱,身心疲憊,還常常被男人拋棄,而最讓她們痛心的時刻,莫過於不得不決定如何分配微薄的口糧。在大饑荒剛開始的時候,家裡的糧食首先要滿足男人的需要,這不僅源自於父權社會男尊女卑的傳統,還因為在集體化的制度下,婦女掙的工分比男人少,即使沒有饑荒,女性分得的糧食也少於男性。饑荒到來後,似乎整個家庭的生存最終取決於男性外出覓食的能力,因此男性的生存更加被置於女性之上。

但隨著災情的加重,許多男人選擇外出務工,女人在家不得不獨自面對嗷嗷待哺的孩子。許多人無法忍受孩子的哭鬧,更難以決定如何分配稀缺的食物。一位叫劉溪流的母親與自己的孩子相依為命,她因生病無法上工,被公社扣了六天的口糧。最終,她實在飢餓難當,便把孩子的口糧吃了,孩子很快就餓得痛哭流涕,劉溪流無法忍受這樣的煎熬,吞下燒鹼結束了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