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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方媽媽發起「喝乾淨水」公投全台唯一,跨黨派連新竹市長都支持為何還要公投?

新竹地方媽媽發起「喝乾淨水」公投全台唯一,跨黨派連新竹市長都支持為何還要公投?
Photo Credit: 我要喝乾淨水臉書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新竹市雖有下水道自治條例,但接管率低,截至2021年9月,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僅18.46%,對水質改善實質意義不大。

四大公投案18日投票,新竹市民還可拿到全台唯一地方性公投「喝好水公投」票,投票決定市府是否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乾淨水公投」為全台首次地方公投,2019年12月18日成案。有趣的是,此案的說明會上沒有「反方」,跨黨派的政治人物都曾表態支持,甚至連新竹市長林智堅都支持並曾加入連署,那為什麼還要辦理這場公投?提案人的訴求又是什麼?

為什麼會有這個案子?

新竹市地方公投案主文為:

「您是否同意,新竹市應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明定工業廢水、醫療廢水及其他事業廢水和污水,應以專管回收,不可排入飲用水取水口或灌溉水取水口上游?」

《環境資訊中心》報導,大新竹人口約101萬人,有75萬人的飲用水來自頭前溪下游的隆恩堰跟湳雅取水口。總長63公里的頭前溪,流域面積的92%、約522平方公里劃設為水質水量保護區。依據《自來水法》,保護區內不可以設立污染性工廠,也不能有垃圾場,但監察院糾正報告指出,頭前溪保護區內卻有六家污染性工廠,更有一座已封閉的竹東鎮衛生掩埋場長期暫置於此。

《中央社》報導,這起地方性公投發起人之一、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理事長彭桂枝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一開始是覺得家中自來水喝起來有怪味,後來發現大新竹飲用水取水口上游有工業廢水、垃圾場廢水及家庭污水排入頭前溪的事實。

她與多名媽媽成立「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呼籲政府面對現存的飲水污染風險,包括垃圾山、污染性工廠、家庭污水污染源等問題。大新竹飲用水源長期存有工業廢水及家庭污水污染風險,且因氣候變遷,頭前溪豐水期及枯水期愈來愈明顯,唯有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才能確保民眾享有乾淨水。

環團籲竹縣府訂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1)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等環保團體在2019年就開始呼籲新竹縣府積極面對河川污染問題,訂定「新竹縣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

彭桂枝說,2019年「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透過6000多票連署,提出「喝好水地方公投」,呼籲地方政府應制訂《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禁止廢污水混入飲用水及灌溉水取水口上游。希望這項地方性公投能獲得10萬張同意票通過。

新竹市18歲以上預估投票人數36萬餘人,通過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要達投票權人4分之1,也就是9萬543票。

跨黨派議員都支持,新竹市政府怎麼說?

民進黨、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及勞動黨都曾為此案發聲,在2019年時,新竹市議會黨團也曾宣布支持該公投案,並表示市長林智堅已連署。

民進黨議員李妍慧就在臉書上多次呼籲民眾出來投票。她也指出,頭前溪橫跨新竹縣市,廢汙水不是單一縣市可以解決處理,據了解,大部分排放源頭來自上游,下游的新竹市能做的有限,專管處理排放是未來重要方向。

而在一直努力耕耘竹苗地區的時代力量,這次也是傾全力投入這場地方公投,除了本來就出身新竹的不分區立委邱顯智外,市議員林彥甫、蔡惠婷、廖子齊都在選前也站上街頭路口進行宣講拉票,其態度甚至比對4個全國性公投還要積極。

廖子齊表示,她曾在2019年時,在新竹市議會質詢時問市府為什麼不能就開始做,不要花錢舉辦公投,後來也在議會中提案要求市府不用等到公投,直接制定《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當時也獲得跨黨派共16位議員連署,送議會通過;但後來市府無視議會決議,並沒有進行處理。

時代力量議會黨團後來決定自行草擬一部《新竹市廢污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但因議會人數不足,沒能送案,他們也將版本提供給新竹市環保局,但市府仍沒動作。廖子齊坦言,這2年來已經盡了很多努力希望透過議事手段推動立法,但最終還是走向公投。她只希望新竹市民還是要站出來投票,讓市府聽見民意,「否則最後公投沒過,市府也許還真的可以解讀成民意『不要』這部法,我想這絕非市民樂見的。」

有趣的是,新竹市長林智堅,其實對「喝乾淨水公投」也是表達支持。新竹市政府的新聞稿指出,市府一直都有推動相關政策,包括竹市在飲用水的部分,已有修訂《新竹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禁止新竹市轄內湳雅取水口上游頭前溪水體排放事業廢水。市府並爭取桃竹幹管北水南送,已責成新竹市工務處須專案進行轄區內事業排放廢水灌溉系統、雨排及路邊側溝的盤點,後續還需要配合污水下水道的建置。

綜合《上下游》《環境資訊中心》報導,不過聯盟表示,面對大新竹飲用水源長期存有工業廢水及家庭污水污染風險,目前政府提出北水南送或挖水井代替,都不是根本解決頭前溪污染問題。新竹市雖有下水道自治條例,但接管率低,截至2021年9月,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僅18.46%,對水質改善實質意義不大,新竹市民每年仍需多花15億購買淨水器相關設備,平均一戶一年要多花5000元。

聯盟今天也再次重申,現有的《自來水法》第11條有規定取水口上游不得有污染源匯入:「...前項各款之行為,為居民生活或地方公共建設所必要,且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對他們來說是「開後門」,因為現存新竹縣的工業、垃圾山及家庭污染源、新竹市的家庭污水接管率低等現象都與上述法規有關,唯有訂定自治條例,才能讓地方政府加速輔導及施政。

另外他們也表示,請律師撰寫過自治條例送議會,議會也轉送市府,但後來就沒下文了。側面了解是因為水污染議題牽涉太多單位,協調起來甚為困難。唯有強大的民意,才能讓市府在進行污染管制協調時,能讓公務人員可以依法行政,讓相關單位願意進行細部溝通。因此還是呼籲新竹市民能在12月18日投下一票支持此項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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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