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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MZ新世代》:為什麼八年級生堅持準時下班、用斜槓代替升職?

《我們,MZ新世代》:為什麼八年級生堅持準時下班、用斜槓代替升職?
Photo Credit: iStock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MZ世代,即橫跨「千禧世代」及「Z世代」,本書聚焦討論出生於一九九〇年代的這群人,相當於我國的八年級生。

文:高光烈

【堅持準時下班,自有理由】

我們為什麼要為公司工作?

八年級生拒絕垂直職場關係的不合理待遇,韓國社會也正藉由《職場內禁止欺凌法》等各種方式,導正錯誤文化。如今不再是用「愛之深,責之切」合理化訓斥行徑的時代,過去被認為理所當然的管教方式,現在會被視為虐待兒童。對八年級生來說,職員與公司只是勞雇關係,當公司想用合約上沒有載明的事項限制八年級生時,八年級生自然會抵抗。今時今日,無論是公司管理高層或普通職員,大家接觸到的資訊量相差無幾,所以上級職權不如以往大。

二○一九年七月十六日,韓國正式實施《職場內禁止欺凌法》,禁止任何人利用地位或關係優勢,超出業務的適當範圍,造成其他人身體或心靈的痛苦。例如職場「甲方」進行言語暴力或性騷擾行徑,將受法律制裁。(甲方:指稱職場地位或職權較高的一方。甲方濫用權勢,剝削或壓榨乙方的行徑又稱「甲方行徑」。)政府積極與民眾形成共識,改善不合理行為,改正強迫喝酒、週末指派工作等各種韓國職場弊端。由於新法上路不久,尚有不少問題,加上人際關係很難用白紙黑字寫清楚,是以實情相當混亂。

《職場內禁止欺凌法》不是世代立場差異問題,也不是彼此互相體諒的問題。職場霸凌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哪怕是在過去,也不是可以被輕怠的問題。以前大家都知道這是亟待解決的錯誤職場文化,只是受到社會氛圍壓制,未曾解決罷了。受到職場霸凌的人因為身邊的人告誡「去哪家公司都差不多」「忍一忍吧」,於是更難鼓起勇氣挺身說出自己的遭遇。

要是有人對你說:「在以前,這種程度的行為還算可以的。」那麼,那個人很可能曾受過相同的傷害。人類的取向不會因為時期不同而有太大的差異,所以如果以為「這一代人討厭的事,上一代人並不討厭」,這種想法本身是矛盾的。

教育心理學家伯爾赫斯・史金納(Burrhus Skinner)博士指出,父母體罰孩子有80%的理由出於「披著管教外皮的情緒發洩」。許多研究結果顯示,體罰非但無效,甚至會妨害孩子身心健全發育。經多位專家主張,「打是情,罵是愛」如今已成虐待兒童。八年級生在沒有體罰的環境中成長,對他們來說,職場的言語暴力令人困惑。他們活在把互相尊重視為理所當然的社會,很難一下子就接受垂直管理。

八年級生沒有效忠組織的想法,公司與我只是各取所需的合約關係。如果公司要求我提供超高超的技術,公司就得提供相符的報酬。徵才內容寫著需要精通Excel、AutoCAD、Photoshop的人才,時薪卻按最低時薪計算,這種公司在社群網站上變成八年級生的取笑對象。八年級生會抽空自我進修,目的不是為了把公司業務做得更好,而是想提高身價。如果現在任職的公司不認可八年級生的努力,八年級生就會跳槽。

網路的發展是平等文化立足的根基。這是一個透過網路就能輕鬆取得資訊的時代,不再像過去一樣,只有爬到高位才能綜觀公司全局。實際上,職員與公司高層的資訊差距已經消失,因為網路上能找到大量公開資訊;就算升職,現在的上級能得到的資訊品質也沒比過去好。換言之,高層的實權已受到削弱。

準時下班是合約保障的權利

準時下班是八年級生最重視的事。老實說,「準時下班」一詞,莫名有種「我理所當然的應享權利,卻被公司當成法外施恩」的感覺,所以最近八年級生不大使用這個詞。每天不停加班,使得八年級生無法利用下班後的時間,不能和朋友約見面,也不能去補習班自我進修,結果下班後的時間變成了被拋棄的時間,因為在無法確定的狀態下,任何行程都不能安排。八年級生認為上班是用自己的時間換取金錢,所以他們謝絕因為不明確的事務而加班,簡直是浪費時間。

「五點一到,大家當然會想下班吧?過了五點卻突然說要開會,超瞎!如果時間有限必須趕著開會,那就應該馬上進入正題,我搞不懂為什麼在閒聊。」

光是開無意義的會議就夠讓人煩躁,居然還選在快下班的時間。雖然大部分的職場文化已有所改善,但不下班是美德的陋習仍舊存在。上級要求員工提早幾分鐘到公司準備上班,這也是一種強迫加班。如果你曾接觸過上述這種職場文化,就能理解為什麼有些人一心只想進公家機關,捧公務員飯碗。八年級生不樂意加班,至於不必要的加班更是再合理不過的辭職理由。

六年級生的管理層C某因為有急務,打電話給已經下班的D某,結果D某怨聲載道說:「我已經下班了,這代表已經結束今天的工作。」D某說的沒錯,到頭來,那天的急事只能由管理層C某獨自處理。(〈『到底為什麼要加班?』你懂八年級生嗎?〉,韓勝昆,《亞洲經濟》,二○一九年八月九日)

實際上,很少人會對獨自加班的職場前輩說出那種話,但我能理解D某為什麼那樣說。例如和前輩關係不好、對公司心懷不滿的時候,是有可能做出這種舉動的。八年級生通常會諒解下班後的緊急工作聯絡,但如果頻率過高,確實會忍不住說出那種話。

八年級生不只要求「準時下班」。大部分八年級生都有責任感,會完成自己的分內事,很少有人對加班強烈反彈,若事先有約卻臨時得加班,頂多會感到煩躁罷了。根據《勞動法》規定,公司要求職員加班時應給予額外津貼。公司只要依法給出一.五倍的加班津貼,就算是週末,八年級生也會歡天喜地地出門加班。

然而,公司想要的加班不是這種,而是希望職員「無償」加班,理由是工作只需要三十分鐘到一小時就能收尾。八年級生不是拒絕加班,而是拒絕提供免費服務,然而公司卻搞錯狀況,以為八年級生只重視下班。

其他的已開發國家也會加班。在已開發國家,加班能得到相符的補償,所以沒有引發爭議。我曾和來自美國的合作對象開會,那天不巧會議時間延長,一到晚上六點,對方就致電總公司獲得加班的口頭批准;如果對方沒收到總公司的批准,就算工作還沒結束,他也會直接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