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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E為何不一次公布蔡英文博士學位等證明?談西方世界對「隱私權」的保護

LSE為何不一次公布蔡英文博士學位等證明?談西方世界對「隱私權」的保護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質疑論文真實性的民眾,日前宣布在論文門一案取得重大勝利,也就是ICO於11月26日的仲裁指出,LSE並不持有口試委員資訊。但實情是,這些資訊本來就不在LSE手中,而是歸屬倫敦大學的其他單位。那倫敦大學為何不一次公布釋疑呢?其實倫敦大學所要保護的,並不是只有蔡英文一人。

蔡總統的博士學位爭議

蔡英文總統是否具有博士學位,一直是部分人士關注的焦點。即便蔡總統已於2019年公布其學生紀錄、畢業證書及博士論文等證明,其就讀的倫敦政治經濟學院(The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 LSE)也發出聲明確認博士學位的真實性,質疑群眾仍然堅決否認,並直指其為造假的資料。

近兩年來,美國專欄記者Michael Richardson更向英國資訊專委辦公室(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 ICO)申請蔡總統取得博士學位過程的相關資料,並因不服裁決而上訴至英國初級行政法庭。儘管ICO及英國初級法院都明確指出,蔡總統於1984年獲LSE隸屬的倫敦大學頒發博士學位,但質疑群眾仍然強烈質疑蔡總統博士學位的真實性,台灣社會也有部分群眾堅信蔡總統不具備博士資格。

完形心理學有一項著名的實驗叫做「格式塔轉換」(Gestalt theory),意思是說不同的人看同一個圖形,會同時看出完全不同的圖案,例如老婦與貴婦、鴨子與兔子等等。台灣由於分歧的國家認同,因而形成高度對立的社會。這次的博士學位事件,就是最經典的格式塔轉換,明明是同一系列的仲裁,卻有完全不同的解讀。

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台灣幾乎所有重大政策和爭議問題,都不脫這樣的兩極化結局。然而,這不應該是一個社會的常態,台灣更沒有時間原地踏步。關於蔡總統博士資格的真假判斷,還是應該回到仲裁本身來討論。

否認蔡總統擁有博士學位的人指出,ICO以隱私為由,拒絕提供聲請人所索取的相關資料。然而,「有什麼好隱藏的呢?」因此認定英國的LSE、倫敦大學、ICO和法院都作假,蔡總統就是沒有博士資格。

先說結論,隱私權正是此案的關鍵。這個在反對者口中一閃即過的基本權利,正是英國學界、行政機關以及司法部門凜然遵守的原則。相對的,台灣社會似乎視隱私權為可有可無,端看自己的需要而定。

以下的分析,整理自六份ICO的仲裁紀錄與一份英國初級行政法庭的裁決,這是目前以’’Tsai ing-wen’’為名,能夠搜尋到的全部官方資料。

蔡英文論文公布
Photo Credit: 中央社

ICO受理申請及依法仲裁

根據裁決內容顯示,Richardson向ICO申請蔡英文總統的資料包括:Mphil(哲學碩士)轉PhD(哲學博士)的報名及考試委員紀錄、LSE頒發的博士證明、蔡總統的博士論文、收錄博士論文的IALS(國際法學協會)索引副本,以及1984年與2019年LSE與倫敦大學所有跟入學申請、學位考試與發出聲明有關的全部通信、會議、電子郵件、筆記、電話交談錄音和監視器錄音的紀錄與副本。

Richardson顯然對蔡總統的學生生活很有興趣,所以也申請了蔡總統在LSE就學時的課業、成績以及校園生活的相關紀錄。

「如果真的有博士學位,為什麼不敢公布這些資料呢?」按照台灣社會一貫的想法,「一槍斃命」不是最好的回應嗎?但英國和歐洲的看法顯然和台灣社會完全不同。

ICO收到申請後,即依法啟動一系列的調查。而這一「依法」,正是質疑群眾和絕大部分台灣媒體所沒有著墨的重點。

整個調查過程中,多次提及了英國的《資料保護法》(Data Protection Act 2018, DPA)、《資訊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2000, FOIA)、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以及英國為了因應脫歐與銜接GDPR的《英國一般資料保護規範指南》(Guide to the UK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UK GDPR)等法令。

由於本案是倫敦大學、LSE與蔡總統之外的第三方申請資料,因此ICO從《資訊自由法》關於收集第三方個人資料的定義開始調查。該法令首先界定這份要向公眾批露的資料,是不是屬於蔡總統以及其相關人員的個人資料,而這一部分必須依照《一般資料保護規範》以及《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根據《資料保護法》對於個人資料的定義,只要「任何已經辨識、能夠辨識出尚存個體的相關資訊」(any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an identified or identifiable living individual),就必須經過審慎處理,以確定所批露的資訊不會違反相關法令的保護原則。

在倫敦大學提交的資料當中,校方基於隱私保護原則,主動將三份資訊列為不公開資料:第一類文件為倫敦大學和LSE討論為何找不到蔡英文的論文原本;第二類文件為倫敦大學與LSE確認如何發表公開聲明,證實曾頒發博士學位給蔡總統;第三類文件則包含了蔡總統在校時期的學生紀錄。

經過ICO的判斷,第一、二類文件雖然牽涉到參與討論成員的個資,但只要塗銷可識別的部份就無法區分是誰,因此不屬於相關法令的保護範圍。但ICO也指出,倫敦大學或LSE都聲明,遺失論文與蔡總統無關,且相關人員都不是公眾人物,因此不希望公開其個資。所以就算想要進一步知道其姓名,也不會對事情有更多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