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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墜樓案偵查終結:夏男殺人罪不起訴,但檢方判定兩人是「假結婚」

5億高中生墜樓案偵查終結:夏男殺人罪不起訴,但檢方判定兩人是「假結婚」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根據賴生手機的數位鑑識報告,顯示賴生在登記結婚前一小時,才以Google搜尋「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相關資料,和夏男過去更是完全沒有交集可言。

5億元身價的賴姓高中生(以下簡稱賴生)墜樓身亡一案,台中地檢署今(21)日偵結,因為各項證據都顯示賴生並無他殺跡象,台中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但檢方認定地政士助理夏男(承辦贈與事務的夏姓地政士兒子)與賴生並無感情,兩人是假結婚,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罪)起訴夏男。

賴生剛滿18歲,生父死前贈與30筆不動產,市值新台幣5億元,生父今年4月底過世,5月3日舉辦告別式,隔天賴生與夏男外出,2人登記同婚後2小時,賴生卻在夏男住處墜樓身亡。賴生母親控訴「謀財害命」並對夏男提告。

為何殺人罪不起訴?

賴母日前找來知名法醫高大成協助,高大成原本研判,賴生於10樓處先被嫌犯騙到陽台,於欄杆留下指紋掌印(警方也確實採得賴生指紋掌印),之後夏男騙賴生下樓,並謊稱忘記帶電梯感應卡,騙賴生走沒有監視器的樓梯,途經3樓時,慫恿賴生進入待售空屋,賴生進入空屋,被埋伏的共犯灌麻醉藥、注射毒品,心臟驟停後又被勒頸拖行,從低樓層丟下樓,因此頸部有勒痕、右手臂有四處針孔。

不過根據根據台中地檢署提出的6大事證,配偶夏男身體及雙手經檢視未發現可疑傷痕或痕跡;夏男所穿著衣物經多波域光源檢視,亦無可疑跡證及血跡反應。

另外根據夏男及死者之DNA鑑定報告,夏男與死者之指甲內均無血跡反應,亦無對方之DNA,時可研判雙方並無肢體接觸。未發現死者雙手有明顯的防禦抵抗傷;最後則是賴生的頸部無骨折出血、無索溝或指痕,兩側皮下軟組織及肌肉無出血;第六、舌骨、甲狀軟骨和氣管均完整無骨折、食道無異狀。

至於賴生身上的針孔、頸部勒痕等,相驗遺體時,確認是醫護人員急救打針、套用護頸造成,有診療紀錄等證據可憑,至於是否被注射毒藥等,中檢解剖化驗1000多種毒物顯示,並無被注射毒物或藥物跡象。

檢方表示,全案經檢察官縝密蒐證,並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刑事鑑識中心、刑事警察局鑑識科、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等單位與鑑定機關,依相關事證進行調查後,均無從認定夏男與夏父涉有殺人罪嫌,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偽造文書罪」若成立,兩人婚姻無效

不過對於兩人的結婚登記,由於夏男偵訊時,始終不說明結婚動機,也拒絕測謊。因此檢方調查相關證據之後,認為兩人是「假結婚」,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罪)對夏男提起公訴。

根據檢方調查數位鑑識、通聯記錄分析,夏男與賴生除因1月5日辦理土地贈與契約友聯繫外,至案發5月4日為止,雙方毫無使用LINE聯繫的事實,半年內夏男與賴生亦無任何通聯記錄交集。另外根據夏男騎乘機車的路線、悠遊卡乘車紀錄,僅有2023年2月19日較為接近賴生住家外,其餘完全無交集。

而且根據賴生高中輔導紀錄所載,賴生曾因追求同班女同學遭拒而有情緒困擾問題並接受輔導之事實。而且根據賴生手機的數位鑑識報告,顯示賴生在星巴克時,才以Google搜尋「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相關資料。夏男父母也表示,父母2人事前對於夏男交往對象或辦理結婚等事均毫無所悉。

另外根據2位結婚證人指證,夏男當時在結婚前,是在路上隨機任意找尋可以幫忙證婚的證人,並且以金錢為誘因,促使陌生民眾協助兩人完成結婚見證事宜。根據道路監視器影像照片,2人於辦理完結婚登記後,夏男騎乘機車搭載賴生返回案發社區。

根據以上7點,檢方認定夏男與賴生「顯無同性結婚之真意」,因此依《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向台中地院提起公訴。

台中地檢署指出,賴生在事發當天早上8點8分,用手機查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相關資料,過了1個小時後,跟夏男於9時許完成結婚登記,接著回到夏男住處,上午11點墜樓身亡。

賴母的委任律師許哲也已經在本月1日向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遞交夏男、賴生「婚姻無效」之訴,許哲維說,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要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依最高法院判決,兩名證人還要「親見親聞有結婚之意思」,夏男臨時在路旁找兩名證人,這兩人顯然對賴生並無「親見親聞有結婚之意思」,另外,婚姻是雙方有共同經營生活家庭為目的,夏男結婚動機可能是別有所圖,不符合此一目的。如果賴母勝訴,夏男將無繼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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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