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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向美國請願查豐群水產,漁業署:對漁船涉及違法個案,秉持勿枉勿縱

綠色和平向美國請願查豐群水產,漁業署:對漁船涉及違法個案,秉持勿枉勿縱
整理漁網的外籍漁工們。本圖為資料圖庫,非新聞事件主角。Photo Credit:Raymond W.L. CC BY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除了豐群水產取得漁獲的爭議,過去台灣遠洋漁船還有「福甡11號」因違反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sation, ILO)《漁業工作公約》而在南非被扣留的「世界首例」,以及因涉嫌虐待漁工遭美國抵制的「大旺號」,

綠色和平在美國、印尼和台北三處辦公室,8日與其他印尼以及台灣在地的公民團體,共同向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遞交一份針對台灣跨國水產公司「豐群水產」的請願書,要求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介入調查其供應鏈,並限期豐群90天內應改善相關政策,否則應禁止豐群相關水產品進入美國市場。

來自台灣的豐群水產,是全球前三大鮪魚貿易商,每年透過與600多艘漁船合作,經手約50萬噸的鮪魚,年產值高達約450億新臺幣,在日本、美洲和歐洲等地擁有廣大市場。去年,豐群水產更以約9.3億美元併購了北美第一大鮪魚罐頭品牌「大黃蜂」(Bumble Bee)。

這份針對「豐群水產」的請願書內容為何?

過去,豐群水產就曾被指控其販售的漁獲疑似涉及強迫勞動、人口販運、非法漁業(IUU)及非法鯊魚割鰭棄身等行為,甚至與涉及一名漁業觀察員及一名印尼漁工死亡的漁船有交易關係。對此綠色和平美國辦公室資深漁業專案主任J. Park表示:「我們要求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採取正確的行動,向豐群要求改變其企業政策,否則,美國海關應該禁止進口豐群水產所交易的水產品,進入美國港口、超市和進入消費市場。因為沒有任何一家美國企業或零售商應該從強迫勞動者捕獲的海鮮中獲利。」

請願書中要求豐群水產在90天內採取行動,包含依據國際標準與最佳規範修訂其人權政策、按照綠色和平的建議改善其社會責任稽查計畫、公布其所有供應商名單,以及藉由改善措施,確保所有工作人員享有公平的工作環境與待遇。若期限內沒有改善,綠色和平與其他公民團體請願美國海關應該禁止豐群所有相關水產品或漁獲進入美國市場。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表示,「外籍漁工長期處於勞動與報酬不相當與被剝削的奴役狀態中,而豐群掌握水產資源,獲取龐大利益,卻時常是藉由這些廉價勞動者的血汗換來的。因此,我們支持這份請願書,因為我們認為豐群水產本該飲水思源,保護漁工人權。」

東港鹽埔漁港發展興盛 外籍漁工補充勞力缺口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東港鹽埔漁港漁業發展興盛,是國內重要的近海、遠洋漁業基地,擁有漁船數1160艘、 舢舨漁筏數402艘,近半數以上的漁船須仰賴外籍漁工 ,補充了台灣漁業勞動力的缺口。

漁業署和豐群水產的回應

《中央社》報導,對於綠色和平遞交針對「豐群水產」請願書一事,農委會漁業署表示,漁業署對漁船涉及違法個案,秉持勿枉勿縱,依法處理,亦請外界指控應有所本及具體事證,避免不實指控,影響整體產業發展及從業人員生計,此外,目前已規劃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方案」,透過7項策略及具體行動,落實執行檢查,保障外籍船員權益。

豐群水產則回應,對於因疑似強迫勞工,而被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發布暫扣令(WRO)的遠洋漁船名單公布後,豐群立即停止與其做漁獲買賣,並要求配合的漁船應符合ILO 188公約及常見社會責任標準:豐群還說明,漁工勞權多與漁船經營及其外籍船員人力仲介公司之間的合作模式有關,為協助供應鏈中的漁船公司改善相關問題,今年8月底也舉辦了座談會,期望透過宣導供應鏈管理思維影響國內、外仲介,提升整體人力供應鏈水準,以免發生疑似強迫勞工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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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Raymond W.L. CC BY 2.0
整理漁網的外籍漁工們

而除了豐群水產取得漁獲的爭議,過去台灣遠洋漁船還有「福甡11號」因違反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sation, ILO)《漁業工作公約》而在南非被扣留的「世界首例」,以及因涉嫌虐待漁工遭美國抵制的「大旺號」。

《四方報》報導,民眾黨立委賴香伶8日與「立法院公義社會及勞動政策促進會」共同召開「強化漁業權宜船勞動權益研商會議」,邀請漁業署、勞動部以及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包含台灣人權促進會、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綠色和平基金會、環境正義基金會等,就「大旺號」、「福甡11號」之強迫勞動問題進行討論並研議法律修正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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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象元
核稿編輯:杜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