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金漫獎檢討(下):理想的國家級漫畫獎該如何更好?從報名制度、獎項分類改革

2021金漫獎檢討(下):理想的國家級漫畫獎該如何更好?從報名制度、獎項分類改革
Photo Credit: 文化部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2021年金漫獎日前落幕,然後其中的諸多因素都成為可以好好檢討的案例,盼望文化部作出修正。

文:吳平稑

應鼓勵民間單位設立不同的漫畫獎

從上篇所述的案例我們可以了解到,事實上台灣沒有太多民間企業或單位願意舉辦類型漫畫的獎項(像是日本的「這本BL不得了」獎或是「這本漫畫真厲害」獎),只仰賴國家稅金來刺激創作能量,這讓原本應屬於民間所關注,以商業、市場性為評選標準的類型獎項,與國家級獎項應關注、鼓勵的漫畫藝術演進標準混合,所導致的評選標準模糊。

從日本的案例來看,幾乎都是由民間資金龐大的出版企業像是小學館或講談社等,擔負起獎勵少年、少女、BL、青年漫畫等商業類型的獎項,從目標讀者去劃分商業類型,並且鼓勵旗下內部創作者,乃至外部同類型的創作者來競賽,發揮自辦獎項公信力,來進行刺激買氣的行銷作為。

然而,台灣並無大型漫畫出版社願負擔發展此漫畫文化重任,最多只做到新人獎的開發[1],其餘便仰賴政府授與的獎金及補助金來做開源,筆者認為這對漫畫發展是很不健康的。

又,台灣的相關工會、協會或學會發展不周,原本應該可以像日本一樣,認真地以自身學術知識或工作所累積經驗來舉辦獎項,將具有貢獻並有突破性創作的作者羅列出來,頒發獎項來給予榮譽,如日本漫畫家協會獎,然而台灣這些相關單位功能發展不明朗,沒有有力且具聲望的專家學者及資深從業員的支撐,導致無法多面向的擔負起發展漫畫的任務,實為可惜。

理想的國家級漫畫獎建議:報名制度的改革

綜合上面的種種問題,筆者僅就自身對海內外漫畫獎項的研究,並回到漫畫媒介的本質作出以下建議。

首先,台漫的發展因為市場資源匱乏,創作者各自尋找生存機會,發展本來就很多元,無需在得獎名單上強調。也因為每年的作品事實上並不多,應當以羅列書號清單與報名制並行,將台漫範圍做最完整的搜羅。

也就是說,台漫每年有書號的商業漫畫根本不超過五百本,可以很輕易地向半官股的安古蘭漫畫節獎項看齊,直接網羅所有年度出版書號書籍來評比,已實際商業出版的作品建議無需採取報名制,現有報名辦法要報名者勾選報名類別,限制太多,若有遺漏也可再請出版社或作者報名參賽並出具理由。

而數位漫畫則可整合在台為數不多平台並洽談合作,請其提供完整名單,如有遺漏也可採取報名制;至於獨立出版因無書號則建議另外設立報名機制。

而這個範圍除了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國民能夠參與,在台首發的國外作品(而非代理)理當也納入評比範圍,以示真正的多元。像是今年原本應該可以參賽的《檳榔美少女》,作品與台灣的相關性之高,卻因為作者的外國籍而無法報名,實為可惜;而像是書寫台灣新移民原生地問題的《台北來信》,豐富了台漫的風景,若明年規則不變,則也無法報名參賽。

筆者認為,必須先解決報名參賽資格的問題來提升整體的公信度,並且增加採購評審書籍的可能性,而非報名單位、作者自行郵寄,以表國家級獎項對漫畫產業的支持。

從今年評審之一的可樂王老師的貼文中[2],會發現今年受到疫情影響,評選閱讀過程特別辛苦,竟然需要由評審閱讀完書籍後打包寄給下一位評審閱讀,令人感到特別困窘。

理想的國家級漫畫獎建議:分類的重新劃定

而關於獎項的分類,我整合台灣漫畫發展的狀態,以及可以精進的方向,作出以下分類評比的標準依據:

一、以漫畫表現作為獎項分類的依據

  • 最佳劇情獎:台灣漫畫圈不停強調好故事,那就以故事劇情的優劣來決勝吧!且也可以跳脫商業類型的分類,針對故事的好壞來評比。
  • 最佳分格與版面構成獎[3]:這是漫畫與其他媒介不同之處,評審理應在分鏡技巧上做出客觀評斷。
  • 最佳表現突破獎:鼓勵台灣作者在漫畫表現上做媒介本質總體的創新與突破。
  • 最佳系列漫畫獎:避免因為劇情發展不全的問題而被捨棄,應當為系列漫畫獎特別設立獎項。
  • 最佳獨立出版獎:台灣獨立出版品如同人誌、小誌已經發展至少二十年,理因針對此類創作設立獎項,並考量到網羅不易,應採報名制。
  • 最佳數位漫畫獎:針對數位載具閱讀出版的數位作品,且應以其應用數位工具的創新程度評比之。條漫也屬此類。

二、以社會及歷史觀作為獎項分類依據

  • 最佳社會歷史議題獎:台灣漫畫對社會與歷史的關注,在台灣民眾的本土意識興起下,近年來變成一個逐漸成形的類型,亦可開放給對社會有諸多想法的圖文型創作報名參賽,因部分社群圖文創作者的表現模式與漫畫幾乎無異。
  • 最佳台灣意象獎:如布魯塞爾漫畫節有設置布魯塞爾獎,獎勵將城市置入良好的作品,事實上台灣國家級獎項也可以獎勵將獨特的台灣意象表現出來的作品,將台灣帶給國際。

三、以資歷與職業作為依據

  • 最佳新人獎:可學習歐洲的漫畫獎,配合台灣產業發展情況,限制創作者有出版過一部商業書號作品以下者都可歸類在此。
  • 最佳貢獻獎:針對創作者的生涯成就、整體作品列表來評斷。
  • 最佳新進編輯獎:近年編輯獎得獎人重複性太高,倒不如鼓勵新進的漫畫編輯來評比其企劃以及與漫畫家合作的能力,這也不應只限於台灣人作者,因為是評斷編輯能力,以出版過兩本以下自製漫畫書編輯為限。

四、若欲鼓勵跨界合作,應當以原作為基礎,而非跨域應用獎的形式

  • IP潛力發展獎:針對角色的IP發展是否有潛力做評斷。
  • 改編劇本潛力獎:視劇本是否有改編潛力做判斷。

五、增加讀者參與度,可列為票選類的獎項,並且可增設推薦書單區,使得遺珠也能被看見

  • 網路人氣獎:可從推薦書單區來進行票選,因為各獎項入圍作品已夠有能見度了。
  • 兒童漫畫獎:如安古蘭漫畫獎的兒少漫畫或青少年漫畫獎,由一定歲數的兒童來票選即可。
  • 最佳場面獎:可吸引讀者多多去看此次的推薦書單與入圍作品,並從中找到有趣的畫面,畢竟漫畫是視覺的藝術媒介。

以上獎項都能夠因為作品不夠而從缺,且也能針對特定獎項尋求特定評審團來評比,不一定都需要由同一批評審團來負責評選全部的類型。

像是最佳劇情獎延請有閱讀漫畫習慣的小說家、漫畫原作家來評比;社會歷史議題獎、台灣意象獎就能找來對漫畫有興趣的社會學者或歷史學者來評斷內容的重要性;而IP潛力發展獎或改編劇本潛力獎也能找遊戲開發商或是影劇製作人來評,增加作品與相關領域人士的觸及度。

也就是說,並不一定一組評審團要評選所有的獎項,而是可以針對特定獎項另外設置一批評審團,以表示該項目的專業,也不要忘記藉此做公關的操作。

最後仍要坦言,這次的入圍與得獎作品也並非不優秀,只不過若評選制度和分類不改善,獎項的公信力終究難以說服大眾。總之,希望金漫獎能年年逐步改善,年年取得更多的關注,成為台漫發展的後盾。

備註

[1]台灣很多競賽主要都是針對新人或作品開發,像是開拓極短篇原創大賞或巴哈姆特ACG創作大賽,甚少有針對市場上已出版之商業書籍做評比,幾乎仰賴金漫獎來執行。
[2]詳見可樂王老師的臉書貼文
[3]不以分鏡命名是因為該詞事實上有些語意不明,且與電影用語重疊。

本文獲CCC創作集授權刊登,原文刊載於此
原文標題為〈金漫獎雖打破類型但急需建立標準(下):理想的國家級漫畫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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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祖鵬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