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金歌曲〈刻在我心底的名字〉遭吳宗憲指「抄襲」,電影監製:「抱歉,難認同這是愛音樂的前輩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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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是由馬來西亞的創作者佳旺和陳文華、許媛婷共同完成詞曲,在台灣頗受歡迎,一舉奪下本屆金曲獎年度歌曲和去年金馬獎的最佳電影歌曲獎,不過主持人吳宗憲日前在節目上,公開批評該曲抄襲英文老歌〈Reality〉,引發外界譁然。
電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的主題曲〈刻在我心底的名字〉在台灣頗受歡迎,一舉奪下本屆金曲獎年度歌曲和去(2020)年金馬獎的最佳電影歌曲獎,不過主持人吳宗憲日前在節目上,公開批評該曲抄襲英文老歌〈Reality〉,引發外界譁然。對此,華納音樂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透過律師首度發聲明,電影監製瞿友寧深夜在臉書發文談論提出自己的看法。
藝人吳宗憲昨(28日)出席東森直消電商活動,對今(2021)年金曲獎年度歌曲頒給盧廣仲演唱的〈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有所不滿:「一首抄襲的歌,台灣的評審給他拿了年度最佳歌曲,然後上面寫的原創喔」,直指曲風抄襲西洋老歌〈Reality〉。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是由新加坡的陳文華作詞,馬來西亞的佳旺、許媛婷共同作曲,由台灣音樂人黃雨勳製作。
佳旺表示,一開始是唱片公司的邀約,因此找了陳文華一起創作,先寫出了曲,然後交由許媛婷作詞。歌曲的歌詞延伸了電影中兩個主角不曾說出口的內心情緒,像是在夜裡對著思念的人喃喃自語,而其中「既然決定愛上,一次就一輩子」句更讓人想到那段純粹的初戀,愛上了就奮不顧身,彷彿眼中只有對方。
被指控抄襲,華納音樂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今日也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堅持〈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歌曲為作者許媛婷、謝佳旺、陳文華所原創,絕非抄襲,並指近日媒體報導該歌曲抄襲之云云,令華納公司所屬作者感到困擾和遺憾;各界就〈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歌曲之指教, 華納公司均理解尊重,惟為恐各界誤解,由律師代華納公司聲明。
演唱者盧廣仲所屬的添翼創越工作室僅簡短回應,「經過比對,歌曲有一定的差異。我們尊重馬來西亞的創作者,也尊重憲哥的看法。」
電影監製瞿友寧:創作被說成是音符小偷,情何以堪?
而電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的監製瞿友寧,也在昨日深夜在臉書發文談論提出自己的看法。
瞿友寧表示,本來不想理會這樣的新聞,但是「看到同行有些朋友,甚至我的師長也都開始認為似有相近,甚至冠上抄襲,批判不齒」,於是他決定跳出來說些什麼。
瞿友寧說:「對於電影創作,既然都有可能不小心和別人雷同,那如何忠實地將自己獨特的情感和生活經驗貫入,尋找創新的可能,這就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事」,歌曲創作也是相同的。
瞿友寧指出,這首歌從Demo開始,詞曲、編曲、製作、演唱者好幾關的調整,每個人都用自己的人生經驗和感情去加注在其中,才出現現在的版本。
身為電影監製的他,還不停退回去請對方修改每一個環節,才呈現出如今的樣子,這也讓瞿友寧直呼,「好不好聽,見仁見智,這部分交流討論,甚至說哪段相近,都該謝謝並尊重評論者,但是冠上『抄襲』我真的覺得是欲加之罪,就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層面也已經觸法,這何等嚴重?」
瞿友寧坦言,不確定作曲者是否有受到西洋老歌影響,但這些日子從來沒有人談到這首西洋老歌,「因為我們從來沒有想師法、模擬或抄襲經典西洋老歌的任何一部分。」
明明每個人都想創新,創作出最好的東西,卻被說成像是翻出樂譜,一個一個音符複製貼上的小偷,情何以堪?
瞿友寧直言:「真的適合一句話定義一件事,用強硬的批判傷害一群努力的人?甚至斷定評審專業,整個音樂圈向下沉淪?抱歉,有點難認同這是一位愛音樂的前輩的建言」,「很抱歉這段發言不是針對憲哥,只是認為我們看一件事情,真的不能用自己的觀點,就必須強迫所有人接受,甚至用誇張的話語去影響別人,希望我的這段話,有努力做到客觀平靜,講理分析,謝謝大家。」
另外,也有網友在PTT上指出,〈刻在我心底的名字〉和中國獨立音樂人JINBAO在2019年發布的鋼琴曲〈自由が丘〉,旋律也頗為相似。
對此,JINBAO則在網路公開回應,坦言已收過許多人私訊關心,「關於〈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我也聽過了,前面確實挺像。不過在流行歌曲裡,有幾句像也是存在的,和聲進行一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當然也不排除作者聽過我的這首作品。我個人不是特別在意。專心做自己的事就好。謝謝大家。」
不過〈刻在我心底的名字〉一曲接連被指控抄襲,網路上也熱議是否該收回雙金獎座,對此,金馬執委會表示,依據金馬獎競賽規章「原創電影歌曲」係指專為報名影片全新創作之歌曲,包含詞與曲,須為首次使用於該影片中,〈刻在〉是專為電影而創作,而非使用已發表過的歌曲,符合此規定。
金馬執委會也提到,若經法律終審判定此歌曲有版權爭議,則本會有權宣告資格不符,取消入圍得獎資格。但目前尚無此認定,故無取消得獎資格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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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筱歡
核稿編輯:羅元祺
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