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給朋友開卻發生違規或事故,車主也要負法律責任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借車給別人卻發生問題,該怎麼辦?車主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根據新聞報導,一位陳姓女車主將車子借給友人後,沒想到友人竟然因為拒絕酒測逃逸而遭到警方開單,而且罰單是開給車主陳女。陳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調閱警方錄影光碟後也明確地看到友人是男性,與陳女明顯有別,最後判決撤銷該罰單。借車給別人後,發生問題時該怎麼辦?車主需要負什麼責任?
警方有亂開單嗎?
從上面簡單的敘述來看,可能會覺得警方是不是又亂開罰單擾民,且有違反《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的原則呢?
由於當時開車的男子拒絕酒測並逃逸,警方根本無從得知他的身分資料,所以也只能透過車牌號碼舉發違規,而車主在收到「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並向監理站反應後,監理站也要求車主提供實際駕駛人資料及相關證明,最後因為車主未提供證明資料,所以監理站也只好仍以車主為受處分人。
所以如果借車給朋友卻違反交通規則時,雖然車主並不用負行政責任,但進行行政程序時因為需要朋友提供身分證明資料佐證,這變成非常考驗朋友間的「道義」。一件小事可能會變成非常麻煩,慎選出借的對象可能反而是最簡單的方法。
民事責任的歸屬
那如果實際駕駛人碰到民事責任會影響到車主嗎?原則上不會。因為《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要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才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車主不會因為單純借車給別人的行為,就會對車禍產生故意或過失責任。
此時車主反而因為車禍導致財產受到侵害,這時車主就可以依《民法》第184條向有肇事責任的人請求車輛修繕費用的賠償。如果有肇事責任者不只一人(可能車禍雙方都有責任),則是依《民法》第185條請求共同侵害權利者負連帶賠償責任。
《民法》第185條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但是如果車主將車輛借給「無照駕駛」之人時發生車禍,就必須要負上連帶責任。因為既然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23條都有明文禁止「汽車所有人讓無照者駕駛其車輛」,所以民事法院就將這種會增加用路人危險之行為推定為具「過失責任」(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上易字第 988 號民事判決)。
若發生刑事責任呢?
如果車禍不幸造成死傷,而產生刑事責任的話,車主會不會有成立幫助犯或是共同正犯的可能呢?
由於刑事案件責任的審查相較於民事事件或行政罰更為嚴格,並不會光是因為借給無照者駕駛就認定有過失責任,必須要檢視車主的主觀想法。例如車主明知道駕駛者跟他借車是為了開車撞人卻仍然出借,才有成立「幫助犯」的可能;或是車主本來就與駕駛者共同計畫要開車撞人,一人提供車輛、另一人負責執行等情形,這樣才會成立「共同正犯」。
簡而言之,如果只有借車的客觀事實,並不會讓車主連帶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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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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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活實踐淨零轉型,讓地球HP值滿點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全球暖化情勢日益嚴峻,必須積極因應;減碳是每個人的責任,我們生活中的選擇與行動,都與地球的未來息息相關,但只要從小地方開始做出改變,就能帶來轉機,讓地球重拾生機。
地球就像是一個巨大的有機體,具有自我調節的能力,然而因人類活動產生大量碳排,溫度上升導致全球氣候異常並造成災害;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2023年3月公布第六次評估報告(IPCC AR6)指出,根據2021年10月各國宣布的國家自主貢獻,2030年承諾的減排量仍不足以將本世紀末的升溫控制在1.5°C,甚至難以限制在2°C;氣候變遷已對地球健康構成威脅,一個「宜居且永續的未來」機會之窗正在迅速關閉。
全球升溫攝氏1.5 °C、 2°C,影響有這麼大嗎?
IPCC 估計,若地球升溫1.5°C,到2100年前海平面將上升0.26到0.77公尺,若升溫至2°C則將再增加0.1公尺,將影響小型島嶼、低窪沿海及三角洲等區域約1,000萬人口暴露在相關風險中;就研究涵蓋的105,000個物種,升溫1.5 °C會有 6% 的昆蟲、 8% 的植物和 4% 的脊椎動物地理分布範圍會縮小50%,升溫2°C,則會有18%的昆蟲、16%的植物和8%的脊椎動物消失;與高溫有關的疾病發病率或死亡率將增加,並提高相關蟲媒傳染疾病帶來的風險。
面對全球氣候失衡的威脅,我們就像遊戲中闖關的玩家,必須想辦法讓地球的HP值(生命值)恢復,然而這不是遊戲,挑戰結果意味著我們真實的未來。減碳、零碳是控制暖化的關鍵,加速導入再生能源、電氣化是主要國家刻正加速推動的重要政策,然而發電過程勢必有能量轉換的效率損失,輸配電則有線損,因此國際能源總署(IEA)倡議各國在思考未來能源組合(energy portfolio)時,應將節能視為第一燃料(energy saving is the first fuel)。歐盟目標在2030年最終能源消費較2020年實績值減少15.8%,法國淨零策略(SNBC)則規劃大幅提升工業、住宅、運輸能源效率,日本第六次能源基本計畫也提出2030年電力需求較2013年減少20%的目標。
除了國家層級推動的的節能目標,你我還能採取哪些行動、讓地球恢復生機?
多想兩秒鐘,地球更輕鬆
愛地球不只是一種生活風格,也是很潮的生活態度,每個人從食、衣、住、行、育、樂、購等生活小細節,選擇對環境友善的生活習慣,就有機會讓地球更宜居。
1. 利用大眾運輸或碳排量低的交通運具
根據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所規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係由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等六大部門共同達成,根據環境部提供的數據,2021年我國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約占13%,若使用電動運具、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短程距離往返選擇走路、騎腳踏車,可有效減少碳排,有助改善空氣品質,更有益身體健康。

2. 自備環保用具,減少一次用產品使用
出門前隨手攜帶環保購物袋、環保杯、杯套或環保餐具,如果忘記帶,亦可使用租借循環杯與容器,或店家提供的環保餐具,尤其少用一個塑膠袋就相當於減碳0.057公斤,幾秒鐘的選擇與行動,能夠減少一次性產品垃圾、省下處理廢棄餐具的能源消耗,降低地球的負擔。舉手之勞自備購物袋、餐具,就是實踐減碳生活的第一步。
3. 認明節能標章,省電還能減碳
常見於耗能商品上的「能源效率標示」,提供了年耗電量、耗能等級資訊,並根據不同產品提供對應的能源效率數據;耗能等級數字越低代表耗能越少、越節能,圖示上的溫度計也就會落在象徵地球降溫的藍綠色;而貼有節能標章的產品,代表能源效率比國家認證標準高10-50%,所以用電更省,更有助於降低碳排。
4. 智慧用電,錢包受惠
智慧電表是具備通訊功能的電力量測設備,每日可將用電數據回傳台電公司,搭配使用「台灣電力App」,可查詢每15分鐘的用電量,每6小時可結算一次電費,另外,還可透過APP內「用電比較」、「未出帳用電量」、「費率試算」、「住宅用電分析」等功能,掌控電費支出及家電使用情形,找出家中的吃電怪獸,即時調整用電習慣,省下不必要的電費支出。

5. 加入綠領行列,將知識化作守護地球的行動
除了節能,以再生能源替代化石燃料,更是降低碳排的關鍵,近年來在政府的加速推動下,我國今(2023)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可望達到10%,逐漸成為供電要角;不過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在2023年9月發布的新版《2023年淨零路徑圖》(Net Zero Roadmap 2023 Update – A Global Pathway to Keep the 1.5 °C Goal in Reach),2030 年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必須成長三倍達到11,000GW,才能達成淨零排放情境所設定的減排量。更多的再生能源,意味著基礎建設、技術研發、產業推動也必須加倍投入,有賴運輸、建築、金融……等不同領域的「綠領人才」投入實踐淨零轉型。根據104人力銀行數據顯示,2013-2023十年間,綠領工作數成長6.5倍;面對2050淨零目標,無論是節能、創能、儲能、系統整合,都需要更多人才投入。
淨零轉型你我同行
在這場為了地球未來而戰的任務中,每個地球玩家都扮演著關鍵角色,無論是隨手關燈、自備購物袋這樣的舉手之勞,或是選擇低碳排的電器與運具,甚至成為綠領工作者親自參與,每一個支持淨零轉型的力量,都有助於地球HP生命值恢復滿點。

(經濟部能源署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