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的困惑:為什麼口碑很好的「中國夥伴」還會坑他們?

台商的困惑:為什麼口碑很好的「中國夥伴」還會坑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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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中國人依賴「關係」是文化使然、還是因為缺乏公正的法律制度?關係為本比較法治為本有否優越性?利用關係非法嗎?中國是否會永遠依賴關係?

如果問在中國經商的人們,什麼是他們深惡痛絕的?回答十有八九是「腐敗」,並會向你痛陳政府官員不遵守法律的實例。這種「權比法大」的社會,作為「法治」社會的反面,被稱為「人治」。幾乎沒有人會為「人治」說好話。如果你再問中國為什麼會法治不彰,人治當道?大多數會答道,中國人喜歡拉關係,是文化傳統使然。

其實仔細研究,就會發現,在中國關係為本和腐敗盛行,主要並不是文化傳統造成的,而是由政治經濟制度決定的。更鮮為人知的是,「人治」在一定的政治經濟條件下是有效率的。

理解人治社會,最好的辦法是和法治社會相比。法治社會的特點是:法律的制定公開公平,政府有能力公平有效地執法。反觀「人治」社會,法律的制定不公開、不公平,政府沒有能力公平、有效地執法,故人們不得不靠私人關係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例如在解決商業爭端時賄賂官員,來取得對自己有利的結果,或者乾脆直接綁架對手來「擺平」。

具體而言,「治」或生意人雙方的互相「監管」通過三種機制或手段實現。

  • 第一個是「事前」監控能力(ex ante)

這是指做生意雙方,對對方的背景調查和瞭解。在法治社會,由於資訊自由流動,公開的資訊(如公司年報、審計、評級等)可信度高,所以雙方即使可以是陌生人,也可以依靠公開信息互相評估、決定是否來往;而在人治社會,資訊不自由流通,公開信息不可信,人們只好通過關係私下互相瞭解,這使得人們避免和陌生人來往,因為不容易瞭解真實情況。當然,如果一個人在熟人裡口碑不好,其他人會避開他。

  • 第二個是「事中」監控能力(interim)

這是指一旦雙方開始合作,各方是否有監督對方的進展和經濟情況的能力。在法治社會裡,雙方可以依靠公司報表、帳目、和機構評級來跟進監督;在人治社會,報表、帳目不可信,所以必須有關係和內部人士來監督。否則商業夥伴都破產了、把你都拉進去了,你還被蒙在鼓裡。

  • 第三個能力最重要,就是「事後」懲罰能力(ex post)

這是指如果對方違約和欺騙,你是否有有效的懲罰對方的手段。這是「威懾」能力(deterrence)。對方如果知道你有這個手段,他違約的可能性會大大降低。在法治社會,這個能力就是法律必須公正有效。一旦違約會被訴諸法律。

在人治社會,這個能力就是誰的關係硬。比如你是當地高官的朋友,那麼你的合作者就不敢坑你。很多台商在中國,「事前」調查都做得不錯,找的當地合作者口碑很好,後來被坑了大惑不解。究其原因,是因為他們都沒有「事後」的能力。當地人從來不坑其它有「事後」能力的當地人,所以口碑都很好。但台商沒有事後能力,對當地合作者來說,不坑白不坑。

顯然,從社會角度看(而非從有關係和特權之人的角度看),法治比人治公平。但是法治社會需要建立一個龐大的立法、釋法、和執法的三權分立的基礎。這一過程,需要很長的時間和很高的社會成本。當然,當這一法律基礎設施建立完好,人們使用這一制度的平均成本,則隨著使用的次數增多而遞減——因為保護一項合約與保護100萬項合約所需的法律基礎設施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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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法治的條件下,也得做生意,靠誰來保護呢?只有靠私人關係了。這就是在中國經商都要「走門子」、找「靠山」(官員);這也就是為什麼中國人通常是只和親戚作生意,再跟熟人老鄉做生意,因為這樣保護投資的成本較低。不到萬不得已,不跟生人做生意,因為和生人打交道,在缺乏法律保障的情況下,風險過高。

中國人做生意靠關係,靠賄賂,不是文化傳統使然,而是法律制度的缺陷決定的。而這種通過關係意和權勢者利益交換,雖然有效,但是非法的——即使在中國。所以外商和台商都要明白。

說到這裡,大家就應該明白了,為什麼中國是只和熟人打交道的社會,也就是所謂關係社會。這也是為什麼中國人一起吃飯,經常由一個人付款、大家搶著買單。這是因為在朋友圈裡請吃飯是一個持續的活動,這次你請、下次我請。如果有一個人老不請,他會被踢出朋友圈。而西方社會習慣於和生人打交道,所以吃飯AA制比較簡單,不用老記著誰欠誰的人情。

同理,在這個關係社會裡,可以說離開了朋友圈寸步難行。如果一個人沒有朋友圈,通常說明這個人人品很壞,沒有人願意跟他打交道。所以,中國人不願意和生人打招呼,因為主動和生人打招呼的人,不是騙子,就是沒有朋友圈的人,那一定也不是好人。

人治(關係)社會不需要投資和耗時來建立三權分立的法律基礎設施,節省了較大的社會成本。這就是中國以及其他人治社會經濟起飛的原因之一。也可以認為這是人治的「優點」。當然,人治的缺點,除了執法不公以外,是規模狹小。發展私人關係在家鄉容易,離開家鄉,就不容易了。為了建立關係,生意人一起打高爾夫、洗桑拿、一起吃喝更是不在話下。

當生意人的市場擴張到海外,需要到外國拉關係時,這種方式的成本就太高了。全世界那麼多國家和公司,一年到頭天天打球和洗澡也不夠用。歸結起來,當經濟的規模很大的時候,當一個企業需要與許多企業、尤其是跨國的、陌生的企業打交道時,人治的社會和企業,就遠遠不如法治的社會和企業有效率了,前者的競爭力遠遠比不上後者。

這時人治的社會和企業,就面臨著向法治社會的轉型。這個轉型,有利於中國企業走向全球,更有利於沒有關係的底層老百姓。可以說中國目前正處在這一轉型之中。但是轉型是十分痛苦和混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