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超商情緒失控,遇襲警員「警棍連打11下」被記兩大過,各界議論是否「執法過當」?

健身教練超商情緒失控,遇襲警員「警棍連打11下」被記兩大過,各界議論是否「執法過當」?
photo credit:中央社(圖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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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處出爐後也讓基層不滿;警工推的蕭仁豪表示,社會大眾可以想想當警察在面對這情況,是否有更多空間選擇「退或是進」,例如在人手不足的狀況下先退避,讓對方冷靜下來,而不是一昧要求警察要立刻上前將對方制服在地。

有1名28歲朱姓健美教練(以下簡稱朱男),昨(20)日上午在桃園市中壢區的統一超商內情緒失控,亂砸店內物品,襲擊到場處理的2名員警,造成警員1人輕微腦震盪、1人臉部挫傷;後續警察在制服朱男過程中,使用警棍連續擊打肩頸頭部等造成朱男流血不止;事後相關影片照片在網路上瘋傳引發熱議,而警方高層隨即在昨晚就做出懲處,打朱男的員警被記兩大過。

網路上各方爭議不止,有人認為基層警察很可憐,面對這樣的情況還必須「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而且高層第一時間就是記過處罰,不考慮基層在執法的處境;但也有不少人批評,警察情緒失控,面對已經坐下的朱男,使用過度強制力去壓制對待,根本已經是在洩憤、報復。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則分析,

案發經過為何?

根據網路上的兩段影片,第一段影片當中,一開始上身赤裸的朱男,在便利商店內氣憤跳腳吼叫,對著員警出手攻擊與推擠,將員警幾乎推到便利商店的倉庫門後,這時另一名員警想從後方制伏男子,卻被這名男子回頭追逐,男子在櫃台前跳了一下後大聲怒吼,這時店員追出來阻止拍攝者繼續錄影。

稍晚第二段影片出爐,只見被網友稱為「綠巨人浩克」的朱男蹲坐在超商門外,等候救護車送醫時,一名警員持警棍朝朱男的頭部和頸部連續用力抽打了11下。另外則有多張照片可看出被打朱男頭部流血,坐在便利超商門口。

中壢派出所說明,昨天上午9時許接獲超商報案指稱,店內有一名男子揚言要輕生、情緒激動並毀損店內商品。警方表示,員警到場後試圖安撫朱男,但朱男對員警展開攻擊,員警為制止朱男、對他噴辣椒水;朱男情緒激動,過程中導致員警一名有面部挫傷、一名有輕微腦震盪。後來朱男被送往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就醫,經確認朱男沒有飲酒,將依毀損、傷害、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各界議論警棍連打11下是否「執法過當」?

雖然一開始朱男抓狂的影片(第一段影片)就引發瘋傳熱議,不過當時多數網友抱持好笑的心情,且認為朱男很像是綠巨人浩客抓狂變身。然而稍晚第二段警察打朱男的影片流出後,開始引發不少民眾不安,認為警察執法過當,朱男當時坐在地上,不需要再連續打他那麼多下。

曾任警察的石明謹就在臉書上直批,「警察也是人,也會有情緒,但是警察不能因為有情緒而打人。不然剛才他有情緒在打人的時候,你把他抓起來是在哈囉?警察跟流氓做一樣的事情,還可以領政府薪水好棒棒。」律師呂秋遠也認為,警察打他的時候,其實自己也變成暴徒。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的常務理事,本身也是員警的蕭仁豪在受訪時說明,通常壓制目的就是要讓對方失去行動能力,所以在這種場合,可能就會使用例如關節技,其中一種是反手扣住對方,讓對方一動可能就會脫臼,而警棍也會使用在關節技中,不是拿來打人而是拿來壓制對方的手。就他看影片的結果,他認為當時應該已沒有必要再去打朱男,會發生這樣毆打的情況,比較多可能還是該警察情緒的部分沒能處理。

不過蕭仁豪也說明,可以理解當下處境的困難,當時朱男已經坐在地上,可能還有一些口頭罵人的行為,但是沒有身體上的攻擊,照理說通常就會「把他擺在那邊」,等更多警力支援來了再看怎麼把他帶上警車;不過如果要「擺著」通常需要3個人力一起看著是比較夠的,假如只有2個人力就會陷入兩難,好像放著他又有點擔心他會跑走或有其他失控行為,但是不放著要更強力的壓制對方,2人並不夠。

警方承認「情緒失控」懲處名單火速出爐引發基層不滿

而中壢警分局稍晚則發出聲明,表示中壢派出所員警於昨日獲報處理超商內朱姓男子情緒失控案,警方到場勸離時遭朱男攻擊,致使到場員警有輕微腦震盪,朱男經制服後仍持續咆哮出言挑釁員警,現場員警情緒失控致過度使用強制力。

案經召集重要幹部決議,有關員警究責部份除依法送辦外,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該員警執行職務過當行為核予記過二次,所長記過一次,分局長申誡二次處分並同時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

不過此消息發出後,也在警察圈內引發基層不滿。在多個警察相關的粉絲專頁和社團中,就有不少人認為,事發後,警方高層第一件事情不是關心同仁為何受傷,當時支援警力是否不夠,而是急著懲處同,讓人「心寒如冰」。而且警察在現場被人打,司法都還沒判決,結果自己的分局先懲處,更有不少人表示,應該叫在局裡的「長官」一起到現場來處理。

「靠北Police」的小編也表示,長官不挺,先處分已經是一貫做法,別期待有什麼更好的處理方式。且警察遇襲,在台灣好像越來越不是什麼重要的事,警察就應該像電影英雄片一樣帥氣的一招制服歹徒,才符合所有人民心中的期盼,否則被打的頭破血流,都是「訓練不足」要不然就是「加強訓練」就帶過。但警察也是人,也會有脾氣。這個社會要的不是警察,需要的只是一個可以24小時隨叫隨到的出氣筒。

值得注意的是,中壢分局過去也曾發生執法過當案,音樂女老師詹慧玲在2021年間被中壢分局一名葉姓員警盤查,因拒回答且罵「很蠢」,遭施以柔道「大外割」當街壓制、後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詹慧玲認為警察濫權、執法過當而提起訴訟,桃園地方法院以2罪判處葉員有期徒刑4月、6月,葉員放棄上訴並被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