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記者:菲國藝人採訪獨裁者後代惹議,網紅時代更應堅守新聞專業的價值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從台灣到菲律賓,網紅的影響力已逐漸超越許多新聞機構,但在資訊傳播上,少了新聞專業把關,就很容易淪為娘娘或貢扎加所發佈的影片,宛如被利用,成為錯誤訊息的宣傳機器。
文:李宗憲|國際記者、馬尼拉雅典耀大學碩士、2020 年 SOPA 亞洲卓越新聞視頻報導中文獎得主
我們不能期待網紅擁有記者的能力,但每每看到類似事件就再次凸顯出新聞記者的重要性,撇開少數記者被迫做「三器」新聞,我認為大部分的記者仍具備一定專業能力,懂得如何具有批判性的報導及採訪,為人民監督政府,以及在受眾收到訊息前多次把關。堅守這些傳統價值不是守舊保守,正是因為在這個網紅當道、假訊息氾濫的時候,可能是成為是讓民主制度能持續延續的重要支柱。
泰國網紅娘娘訪問反同張守一
不久前,以搞笑影片在台走紅的泰國網紅 Alizabeth 娘娘,拍了一部名為「打破同溫層:傾聽不同的聲音」的影片,專訪護家盟(愛護家庭大聯盟)秘書長張守一,內容引發爭議。
張守一在同婚公投前曾發表引發爭議的言論,宗教背景濃厚,多次堅定反同婚,在媒體有極高的曝光度。作為LGBT族群之一,娘娘因挺同志的立場鮮明,許多粉絲批評娘娘提供張守一舞台,讓歧視同志的護家盟洗白。
這部片引發許多網友反彈,主要是娘娘給了張守一很多空間暢談為何反對同婚,內容充滿歧視與偏見,卻不見娘娘針對謬論進一步追問張守一。不過娘娘也回應,該影片企劃宗旨是「聆聽」而不是辯論,但仍因爭議過大在道歉後將影片下架。
雖然在分眾時代打破「同溫層」看似好事,張守一與娘娘對話的確達到突破「同溫層」的目的,但發言中提及「同志進入婚姻是破壞傳統婚姻價值,以及同婚無法培養小孩完整人格」等,都不是建立在事實上,充滿沒有根據的言論,完全無法達到溝通的目的,這樣的影片宛如是反同最佳的宣傳工具,「聆聽」再多次都很難讓兩方有交集。
(在爭議之後,娘娘與其經紀人選擇下架影片並道歉。資料來源:Alizabeth 娘娘臉書)
菲律賓名人訪問獨裁者之子
無獨有偶,擁有高知名度的菲律賓演員托尼・貢扎加(Toni Gonzaga)9月13日在她的Youtube頻道發布一段影片,內容也是專訪爭議人物-菲律賓前總統、獨裁者馬可仕的兒子,小名「邦邦」的小馬可仕(Ferdinand 「Bongbong」 Marcos Jr.),影片發布引發正反兩面的討論,觀看人次截至22日已超過650萬,一度登上菲律賓Youtube排行第一名。
長達近30分鐘的影片中,貢扎加以「小馬可仕從他父親學到的最重要一課」為題採訪小馬可仕,過程不斷美化了馬可仕的獨裁形象,暢談他的豐功偉業,卻完全忽略他的獨裁、威權統治,有多少記者、異議份子在他執政期間被綁架、監禁、刑求或殺害。
小馬可仕的父親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在菲律賓實行了長達20年的鐵腕統治,以政治打壓的威權統治而聞名於世,對台灣人較為熟悉的是他的妻子、小馬可仕的母親伊美黛(Imelda),奢華成性的她擁有上千雙鞋,成為具指標的貪腐標誌。
影片中貢扎加問小馬可仕:「很多人說,你的父親是菲律賓有史以來最好的總統,也有人說他是最糟糕的總統。你覺得呢?怎麼看他的好與壞?」
小馬可仕對父親的優點侃侃而談,誇讚他的父親是真正的領袖,很有遠見且懂得如何領導菲律賓,他愛國家,是個聰明的人。當談及缺點時,他只說,希望父親多一點陪伴。他說:「若不是國家利益,他就沒有時間管,我不是說他是個不稱職的父親,他很疼我們,但我們希望他多一點的陪伴我們。」
在長達近半小時的影片中,主題都圍繞著馬可仕,小馬可仕告訴貢扎加,他有多崇拜他的父親,從他身上學習如何解決問題,面對困難等等。面對這些讚美馬可仕的言論,托尼・貢扎加多次微笑並點頭表示認同。
當小馬可仕提及他的父親過世的往事時,眼眶泛淚,貢扎加趕緊拿面紙給他,這一片段非常感人,但也很有可能讓看影片的人完全忘記馬可仕的獨裁行徑,這讓上千個受到在獨裁政權下受到傷害得家庭情何以堪?
(菲律賓網紅托尼・貢扎加專訪小名「邦邦」的小馬可仕,內容美化前獨裁者馬可仕引發爭議。影:Toni Gonzaga Studio@YouTube頻道CC BY-SA 3.0 )
為何記者更重要?
從台灣到菲律賓,網紅的影響力已逐漸超越許多新聞機構,但在資訊傳播上,少了新聞專業把關,就很容易淪為娘娘或貢扎加所發佈的影片,宛如被利用,成為錯誤訊息的宣傳機器。
菲律賓雅典耀線上戒嚴博物館(The Ateneo Martial Law Museum) 15日對貢扎加表示不屑,並敦促該她邀請戒嚴下的受害者和倖存的家庭上節目受訪。在聲明中,博物館稱貢扎加缺乏歷史意識,採訪政治家是個很危險的事,因為操弄訊息可以幫助政客的政治生涯,這種政治生涯是建立在「垃圾宣傳」上。
在自媒體盛行的時代,網紅儼然已成為有公信力的公眾人物,更逐漸取代傳統媒體,成為許多人獲得訊息的主要管道,他們所背負的責任堪比新聞機構,絕不能因為不是記者,就卸下把關訊息正確性的責任。
雖然網紅娘娘所拍的影片不是新聞報導,當然也不需以新聞的高度來審視,如是否達到平衡或具有批判性,然而,娘娘的影響力之大,當片面之詞被無限放大,給了充滿偏見跟謬誤的言論空間,難保有人不會因此獲得錯誤資訊,更有可能會左右對同志議題不熟悉的人,影響他們對同志及同婚的看法。
像是貢扎加對於小馬可仕的採訪,忽略了他的獨裁父親的身世背景,這可能會錯誤引導許多不熟悉戒嚴時代的人,以為馬可仕就是一個如此值得敬重且優秀的領導人,這是多麼可怕的事。
從菲律賓網友對於評論就可以略知一二。影片播出後,許多菲律賓網友對貢扎加表示讚賞,並稱「這才是一個好的節目」,但許多獨裁政權下的受害者、大學教授和媒體都大力抨擊這段採訪,諷刺的是這段影片還在菲律賓戒嚴49週年前夕發佈。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