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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歷史課綱「微調」吵甚麼?解析7大反對意見與3大支持論點

高中歷史課綱「微調」吵甚麼?解析7大反對意見與3大支持論點
Photo Credit: Reuters/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文:劉祥裕

「課綱微調」近來引起很大爭議,但不論爭議這麼大,依據教育部的說法,103年高中歷史課綱微調仍將於今年八月上路,也就是未來莘莘學子書包裡裝的將是新一代課綱(以下俗稱103課綱)下的產物。

不過原本好端端的課綱「微調」,為什麼會引來歷史學者以及高中教師群等的大力反對?接下來試著以程序面以及實質面的看法來為大家一一剖析。

臨時動議中產生的「微調」提案

首先,這場微調爭議最近的導火線,始於2014年初教育部以「在不更動現行『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總綱』中各學科學分數、教師授課節數之前提下進行;主要修訂在於錯字勘誤、內容補正及符合憲法之檢核等面向,同時並依據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檢視課程綱要中相關用語,以符合法制及社會實際需求」為由,組成的檢核小組。該小組在會後快結束時,於臨時動議的程序中,提出「微調」事項,更動了舊有的課綱。

藍框處顯示主席、出席人員等皆匿名處理,紅框處則為該課綱微調案於臨時動議提出。

藍框處顯示主席、出席人員等皆匿名處理,紅框處則為該課綱微調案於臨時動議提出。

爭議一:小組人員全部匿名

在成立小組並微調課綱之後,引來民間團體對此程序上瑕疵的不滿與疑慮。台權會當時分別去函要求教育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要求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提供課綱決議的相關資訊,以便釐清爭議。然而相關機關卻拒絕提供詳實資訊,台權會爾後遭訴願駁回,最後此程序爭議進到行政法院審理。

今年初法院一審判決中,教育部縱使據以「以課程綱要審查具有延續性且涉及書商等人之利益,倘相關團體整日至委員處守候,將造成委員極大壓力,且委員有可能在此壓力下循書商利益調整課程綱要,勢必影響教育之公益」為拒絕提供資訊之理由,不過根據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教育部的拒絕提供,顯然已經牴觸《政府資訊公開法》之意旨,且不利民眾進行有效的監督。不過目前教育部已經依法上訴。

一審法院判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627號判決)之摘要如下:課程綱要微調案,所涉及者係教育百年大計,受到社會大眾所關注,又對於教師、受教之學生乃至於社會大眾均影響甚鉅,則系爭課程綱要微調案之會議進行過程是否合法、有無踐行正當法律程序、相關到場委員之意見究係表示同意、反對或並未表示明確之意見、對於該課程綱要微調案之討論相關情形等事項,既然攸關社會大眾之公益,具有社會大眾監督之高度正當性,應使社會大眾有知的權利及有檢驗及監督之機會」。

爭議二:第一線執教的高中教師被排除在外

教育部於民國94年,為課程調整之意見交流所需,而成立學科中心,做為中央與高中教師的窗口。根據歷史學科中心說法,此次教育部的決策過程中,歷史學科中心所扮演的角色微乎其微。檢核工作小組所稱召開的五次會議,歷史學科中心均未參與,尤其2014年1月14、17日兩天的會議,歷史學科中心皆未獲正式公文。

在此微調決策過程中,教育部把第一線執教的高中教師排除在外,並沒有給予學科中心表達意見的機會,因此,歷史學科中心對此微調案表示不願背書。

除了上揭程序面的瑕疵,尚有微調課綱「內容」上的爭議。

當初教育部是以「檢核」為理由成立小組,不過該小組對原有課綱的內容,做了不只「錯字勘誤」以及「內容補正」的檢核,臨時動議中的提案相當程度的改變原有課綱的本意。

爭議三:課程綱要成為鉅細靡遺的指導細則

「課綱」白話來說,是原則性、大方向的指引,通常會以建議性的口吻與中性的陳述來描寫課綱中心原則,不會涉及強烈的主觀想法。比如95暫綱與99課綱等舊課綱中,在日治時期的社會與文化變遷一欄,是以這種方式呈現:

「社會方面可討論新型態本土知識菁英的形成,及其對社會的影響,如領導殖民地反抗運動和各種思潮的鼓吹與傳佈等。殖民地社會有其特色,可討論日臺社群關係、差別待遇、階層結構、習俗改良與婦女地位改變等。」

不過,在103微調課綱中則是描述成:

「說明1920年代以後,新型態本土知識菁英的形成,及其受到五四運動、新文化運動的影響與作為,如領導殖民地反抗運動和鼓吹各種新思潮等,並述及臺日差別待遇、社會階層、語言政策、宗教習俗、婦女地位之改變。」

在新的微調課綱中明文地舉出特定運動對某段歷史的影響,被批評為要求出版社必須要寫出該事件對此段歷史的影響,拋棄原先一綱多本下,以綱要為大原則,再交由不同撰寫者自由的取材以及舉例,所顯現的多元價值。「課綱微調」似乎慢慢地走回國立編譯館當家的舊途。

爭議四:中性字眼被含有潛在思維的主觀表述給取代

在原有的課程綱要中,對綱領的描述上多以中性的字眼來詮釋,比如在當代台灣一章中,以「國民政府的接收與中華民國政府遷台」等字來描述當時的政府更替以及政治環境的轉變。

然而在新的微調課綱中,把「接收」兩字,改為「光復」。根據我國教育部字典的解釋,光復為「失去再收回」之意,相較原先的「接收」兩字,其蘊含維持中國正統性及章顯榮耀的稱讚之意。

Photo Credit: 中華民國教育部

Photo Credit: 中華民國教育部

在課程綱要中,把「接收」改成「光復」,批評者認為,此舉代表國家高權有意地於未來歷史課本的呈現上,鑲嵌其擁護的意識形態及認同感,而非單純客觀地陳述歷史。同樣,此舉偏離綱要的原則,在歷史解釋上已然設好框架,其造成的效應就是直接或間接地引導編撰者未來的編寫方向。

至於,就「日治時代」是否改為「日據時代」,政府雖然已經行文表示,未來公文書統一採「日據」之說法,但教育部的立場採兩者皆可,尊重編者的歷史詮釋。

爭議五:史觀主體的改變

這次微調課綱的另一項爭議,是對於去臺灣化的憂慮。根據舊課綱,在鄭成功統治台灣該章中以「鄭氏政權的對外關係以及與清朝交涉的始末」來描寫綱要的內容,然而新的微調課綱則以「說明明鄭的對外關係以及覆滅的經過」。

批評者認為,從「鄭氏」修改成「明鄭」,顯然把在台的鄭氏政權與大中國脈絡下明朝的關係扣緊,強調中國統治範圍的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