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也納的地底暗潮:從電影地誌看歷史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文:包子逸
如同風華絕代(並內建票房吸金功能)的大明星,電影工業也樂於打造獨樹一幟的「城市」品牌,那些由市井、文化、建築,甚至刻板印象所建構出來的神話性格,具有點石成金的優良成效。

《黑獄亡魂》
電影地誌
伍迪.艾倫(Woody Allen)自然是理解此道的箇中高手,每一座受他欽點的城市,無論陽光或黑暗,都顯得如此強大,有稜有角,彷彿那些故事在其他地方發生就會失去了味道。 李察.林克雷特(Richard Linklater)和荷索(Werner Herzog)同樣熱衷於援引地方特色;地景搶戲,人便顯得渺小,行色匆匆,有紅塵如夢、命運難抗之感。楊德昌與台北,小津與東京,王家衛與香港,他們的相輔相成,往往使人無法分辨到底是這些畸零或華美的地方襯托了故事,還是故事襯托了這些地方……至於影史中前仆後繼使用巴黎城作為羅曼蒂克特效藥的導演, 那更不必多說,可惜不是每個人都能把巴黎拍成《新橋戀人》(Les Aments du Pout-Neuf),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如果沒有靈光,有的城市就算灑補助金吸引外資到當地拍片,也可能不小心把特效藥拍成臭臭的狗皮膏藥。
以維也納為主題的電影極少,其中能把這座城市的戲劇特質發揮得最淋漓盡致的,非《黑獄亡魂》(The Third Man)莫屬。這部經典黑色電影由小說家格雷安.葛林(Graham Greene)量身打造劇本,卡洛.李(Carol Reed)執導、奧森.威爾斯(Orson Welles)扮演靈魂人物,已經是千載難逢的奇妙組合,但是維也納之城所烘托出來的時代氛圍與空間感,更是這部電影充滿機鋒的關鍵。
在維也納的電影地誌中,「地下」場景一直扮演特殊的角色。二戰後黑影幢幢的《黑獄亡魂》融入了大量下水道追逐橋段,70年代的諜戰片《天蠍星》(Scorpio,港譯《龍虎雙霸天》)也透過許多地底下的場面來講述複雜的政治局勢與人際糾葛,只是下水道換成了當時施工中的地下鐵(U-Bahn)。

《黑獄亡魂》
《黑獄亡魂》的斷壁殘垣與《天蠍星》道德掙扎
維也納到底為什麼總是留給人這麼多地底纏鬥的印象?或許和它的城市性格不無關係。奧地利身處歐洲中心的內陸國,在風起雲湧的世界政局中時常扮演舉足 輕重的角色,而維也納的樞紐位置以及豐富的歷史與藝文活動,更使它成為奧地利最具代表性的城市,也是藝術家們借題發揮的重鎮。
《黑獄亡魂》與《天蠍星》引 用了維也納的大量象徵元素,這麼做可是用心良苦。實際上,就和《黑獄亡魂》中的奧森.威爾斯與《天蠍星》的亞蘭德倫一樣,維也納也是這兩部片中的關鍵要 角。故事和人物雖然都是虛構,維也納卻提供了相當「真實」的情境特效[1], 戰後的維也納百廢待舉,新的建設塵埃未定,電影中所呈現的某些市景寫真,反而能製造出神秘而特殊的超寫實效果。二十世紀的維也納在新舊交接之處,尷尬地與 外來勢力斡旋,處於守舊與創新拉扯的陣痛之中,好不容易獲得獨立又成了間諜匯集的大本營,是個充滿對立的城市。也正是因為它的雙面性格,使得維也納的地下世界變成了電影(尤其是這種善惡莫辨、謎雲重重的黑色電影)中反覆使用的意象。
十九世紀的藝文評論家丹納(Hippolyte Taine)曾經在《藝術哲學》(Philosophy of Art)書中表 示:「假使藝術家能掌握時代精神,便能發現整個世紀都將助他一臂之力。」卡洛.李和《天蠍星》導演麥可.溫納(Michael Winner)雙雙借用了大量屬於維也納的特質與時代氛圍,而維也納也不負眾望替這兩部作品帶來無可取代的視覺和影射效果。
格雷安.葛林故意將片中的主角何利打造成一位二流偵探小說的寫手,還讓他在片中不斷強調自己寫的小說可是「有事實為依據(based on facts)的」,這麼做自然有點自娛娛人的諷刺意思,也替故事的懸疑留下伏筆和矛盾。無論如何,這兩部片的導演都企圖在電影敘事中編入大量的「事實」, 以製造出偽記錄片式的風格(《黑獄亡魂》的開場白便彰顯了這個企圖)。

《黑獄亡魂》
於二戰後拍攝的《黑獄亡魂》呈現許多斷壁殘垣場面,如實反應了剪不斷理還亂的戰後氣氛,當時維也納被同盟國軍事占領,同時由美國、英國、蘇聯和法國瓜分掌控。當俄羅斯人闖進女主角安娜的房子搜尋非法文件時,安娜的房東以德文抱怨:「天啊這真是太糟糕了,我們根本不算房子的主人了嘛。如果來的是奧地利的警察也就算了,但卻不是,都是美國人、俄國人和法國人……你不能鳩佔鵲巢啊。」何利與安娜初次見面時,安娜向對方展示了來自英國的茶,以及來自美國的酒,而她與來自同盟國的外國人交往,這些細節在在強化了戰後維也納劇情的真實感。另一方面,《天蠍星》則拍攝於冷戰如火如荼的時期,片中的道德掙扎和緊張的政治情勢,自然也影射了超級強國(superpowers)的角力。
這些生動而「貨真價實」的維也納城市景觀與歷史指涉,映照出現代維也納在短短幾十年間翻天覆地進行的地下改造。十九世紀末開始,維也納開始一連串重要的「地下」建設,包括現代化地下排水道系統,以及更後來的地下鐵,這些工程間接但相當顯著地改變了維也納的地景,特別是惡名昭彰的卡爾廣場 (Karlsplatz)廣場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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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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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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