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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政治檔案會說話》:如何利用本書引導學生對轉型正義進行「探究與實作」?

【書評】《政治檔案會說話》:如何利用本書引導學生對轉型正義進行「探究與實作」?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政治檔案做為啟動轉型正義機制的證據來源,當教師們有機會應用政治檔案在課程,使學生得以接觸並進行探究,目的不在培養專業研究者,而是意味著未來的公民可藉此理解極權體制的運作,認識獨裁政權如何以不正當的法律或命令納入更多協力者成為共犯,以及戕害人權、侵奪人性和凌虐生命的歷史事實。

文:陳燕琪(歷史教師深根聯盟)

歷史科探究與實作課程的可能:讀《政治檔案會說話》

身為想知道如何讀懂檔案而幾次專程前往外縣市聽講座,以及花費時間在公文往來與給付複製金額後好不容易拿到資料,卻發現調錯檔案的過來人,在《政治檔案會說話》出版後,作為一位高中教師,真想向策劃合作的國家人權博物館與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大喊「惠我良多」!

108課綱中的轉型正義

對轉型正義稍有認識者,勢必知道轉型正義要處理的是當國家從威權獨裁轉型至自由民主體制,有必要反省國家暴力過去對人民權利的傷害,以披露真相、賠償受害者、處置加害者及保存歷史記憶為主要任務,其目的是協助受威權壓迫而分裂的社會和解共生,並且在過程中形塑民主價值的共識,防止獨裁政權復辟。

轉型正義的進行過程需要所有人參與才有意義,所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社會領域的基本理念在於涵育新世代的公民素養,培育在面對各種挑戰時,能做出迎向「共好」的抉擇。其中與轉型正義相關的條目,必修課程在國民中學階段為「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階段為「戰後的民主化追求與人權運動」;也就是說完成必修課程的學生對於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時期的人權侵害,以及相關轉型正義的追求與推動將有初步認識。

在108課綱加深加廣選修課程的項目中則有「國家暴力與轉型正義」,探討現代國家如何施加國家暴力以及國家邁入自由化與民主化的過程中,如何面對過去的「不正義」問題,也鼓勵從事歷史學相關的「探究與實作」活動,希望學生可以運用相關歷史資料,規劃、執行歷史類作品之創作與展演,或進行小論文的研究與撰寫。

政治檔案融入課程設計

那麼,教師可以怎麼利用《政治檔案會說話》一書,引導學生對轉型正義進行「探究與實作」呢?我覺得可以從本書第二部「政治檔案解讀示例」的四個案例取材發揮。

假設以第七章〈崔小萍案:真假交織的判決書〉來設計主題,我會先請學生看第57屆金馬獎得主陳淑芳感謝恩師崔小萍的報導,接著提供兩份資料給學生,一份是1970年的〈崔君涉嫌叛亂案判決書〉,一份是2019年由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發布的撤銷有罪判決公告,請學生閱讀後針對文本提問,可能是關於名詞解釋、單位執掌等等,在過程中引導學生發現可進一步探究的問題後,便可以透過第三章〈政治檔案哪裡找?〉和第四章〈政治檔案解讀新手教學〉的內容,初步教導學生如何蒐集資料、閱讀檔案來解答疑惑。

為了落實教學目標,教師必須給予學生具體可實際操作的任務,例如:

「你們是編制為五人的白色恐怖研究團隊,接受地方政府委託正在進行1960年代廣播人崔小萍從有罪判決到撤銷有罪判決的始末調查報告暨成果發表案。你們團隊必須透過相關文本蒐集,擬定報告題目、註明團隊成員的工作分配。調查報告的版面與格式比照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篇幅則以10到15頁為限。

報告中崔小萍遭逮捕至出獄的歷程調查所採用的文本皆需註明出處,編排要能呈現現代國家如何施加暴力於個人;並根據國際社會推動轉型正義的經驗,以崔小萍為例,回答國家邁入自由化與民主化的過程中,如何面對過去的『不正義』?包括『誰』應該負責、要如何負責,追求轉型正義的過程中可能引發的政治或族群衝突等問題。最後,製作簡報,在成果發表會上以十分鐘向參與來賓簡介調查報告的重點。」

接下來以這本書第三章和第四章的內容帶領學生實際執行資料蒐集工作。可以預期會在「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國家檔案資訊網」查到隸屬法務部調查局的「崔小萍案」、國防部軍法局的「崔小萍叛亂案」、國家安全局的各種資料;在「二二八事件檔案資料庫」,可看到崔小萍的名字出現在調查局編印之《台灣光復後之「台共」活動》;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有審判流程圖、從起訴書到終審裁判的12次決策過程;「國家人權博物館檔案史料資訊系統」存有「崔小萍補償金申請案」、與崔案有關的少年先鋒隊相關成員。

此外,學生也會查到其他不屬檔案的資料,像是崔小萍遭拘禁與偵訊的地點,親近友人的相關受難回憶、世新大學​數位傳播經典人物館計畫,以及崔小萍個人回憶錄等等。

蒐集完資料後要如何編排呢?這時候可利用第五章〈政治檔案文件類型介紹〉,將蒐集來的資料,按偵查與逮捕、偵訊、羈押、翻供、擬判與核覆、槍決、沒收財產、服刑,服刑期滿之後的持續監控與權益侵害等流程順序,進行編排,歸納出現代國家施加暴力是否包括動員國家公部門力量非法監聽、妨害祕密,無故逮捕、羈押、刑求,未經審判而行刑,或任意沒收財產等侵害人權的行為。

如果想要瞭解產生政治檔案的各單位,可以參考第二章〈政治檔案哪裡來?〉,認識哪些機關是負責情報活動、治安維護與軍事審判的核心機關,哪些機關是通報情資和協助執行政策的協力機關,而機關的運作正是威權統治能夠有效控制社會的關鍵。

經由消化與辨析分工蒐集而來的檔案資料,拼湊出案情始末,擬出作品架構,這個過程能讓學習到歷史事實該如何建構。期間,還要提醒政治檔案這類史料的視角是代表機關立場,而口述材料能提供當事人或家屬如何看待自身白色恐怖遭遇的想法與思考,是重要的生命史材料,也是不可或缺的交叉比對證據。

最後,在探究歷程的基礎上思考本書其他三個案例,應能看見更多面向。例如透過第六章〈蔡懋棠案〉,知道白色恐怖加害者並不限於高階將領,基層文職人員起草公文的過程也是黨國體制運作的構成要素,能否以捷克總統哈維爾「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罪,發號施令的、服從的支持的、甚至袖手旁觀的都直接間接支持了威權統治」的反省,思考服從不正當的法律或命令是否為獨裁政權的共犯呢?

至於害人性命、沒收財產,有多大可能是基於「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的愛國心,又有多大可能是因為政府當局為鼓勵檢舉及追溯匪諜案件而結合的獎金制度,使情治人員在偵辦政治案件時,讓受牽連者愈來愈多呢?還是再壞的時代也會存有一絲光,例如第九章〈許席圖案〉,即使蔣介石違法批示要直接判處精神病患者死刑,但國防部軍法局的函與總統府第二局的代電中都沒有提到,使許席圖逃過死刑可是,許席圖雖逃過死刑,卻仍需在玉里醫院度過餘生,這樣有比較好嗎?這個案子也提供另一種延伸思考的可能,威權體制精神病的政治犯應該如何被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