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三讀修正通過:企業捐贈可抵稅150%,可望為產業注入更多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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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營利事業透過專戶捐贈的對象,為教育部專案核准的重點運動業,及經教育部公告的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申報所得稅時,得全數按捐贈金額的150%,減除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
(中央社)立法院會今(11)日三讀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未來營利事業透過教育部設立的專戶,捐贈教育部專案核准的重點運動業,申報所得稅時,得按全數捐贈金額的150%,減除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
為引進民間資源、擴大體育投資及國際能見度,這次三讀通過增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2條,明定教育部為促進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的發展,得設置專戶,辦理營利事業捐贈有關事宜,用於發展職業或業餘運動及相關賽事。
為促進運動業發展,並提供營利事業的捐贈誘因,三讀後的條文明定,營利事業透過專戶對教育部認可的職業或業餘運動業的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得在捐贈金額新台幣1000萬元額度內,按金額的150%,自捐贈企業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然而,基於避免關係人間透過捐贈進行不當避稅行為,營利事業與受贈運動業間具有關係人身分者,在1000萬元額度內,僅能按捐贈金額的100%,自捐贈企業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但為利於推動國家重大體育政策,若營利事業透過專戶捐贈的對象,為教育部專案核准的重點運動業,及經教育部公告的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申報所得稅時,得全數按捐贈金額的150%,減除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不受1000萬元額度及關係人身分的限制。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初審與朝野協商《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時,各方曾對第26-2條企業捐贈抵稅額度有不同意見,行政部門希望為150%,但朝野立委主張200%或250%不等,經多次協商無法達成共識,一度暫時擱置。
立法院副院長兼中華職棒會長蔡其昌11月時因而與多個體育團體拜會立法院朝野黨團,希望能「先求有,再求好」,盡速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26-2條條文草案。
這項草案原預料在今天的立法院會需經表決,但最後朝野立委對企業捐贈運產抵稅額定為150%並無異議,全案三讀修正通過。
通過的條文也明訂,專戶所收受的捐贈額,每年累積金額以30億元為限,以避免租稅優惠措施影響國家財政收入甚鉅。為避免資源分配不均,教育部得在總額限度內,對不同運動種類及受贈對象訂定得收受捐贈金額的上限。
考量《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給予營利事業較高的租稅優惠,應受較高程度的公共監督,三讀條文規定,專戶的設置、資金收支、查核監督,職業或業餘運動業的認可、受贈資金用途、關係人範圍,重點運動業專案核准的要件及範圍等事宜,需要由教育部會同財政部定之。
三讀後的條文也明訂,針對減除營利事業所得額的施行期間,由2021年12月7日修正條文的施行之日起,對職業運動產業為10年,對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則為5年。
三讀條文規定,為利運動產業發展,地方政府得設置運動發展基金,教育部得以專責法人辦理本條例相關業務。
為促進職業或業餘運動業發展,三讀條文規定,各級政府與公營事業得配合國家體育政策及運動產業發展綱領,出資經營運動團隊,且團隊應聘僱具有體育專業或經營管理經驗人員,並得以法人方式經營。
另外,為鼓勵民間機構參與新建、改建或營運運動設施,以提升品質,三讀條文規定,民間機構參與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或營運重大公共建設的運動設施,可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享有租稅優惠。
朝野立委無歧見全案順利通過:讓產業有更多活水注入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在法案三讀後的發言表示,台灣體壇喜事不斷,中華職棒有第5隊加入,台灣選手也在東京奧運奪下2金4銀6銅的史上最佳成績,讓全體民眾非常興奮。但前幾年,包括兄弟象在內,中華職棒的4支球隊有3支轉賣,令人憂心職業運動發展。
張廖萬堅說,陸續有企業願意投入運動產業,令人感動,但政府應拿出態度。今天三讀修正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不僅是體育選手培育的重要一哩路,更是發展運動產業的關鍵,透過捐贈可抵稅150%,提升企業投資意願,擴大台灣運動產業發展規模。
林奕華表示,朝野各黨團對《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修法無歧異,為了讓運動產業往好的方向發展共同努力,但修法所面臨的最大阻力卻來自保守的行政機關,使法案至今日才三讀。這次修法重點是打開民間捐贈運動產業的活水,讓企業捐贈更彈性、更有動機舉辦體育賽事,協助更多運動選手有發揮的舞台。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指出,運動是社會文化重要一環,更是民眾生活中的重要元素,但許多學生運動員一畢業就面臨能否將運動作為職業的問題,而台灣運動產業並非沒企業願意支持,卻需苦撐。健全運動產業環境,才能讓職業運動員及相關產業無後顧之憂,而且唯有運動員成為能謀生的職業時,才可以奠基厚實的運動產業。
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說,這次修法是要鼓勵企業投資運動產業或選手培育,讓產業有更多活水注入,為運動選手爭取更多保障。如果希望更多民眾參與體育活動,在這之前要做的是培育基層選手,以及讓體育選手在黃金歲月後,可以投身到社會中的運動產業,以此把餅做大,讓台灣體育環境更好、讓運動日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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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秉芳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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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破百萬在台北買不起房?調整資產配置,買房不難!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想在買房時擁有好的貸款條件,一定要趁有穩定好工作的時候申貸較佳。面對通膨升息時代的來臨,大家務必聰明善用資產配置成為人生最佳助力,而不是讓買房成為拖垮自己財務的稻草。
本文作者:VI College價值投資學院 台灣區總經理 黃士豪
買房是很多人畢生夢想,許多上班族開始投資的動機,也是希望透過能扣除每月支出後、盡可能放大剩餘的存款,更快買到人生第一間房。但是看著房價不斷飛漲,媒體不斷報導百萬年薪工程師、醫師都無法在台北置產,讓很多人感到恐慌、甚至放棄買房念頭。
32歲的飛輪教練阿謙很努力賺錢,汲汲營營忙於工作,希望能買一兩千萬的房子,好安身立命。為了達成目標他相當努力培養技能,除了具有飛輪跟肌力教練資格外,平時也提供學員筋膜按摩服務。
因為服務口碑很好,目前團體加個人每月穩定都有100小時課程,即使前段時間疫情不穩定也只有少掉一成教練收入,月收入約為6至10萬。
對於未來目標,阿謙除了希望可以透過被動收入增加、改變目前靠時間及體力換取金錢的現況,也希望能夠買入兩間2000萬的房子,一間自住、一間出租賺取被動收入。
既有資產配置上,由於懷抱著買房夢,因此阿謙保留110萬活存現金,另外有一張台幣56萬的美元保單,投入美股58萬有不錯獲利。
買房對平均月收入8萬的阿謙來說是否為不可能任務?我認為,阿謙應該先拋掉想法便是:別為了賺頭期款而投資。
給阿謙的投資建議一:別為買房投資,要讓投資為你置產。
遇到像阿謙這樣懷抱著買房夢的學員,我都會先要他們反覆問自己:為什麼要買房?
如果從資產及投資角度來看,房子算是防守型資產,如果將房屋價值放進整個資產配置後,花在買房的錢就不能超過總資產50%,否則就會讓自己變成房奴,更會因為多數資產都卡在房子,而因為房價變化影響心態。
假設買房能為自己帶來安全感,那這想法相當好、也值得去達成這個人生目標,這時就可以思考如何利用投資來幫自己買房。
以阿謙希望買到2000萬的房這個目標來看,房價2000萬首購需支出頭期款為400萬,這時除了要因為固定支出增加房貸這一項,因此要提高保障型資產外,也要確保進攻型投資組合有400萬,並透過選擇權等投資方式妥善配置讓自己能利用每年10-20%投資報酬來支付房貸本金及利息。
給阿謙的投資建議二:想買房保障人生,別抱持保障心態投資
在與阿謙諮詢對談過程中,我也看到許多保守型投資人最容易落入的「陷阱」:認為是保障,其實處於風險中。
將錢投入投資市場,因為跌價造成損失,這是一種可視但未知的風險。但是如果將錢都投入到定存、活存現金中,每年因為通貨膨脹造成損失,加上失去將錢轉進保守型甚至進攻型投資組合中能產生的獲利,這是屬於容易忽略但已知的風險。
保障型資產是為了當有突發風險產生時,讓我們不用擔心生計並可渡過半年時間進行避險。就阿謙每月支出約5萬來說,保留30萬是足夠的。特別是在進攻型投資組合都握有許多高價值公司並有不錯獲利時,應該將額外80萬緊急帳戶資金及活存轉進進攻型投資組合,才能更快達成買房目標。
而究竟是否該買第二間房出租賺取被動收入,我也請阿謙好好想想:買第二間房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買房是為了投資,那麼比起將一大筆錢投入保守型資產,以阿謙還年輕並且收入相對穩定情況下,該如何積極進攻讓自己退休時可以擁有千萬甚至億萬資產,才是最適當思考方式。
這些建議也適合你:購買投資型保單前先停看聽
在阿謙現有投資組合當中,我也看到在許多學員資產配置中都會出現的「投資型保單」。這類同時具備投資及保險功能的保單屬於保守型資產,因此建議在購買時要注意投入金額加上其他保守型投資不要超過總資產20%外,更要先釐清以下關鍵。
首先便是保單報酬形式為何?是在一定年限後固定會發放股息給保戶,還是保險公司會每年將這些錢投入特定投資標的做為報酬?這些資產增長能否看得見,甚至是否穩定,必須先了解。
其次則是這些保單綁約年限,這會影響可動用資金及運用彈性。當然,既然是保險更要確認又是綁定哪方面保險,在自己真正需要時是否能夠降低醫療或意外造成風險。懂得從資產角度思考保單,可以讓你在投資道路上少走相當多冤枉路。
附帶一提,想在買房時擁有好的貸款條件,一定要趁有穩定好工作的時候申貸較佳。面對通膨升息時代的來臨,大家務必聰明善用資產配置成為人生最佳助力,而不是讓買房成為拖垮自己財務的稻草。

本文章內容由「VI College價值投資學院」提供,經關鍵評論網媒體集團廣編企劃編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