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吸菸年齡提高至20歲,禁電子煙並將大專院校列禁菸場所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吸菸年齡提高至20歲,禁電子煙並將大專院校列禁菸場所
行政院新通過修正草案,將禁菸年齡提高到20歲|Photo credit: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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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草案通過,未滿20歲的民眾吸菸,會處以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同時會按次處罰,而如果違法吸食電子煙,也會處以相同罰鍰。另外,如果違法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包括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會處以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

(中央社)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菸害防制法》全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院審議。草案禁止吸菸的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另外禁止電子煙,同時也納管加熱菸等菸草產品;並將大專院校、幼兒園等納為禁菸場所。

行政院:禁電子煙、提高法定吸菸年齡、將大專院校幼兒園納禁菸場所

衛福部在行政院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電子煙因造型新奇,經常添加特殊口味,成分複雜多變,健康危害難以掌控,考量國際上已出現多起嚴重肺傷害,甚至致死案例,台灣也出現電子煙造成肺傷害的高度可能個案,且電子煙明顯具有導引青少年及未曾吸菸者使用菸品的入門效應,將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

衛福部說,修正草案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另外,符合菸品定義,未經核可上市的新類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等,或已上市,因業者改變其成分或製程等,致有未知健康風險之虞的菸品。衛福部說,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及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指定其應於一定期限內,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

此次修法也禁止加味菸,禁止菸品添加具有花香、果香或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的添加物。

修法也將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由35%增加至85%,同時將禁止吸菸的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

衛福部說,這次修法同時擴大禁菸的室內外公共場所,將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列為全面禁菸場所,酒吧、夜店則列為得設吸菸室的禁菸場所。

衛福部說,草案這次也加重罰則,對於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的組合元件者,課以高於紙菸相對違規情節的罰鍰。

如果違法,草案怎麼罰?

《中央社》報導,根據草案內容,如果違法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包括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會處以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未來如果違法吸電子煙或沒有經過核可的加熱菸,則會開罰2000元至1萬元。

而針對修法將吸菸年齡提高到20歲,行政院表示,如果草案通過,未滿20歲的民眾吸菸,會處以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同時會按次處罰。

另外針對先前董氏基金會質疑,政府只禁電子煙、納管加熱菸的措施,可能會導致未來出現混和型加熱菸,並且會因此替菸廠「開後門」。對此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署長吳昭軍回應,混和型加熱菸仍是類菸品的一種,仍要依法審核。

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

另外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行政院也討論通過《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定明紙菸、菸絲、雪茄以外之其他菸品,應徵稅額按每公斤或每千支徵收新臺幣1590元,從高課徵。

財政部表示,衛生福利部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經今日行政院院會通過,第4條提到,其他菸品以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計算菸品健康福利捐。但是財政部考量其他菸品態樣不一,為避免按「支數」計算應徵稅額大於按「重量」計算之稅額,卻以較低之重量計算稅額課徵菸酒稅而形成低價菸,所以擬具《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定明其他菸品按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計算應徵菸酒稅額,從高課徵,以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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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評論網提醒您:吸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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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曾凡芸
核稿編輯:羅元祺