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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電動禁令就像是「虎門銷煙」——真正的問題,從來都不是鴉片

中共電動禁令就像是「虎門銷煙」——真正的問題,從來都不是鴉片
Photo Credit: Reuters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中國青少年會「沉迷」於網路遊戲之中,是因為有太多人無法找到在這個世界當中安放自己的方式。而在禁止遊戲之後,他們荒涼的精神世界,政府又提出什麼解答?這也是為什麼虎門銷煙只是近代中國百年沉淪的開始。因為問題從來都不是鴉片。

西元1839年,清道光19年,那個寫出「茍利國家生死已,豈因禍福趨避之」的林則徐站在虎門,眺望大海。隨後一聲令下,銷毀了19000多箱的鴉片。

林則徐為此還寫了一篇祭海文:「倘波臣之夙戒無聞,恐水族之豫防莫及。本除害馬,豈任殃魚,比諸毒矢強弓,會須暫徙,庶使殲鱗凡介,勿損滋生。」

林則徐也知道銷煙對海中的生物有害,不過「本除害馬,豈任殃魚」,為了不使大清的國祚亡於鴉片之手,也只能燔靈再拜,弔祭無辜。魚蝦之屬,愛莫能憐。

時間快轉到2021年,春草暮兮秋風驚,秋風罷兮春草生。社會主義的鐵拳「咚!」一聲的砸下來,把拿著手機玩著王者榮耀的孩子們砸的眼冒金星。

中國出臺了可能是人類歷史上最嚴厲的遊戲禁令,未成年人一個禮拜區區三個小時的遊戲時間,彷彿從國際太空站都能聽到華夏大地上傳來的哀嚎。

嗚呼哀哉,逢時不祥

面對遊戲這個「精神鴉片」,中共視之若寇仇,惟願除之而後快。因此這次的「虎門銷煙」,來的就迅疾而暴烈。

中國的邏輯,基本上是緊跟著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走的。無論是彌爾(John Stuart Mill, 1863 )還是西季威克(Henry Sidgwick, 1873),甚至是夏仙義(John Harsanyi, 1953),他們都支持「將整體效益最大化」的思考方法。若是我們請出《社會靜力學》的作者赫伯特·斯賓塞(Herbert Spencer),他一定會舉雙手加雙腳贊成中南海的決策。

《社會靜力學》(1851)將社會想像成一個人,怎麼讓這個人的效益(Utility)最大化,正是社會達爾文主義者追求的目標。如果一個國家的希望,那些明眸皓齒的孩子們都把自己最美好的歲月拿來打電動了,這還得了,六經都不勤向窗前讀了,以後誰來研發導彈,誰來研究量子計算,誰來研究半導體啊?

為了一個強大的祖國,我們要拒絕所有的糜爛。

但我們應該讓孩子來為了大人的夢想負責嗎?阿道斯•赫胥黎(Aldous Leonard Huxley)在他的反烏托邦名作《美麗新世界》裡就如午後驚雷般的吶喊:

「但我不要舒適。我要神,我要詩,我要真實的危險。我要自由,我要善良,我要罪孽。」

但我們時常會忘記,赫胥黎也曾從政府的角度提出這樣的詰問:「因為我們的世界不像奧賽羅的世界。沒有鋼鐵你就造不出汽車——同理,沒有不安定的社會你就造不出悲劇。今天的世界是安定的。人們很快樂,他們要什麼就會得到什麼,而他們永遠不會要他們得不到的。」

我們是在保護你們呀。政府非常的不解,難道這樣有錯嗎?

「實際上你要求的是受苦受難的權利。」

「那好。」野蠻人挑戰的說:「我現在就要求受苦受難的權利。」這是赫胥黎《美麗新世界》裡最震撼人心的一段對話。

我們就不希望孩子錯過人生當中最好的學習光陰,不希望他們在最需要培養人格與價值觀的年歲耗費韶華在網路虛假的廝殺之上,我們希望他們能夠安定的成長,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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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AP / 達志影像

國家在多大的程度上對人民的幸福負有責任?

如果可以用犧牲未成年人的遊憩活動換來他們更多的發揚奮勵,何錯之有?等到他們長大,自然會感激黨中央的溫溫舐愛。

今天有了孩子,明明知道吃麥當勞不健康,我們也應該「你有自由,你有善良,你有罪孽」,任憑孩子狼吞虎嚥,去承受真實的危險嗎?今天孩子在外面吸毒,我們是否也應該「我給你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隨他去也?

如果駕照要18歲才能考,遊戲憑什麼8歲就能玩?我們在多大的程度上,應該保持著哲學的冷靜?

曹丕在《與吳質書》裡就表現的很通透:「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亦无不掘之墓也。」如果打電動能夠打到一個國家亡國,那麼問題一定不會只集中在遊戲之上。

從另外一個角度講,政府規定每個禮拜五六日晚上8到9點一個小時的遊戲時間,對於那個時段剛好有事的孩子就構成了相對剝奪。而且,遊戲真的是鴉片嗎?這個可比性是從哪裡來的?就算不談民主,單論禁令本身,政府也侵害了人民的基本權利。

魯迅在他的《華蓋集》裡不無高明的調侃:

「野雀野鹿,一落在人手中,總時時刻刻想要逃走。

其實,在山林間,上有鷹隼,下有虎狼,何嘗比在人手里安全。為什麼當初不逃到人類中來,現在卻要逃到鷹隼虎狼間去?

或者,鷹隼虎狼之於它們,正如跳蚤之於我們罷。肚子餓了,抓著就是一口,決不談道理,弄玄虛。被吃者也無須在被吃之前,先承認自己之理應被吃,心悅誠服,誓死不二。

人類,可是也頗擅長於哼哼的了,害中取小,它們的避之惟恐不速,正是絕頂聰明。」

如果遊戲可以提供一種更舒服的逃避,一種更刺激的一事無成,比起鼓足勇氣的飛蛾撲火,在激烈而疼痛的競爭當中力竭戰敗,我們有沒有沉入海底的自由?如果必然要選一種方法度過自己卑微而渺小的一生,為什麼我們沒有權利當一隻野鹿?

反正橫豎都要成為洶湧人海裡的一輾輕泥,難道我們不能保有最後的尊嚴:得到一個快樂的童年,嗎?如果玩遊戲是快樂的,我們難道不能尊重孩子的選擇?如果華夏大地上都是悶悶不樂的莘莘學子,他們加總起來的國家利益又有什麼意義?

晚唐才子王棨在《蟭螟巢蚊睫賦》曾有一句:「似菌朝生,不羨千春之壽;如蜩秋起,無慚六月之圖。」若是孩子們想要把自己的一生活的肆意且破落,活的陋室空堂,活的衰草枯腸,願意活的像朝菌,活的像蟪蛄,願意用生命中十八歲前的糜爛,去換兩鬢斑白時的後悔。若是他們願意如此,他們不能玩遊戲嗎?

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

我們有沒有權利去做自己喜歡的事,就算它可能會傷害自己?

刀爾登在他的書《鳶回頭》中說:「孩子並不會全盤接受父母的塑造,家庭不是監獄,學校和街道也不是。 如果因為處處存在的強迫與誘導,有人將所有成長環境比喻為監獄,那也無妨,因為這樣的監獄有無數種,其間的歧異足以讓少年人擁有發展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