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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說「颱風天禁止外送點餐」是偽善?

為什麼我說「颱風天禁止外送點餐」是偽善?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除了外送員,公車司機、醫護人員、清潔人員、台電人員等等,都是颱風下勞動安全和權益受害的一群,與其只想著「禁止外送」,我們更該做要求雇主,如果不得不在颱風天開展工作,必須在尊重勞工意願的前提下,提供高額薪資、適當設備、充足保險後,才能要求勞工出勤,才是治本的方式。

文:簡立易

星期日下午2點,台北市區風強雨急,正好適合來談為什麼我說颱風天禁止外送點餐是偽善。

如果有機會看看窗外,狂風暴雨的現在,公共汽車是否還在外面行駛?外送好可憐,公共汽車的司機員就不可憐嗎?

清晨5點報到出勤的公共汽車司機員,下午2點的現在是下班時刻,她他應該冒著風雨下班嗎?你妳當然會說「可以晚一點下班呀」,那麼輪到下午2點至晚上11點勤務的司機員,現在該上班嗎?

下午4點要交班的醫院護理站,現在下午2點的天氣,該往醫院出發嗎?

醫護不列入勞基法沒關係,在醫院工作的清潔人員呢?

如果因為風災停電了,維修人員該不該出勤呢?

更何況,颱風天使用外送服務的需求,又真的只有御宅族嗎?失能者會不會因為無法使用外送,而陷入生活危機呢?

這些事情全部沒有被討論,卻只看到颱風外送很可憐,於是大呼小叫停止外送。

想像一下這樣的畫面,看我講得合不合理

在停止外送的這天,發現平常服用的藥物已經用罄了,於是搭著颱風天還是得行駛的公共汽車、去到颱風天還是得上班的醫院看診;看診結束後,回家前去颱風天還是得營業的家樂福和全聯東買西。

回到家,煮著統一肉燥麵的時候,發現沒瓦斯了,於是打電話叫颱風天還是得上班的瓦斯行送瓦斯來。

煮好麵以後,看著颱風天還是得播送的電視新聞記者報導新聞,看到一半啪啦一聲停電了,拿起手機撥電話,叫台電在颱風天出動查線維修。

他們的勞動安全和權益,沒有人討論。這就是我說的,偽善。

督促政府與立法者,透過制度的規約

我們該做的事情是,要求雇主(包括政府與民營企業),如果不得不在颱風天開展工作,必須在尊重勞工意願的前提下,提供高額薪資、適當設備、充足保險後,才能要求勞工出勤。

北北基桃計程車貨運司機及外送員2日開打疫苗
Photo Credit: 中央社

這樣的想法,我從來沒有改變過。以前我是受雇者,現在自己創業,也從來沒有改過。

我也很高興,在前不久剛剛公告的「釋字第807號解釋」案裡面,釋憲內容明載:

「惟維護社會治安,本屬國家固有職責,且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更明定『國家應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

因此,就女性夜行人身安全之疑慮,國家原即有義務積極採取各種可能之安全保護措施以為因應,甚至包括立法課予有意使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之雇主,必要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宿舍之義務,以落實夜間工作之婦女人身安全之保障,而非採取禁止女性夜間工作之方法。

乃系爭規定竟反以保護婦女人身安全為由,原則禁止雇主使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致女性原應享有並受保障之安全夜行權變相成為限制其自由選擇夜間工作之理由,足見其手段與所欲達成之目的間顯然欠缺實質關聯。」

這段釋憲文寫得再清楚也不過:政府有責任透過立法手段,要求雇主提供適當的設施,來提供勞工合理安全的工作環境,而不是乾脆混過去,規避掉雇主應有的責任。

只要颱風天,我就繼續唸,唸到有人重視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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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作者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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